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标准化建设组)测评标准

时间:2024.4.5

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暨能力提升评价标准(标准化建设组)

被评价单位:                       日期:                  单位负责人签字:


第二篇:明光市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实施方案


明光市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实施方案

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的枢纽,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护和增进农民健康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服务功能,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满足农村居民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省卫生厅《安徽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安徽省乡镇卫生院建设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价廉、方便、安全、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健康保障。

二、目标

到20xx年底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化水平:实现基本设施齐全、人员配置合理、服务功能完善、环境整洁优美、管理运行规范。重点加强预防保健、急救、产科和中医科建设。

三、内容

(一)规模适当:按照省卫生厅《安徽省乡镇卫生院建设基本标准(试行)》要求,乡镇卫生院必须具备开展工作、履行职能相应的场地和业务用房,能满足辖区农民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二)功能齐全: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妇幼保健、康复等综合性服务,受市卫生局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负责对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培训。中心卫生院还承担对区域范围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

(三)服务优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努力改善服务态度和提高服务质量及水平,使患者和群众满意。

(四)队伍健全:按照《安徽省乡镇卫生院建设基本标准(试行)》要求配置卫生技术人员,认真实施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五)环境优美:卫生院要规划建设绿化地带,栽植四季观赏树木、花卉,院内硬化、绿化、美化,室内洁净,便于病人康复。

(六)管理规范:落实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及规章制度,实行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以社会效益第一,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

四、实施步骤

(一)到20xx年底,全市20xx年-20xx年已完成或在建的国债、民生工程、革命老区、雪灾、扩大内需项目乡镇卫生院开展达标活动,以市为单位60%的乡镇卫生院完成达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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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到20xx年底,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完成达标任务。

五、考评程序

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的考核评估,采取逐级申报的方法进行。

(一)乡镇卫生院经过自评,每年9月底以前向市卫生局提出申请。

(二)市卫生局于每年11月10日前对辖区内申报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按照《明光市标准化乡镇卫生院验收评分表》,逐一进行考核评估,将复核评估的书面申请上报滁州市卫生局。

(三)滁州市卫生局于每年12月底前组织复核评估后进行命名。

六、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达标活动,对于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顺利实施新农合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达标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

(二)制定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本方案制定实施工作计划、保证措施和检查考核制度。要扎实工作,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确保达标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结合农村卫生体系项目,着力突出内涵建设。

各单位要结合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民生工程建设、扩大内需项目建设,在完成土建、设备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同步推进标准化建设,既要注重硬件建设,更要注重内涵建设。积极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努力提高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素质。

(四)结合爱国卫生和精神文明创建,切实改善服务环境。

各单位要结合爱国卫生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求,在实现基本设施、人员配置、服务功能等目标的同时,突出抓好院容院貌整治,做到服务环境和设施清洁、舒适、温馨,服务标识规范、清楚、醒目,重点解决“卫生院不卫生”和“脏乱差”问题。

附件:

1、明光市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

2、明光市乡镇防保站建设实施意见;

3、明光市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标准;

4、明光市标准化乡镇卫生院验收评分表;

5、明光市标准化村卫生室验收评分表;

6、明光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制度与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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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明光市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

一、乡镇卫生院分类定位

将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重新定位,分为三类,为不同需求的病人提供多层次服务:一类是8个中心卫生院:潘村、桥头、苏巷、石坝、涧溪、自来桥、三界、管店以医疗为主;二类是11个一般卫生院(防治结合型):柳巷、古沛、明西、明南、包集、明东、张八岭、邵岗、女山湖、白沙王、官山以医疗和防保并重;三类是10个一般卫生院(防保型):司巷、马岗、泊岗、太平、紫阳、大郢、涝口、加山集、三关、津里以防保为主。

二、中心卫生院基本标准

㈠、业务科室设置基本要求

1、防保站、门诊部、住院部分开设置。

2、门诊部应独立设置急诊(抢救)室、内儿科诊室(或内科、儿科诊室分开设置)、外科诊室、妇产科及其检查室、中医诊室、换药处置室、注射室、留观室、传染病诊室与隔离留观室、中西医药房等;可设健康体检室、五官科诊室、口腔科诊室。

医技科室应独立设置化验室、心电与超声检查室、X光室及消毒供应室等。

3、住院部的外科、内科、产科病室相对分开。应有符合标准的手术室和产房。

4、防保站有独立办公室(含疫情网络直报室)、资料室、预防接种门诊(依据<安徽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办法>的通知)、药械保管室等。

㈡、床位设置

按每千服务人口(除计算所在乡镇常住人口外,另加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辐射乡镇人口)0.2–0.3张设置;但原则上平原地区不超过60张 ,丘陵地区不超过40张, 山区不超过30张。床位数不含门诊观察床、治疗床。

㈢、业务用房建设

业务用房面积应不少于50-55平方米/床。

㈣、人员配置

1、人员按每床1.2—1.4人定员。其中, 从事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占20-40%,最少不得少于3人。血吸虫病疫区、结核病和艾滋病防治重点地区应增设相应人员。

2、卫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90%以上,医师与护士之比为1:0.5左右,中医药人员应占一定比例。

3、从事医疗、医技、护理和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非卫技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医技、护理和预防保健工作。到20xx年,卫生技术人员中35%达到专科以上学历,15%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㈤、主要设备配置

1、必备设备:

冷链设备(电冰箱、接种包、冰瓶等) 水质与食品快速检验箱

计算机 简易呼吸机 急诊抢救箱 供氧装置 电动吸引器 洗胃机 导尿包 心电图机(三导以上) 抢救床 妇科检查床 多功能产床(2张以上) 接生包 新生儿体重计 新生儿暖箱 新生儿抢救台 多功能手术床

必备手术器械 (无影灯、简易麻醉机) 生物显微镜 电动离心机 3

干燥箱 恒温水浴箱 电冰箱 X光机(200mA及以上) 观片灯 阴道检查器械 人流吸引器 上取环器械 身高体重计 冲洗车 器械盘 器械柜 无菌柜 污物桶 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 B超诊断仪(台式) 半自动生化分析仪 气管切开包 多参数心电监护仪 胎心监护仪 产房与手术室空调 尿液分析仪(十项) 电解质分析仪 污水处理设施

医疗废物处理设施

病床及床单元设施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2、可选设备:除颤器、五官科椅、口腔综合治疗台、多普勒胎儿听诊器、新生儿暖箱、酶标仪、血球计数器、电教设备、救护车、生活锅炉。

三、一般卫生院(防治结合型)基本标准

㈠、业务科室设置基本要求

1、防保站、门诊部、住院部应相对分开设置。

2、门诊部应独立设置急诊(抢救)室、内(儿)科诊室、中医诊室、外科与换药处置室、妇产科及其检查室、注射室、留观室、传染病诊室、中西医药房等;可设健康体检室、传染病隔离留观室等。

医技科室应独立设置化验室、心电与超声检查室、X光室及消毒供应室。

3、住院部的外科、内科、产科病人相对分开。有基本符合工作流程的手术室和产房。

4、防保站有独立办公室(含疫情网络直报室)、资料室、预防接种门诊(依据<安徽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办法>的通知)、药械保管室等。

㈡、床位设置

一般按平均每千服务人口(服务人口按本乡(镇)常住人口计算)0.4-0.6张设置;但原则上平原地区不超过30张病床、丘陵地区不超过20张、山区不超过10张。床位数不含门诊观察床、治疗床。

㈢、业务用房建设

业务用房的基本建筑面积应不少于500平方米;每设一张床位,建筑面积应增加30-40平方米。

㈣、人员配置

1、人员按每床1.2-1.5人定员。其中,从事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占20-40%,最少应不少于2人。血吸虫病疫区、结核病和艾滋病防治重点地区的应增设相应人员。

2、卫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90%以上,专业结构合理,从事公共卫生人员占人员总数的20-40%,中医药人员应占一定比例。到20xx年,卫生技术人员中医学专科以上毕业人员达到30%以上。

3、从事医疗、护理、医技和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非卫技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医技、护理和预防保健工作。到20xx年,卫生技术人员中30%以上达到专科以上学历。

㈤、主要设备配置

1、必备设备

冷链设备(电冰箱、接种包、冰瓶等) 水质与食品快速检验箱

计算机 急诊抢救箱 供氧装置 电动吸引器 洗胃机 心电图机(单导) 抢救床 妇科检查床 综合产床 接生包 切开缝合包 新生儿体重计 新生儿暖箱 新生儿抢救台 生物显微镜 电动离心机 恒温水浴箱 电冰箱 干燥箱 X光机(200mA) 4

观片灯 开口器 舌钳 阴道检查器械 人流吸引器 上取环器械 导尿包 身高体重计 器械盘 器械柜

无菌柜 污物桶 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 B超诊断仪(便携式) 尿液分析仪 半自动生化分析式 分光光度计 呼吸气囊 产房与手术室空调

电热恒温培养箱 医疗废物处理设施

病床及床单元设施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2、可选设备

除颤器、电解质分析仪、血球计数器、多普勒胎儿听诊器、多普勒胎心仪、手术床、备手术器械(简易手术床、无影灯)等。

四、一般卫生院(防保型)基本标准

㈠、业务科室设置基本要求

1、有独立的防保站。防保站有独立办公室(含疫情网络直报室)、资料室、预防接种门诊(依据<安徽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办法>的通知)、药械保管室等。

2、设立简易综合门诊,包括诊室1-2间、注射与换药室、放射室、化验室、留观室、中西药房(药柜)。

㈡、床位设置

不设编制病床,但应设置一定数量的观察床。

㈢、业务用房建设

业务用房基本建筑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每设一张观察床,建筑面积应增加20-30平方米。

㈣、人员配置

1、根据实际需要定员,一般应不少于4-8人。从事公共卫生的人员2-4人配备。血吸虫病疫区、结核病和艾滋病防治重点地区增设相应人员。

2、卫生技术人员专业结构合理,有中医药人员。

3、从事医疗、护理、医技和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医技、护理和预防保健工作。到20xx年,卫生技术人员中30%以上达到专科以上学历。

㈤、主要设备配置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乡镇卫生院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进行配置。其主要设备为:

冷链设备 水质与食品快速检验箱

计算机 Х光机

生物显微镜 洗胃机

恒温水浴箱 妇科检查床

分光光度计 电冰箱

高压消毒锅 干燥箱

医疗废物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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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明光市乡镇防保站建设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乡镇防保网络建设,提高乡镇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省编办、卫生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基层防保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06]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全市乡镇防保站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全市8个中心卫生院、11个一般卫生院(防治结合型)、10个一般卫生院(防保型)设置防保站,站长由卫生院院长兼任;中心卫生院编配副站长1名、防疫员1名、保健员1名、预防接种人员1名;一般卫生院编配防疫员1名、预防接种人员1名;明光街道办设置防保站,编配站长1名、防疫员1名、保健员1名、预防接种人员1名。所需人员从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中选配,从事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公共卫生(或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经卫生局考核批准。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预防保健工作。

二、主要职责

乡镇防保站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站的指导下,承担辖区内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乡镇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防治工作;

2、实施免疫预防接种工作;

3、开展除四害、改水改厕的技术指导和初级卫生保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4、做好传染病疫情、疾病与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5、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6、负责孕产妇保健和儿童系统管理;

7、受卫生局委托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

三、建设标准

乡镇防保站要做到“三统一”,即统一匾额、统一标识、统一科室设置。防保站设有办公室、资料室、预防接种门诊(依据<安徽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办法>的通知)、药械保管室等,使用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防保站基本设备应包括显微镜、温箱、血压计、听诊器、人体磅秤等实验室检验器械和健康检查器械;高压灭菌器、喷雾器等消杀灭器械;冰箱、冷藏箱(包)、冰排等冷链设备;计算机(主要用于疫情网络直报和资料管理)、电话等办公设备。建立健全《乡镇防保站职责》、《预防接种门诊职责》、《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疫苗接种操作规程》、《疫苗与冷链管理制度》、《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员职责》、《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四、具体实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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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7月20日-20xx年7月30日)。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上报《乡镇防保站建设实施方案》、编配人员名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8月1日-20xx年9月20日)。各单位按照本实施意见、局批准的《乡镇防保站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评审验收阶段(20xx年9月21日-20xx年9月30日)。局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验收,评审组将依据防保站建设标准,对各单位进行评审检查,卫生局将依据检查结果,对评审合格的单位授予统一制作的防保站匾额。

各单位要结合标准化卫生院达标活动,统筹防保站建设,完善硬件设施,健全软件资料。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加强初级卫生保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逐步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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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明光市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标准

一、科室设置:至少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处置室)、药房、观察室、资料室(健康教育室)、值班室,六室分开,相对独立,分区布局合理。

二、人员配备:乡村医生按所辖农业人口的1-1.5‰配备(其中有1名女医生、1名中医或能西会中的乡村医生),并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三、基础设施:业务用房面积在80-120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供水、厕所、宣传栏等配套设施齐全。

四、基本设备:

(一)诊断室:有诊断床、候诊椅、体温计、听诊器、压舌板、出诊箱、身高体重计、有盖污物桶等器械等。

(二)治疗室(处置室):有治疗台、急救药品柜、消毒盛器、有盖方盘、一般性外科处置器械、氧气袋、治疗盘、紫外线消毒灯(或车)、地站灯、有盖污物桶等。

(三)观察室:观察床2-4张,配有床头柜、输液架等。

(四)药房:中、西药品柜(厨)至少各1个。

(五)其它:配有电话,根据需要配备高压消毒容器、健康教育设备(电视机、DVD机),有条件的可配备电脑、冰箱、空调等。

五、药品:严格执行《安徽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待下发)。

六、管理规范:

(一)卫生室医务人员应具备符合要求的执业资格。

(二)规章制度健全,人员职责明确,登记记录完整。在醒目位置张贴村卫生室职责任务、工作制度、服务公约和便民措施,公开预防保健、急救处理、传染病管理、慢性病管理、妇幼保健、合作医疗、健康教育、传染病登记报告、处方管理、药品管理、财务管理、消毒、医疗废物处置等各类制度。公开电话号码,与辖区居民能够随时保持联系。

(三)有诊疗技术规范与医疗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四)建立较为齐全的基础资料。规范登记诊疗、转诊、健康咨询、上门服务、老年保健、妇幼保健、慢性病防治、残疾康复、合作医疗、药品进销及传染病管理等资料。

(五)设施设备专人保管、专物专用。

(六)规范药品管理。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索取合法票据,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设专册登记;药柜由专人负责,按要求对药品进行储存、养护。

(七)财务管理做到基本台账齐全,记录真实,收费合理。

(八)规范卫生服务行为。以保护居民健康为目标,以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为主要任务,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并规范操作,尽心履行职责,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全心全意为村民提供优质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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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明光市标准化乡镇卫生院验收评分表

内 容

一、建设规模 分值 主要条款及评分标准 10 床位规模、建筑面积符合国家《乡镇卫生院建

设标准》的相关要求(10分)。

功能分区合理,洁污流线清楚( 6分 )。布局

紧凑、服务流程便捷( 6分 )。环境整洁安静,

对医疗污水、污物、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并达到卫生学标准(3分)。

施工建设符合有关工程要求,建筑材料质量安

全可靠(10分)。预防保健、门诊、住院、放

射科、检验、手术室和产房、供应室、药房等

主要用房符合国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的

相关要求(7分)。院址安全、交通便利,方便

群众(3分)。

符合20xx年制定的《安徽省乡镇卫生院建设基

本标准》的相关要求(15分)。 得分 二、规划布局和院15 容院貌 三、建筑要求 20 四、科室设置、人员15 配置及设备配备

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

术指导、康复等综合服务功能完善,认真履行

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责,实行乡村卫生服务

五、功能任务 20 一体化管理(10分)。产科、儿科、中医科、

急诊等服务功能得到加强(3分)。积极促进新

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提供规范的诊疗

服务(7分)。

依法执业(5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比较科 六、管理 10 学规范(5分 )。

收费项目、药品价格公开(2分)。有便民、利

七、医德医风 10 民的具体措施(2分)。服务热情、廉洁行医(3

分)。门诊、住院病人满意度90%以上(3分)。

验收组(签字):

注:总分在70—85分为达到基本标准,总分在85分以上为达到标准,低于70分的视为未达到标准化要求。对一、二、三项内容评分主要依据国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107—2008),对四、五、六、七内容评分主要依据《安徽省乡镇卫生院建设基本标准》、《安徽省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皖卫农[2005]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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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明光市标准化村卫生室验收评分表

内 容 分值 主要条款及评分标准

诊断室、治疗室等六室分开,相对

独立(10分)。分区布局合理,按

设计图纸施工(10分)。

业务用房面积根据服务人口原则上

控制在80—120平方米(10分)。

施工建设符合有关工程要求,建筑

材料质量安全可靠(13分)。院址

交通便利,位置醒目,方便群众(7

分)。

诊断床、药品柜、治疗台等基本设

备齐全(7分)。严格执行《安徽省

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5分)。

省级财政资金购置的设备按要求在

所属乡镇卫生院完善固定资产帐目

(3分)。

具有乡村医生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

及以上资格(10分)。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预防为主,

为村民提供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15分)。

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6

分)。各项规章制度健全(2分)。

建立较为齐全的基础资料(2分)。 得分 一、科室设置 20 二、建设面积 10 三、建筑要求 20 四、基本设备及药品 15 五、从业人员 10 六、功能任务 15 七、管理 10

验收组(签字):

注:总分在70—85分为达到基本标准,总分在85分以上为达到标准,低于70分的视为未达到标准化要求。对各项内容评分主要依据《安徽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安徽省村卫生室管理办法》(皖卫农[200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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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工作制度与人员职责

明光市卫生局编

二00九年六月一日

11 附件6

一、行政管理部分

(一)会议制度

1、院办公会:由院长主持,副院长、各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月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月工作。

2、业务交流会:由业务院长主持,各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防保、管理、教学等工作情况。

3、科务会:由科室负责人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讲评和布置工作。

4、晨会: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及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二)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市卫生局或当地政府请示报告。

1、对医疗卫生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建议等,需要卫生局、同级以上党委、政府协调或解决的事项;

2、对卫生法规、政策、文件理解、把握不准的事项;

3、需购置单件或批量在5000元以上的医疗器械或办公用品;

4、重大的工作计划、方案、决定;涉及辖区内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重要措施;

5、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等;

6、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合并;

7、工作人员受到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8、其他敏感性强、社会影响面大的重大事件;

9、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0、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解决的新问题,总结的新经验;

11、需要请示报告的其他事项。

(三)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管理工作,确定传人负责,成立爱卫会小组,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2、宣传除害灭病和防病知识,教育职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卫生光荣、不卫生可耻的社会风尚,医院应为除害灭病的模范单位。

3、认真搞好室内外环境和个人卫生,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消毒隔离制度,抓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及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做到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节假日大搞突击卫生活动。

5、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院内环境,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医疗登记、统计工作制度

1、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2、临床各科室要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

3、门诊各科室应认真填写门诊病员登记。

4、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5、医疗质量统计,一般包括出入院人数、治愈率、病死率、病床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感染率、手术并发症及其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率。

6、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7、专(兼)职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登记、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报市卫生局。

(五)考勤制度

1、严格考勤制度,是强化医院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的一项有效措施。考勤方法应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由医院统一考勤或以科室考勤。

2、全年法定星期日、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医院可根据工作需要,以轮休或调休的方法安排职 12

工的休息。婚假、产假、探亲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明确批假权限。病假、事假及超过法定假时限,可采用经济措施与本人奖金或工资挂钩。月月出满勤,主动放弃法定假不休息,坚持上班者,可给适当奖励。

4、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影响工作超过一个工作日,应视为矿工。虽办理请假手续,假期已到又无充分理由续假,逾期不归,超过一天以上者,也视为旷工。对无故旷工者除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外,经济上可以从重处罚。

(六)财务管理制度

为适应卫生工作的需要,坚持勤俭办事业的原则,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必须加强财务管理。

1、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卫生局有关规定,本着收支平衡的原则,认真编制本年度财务预算。

2、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积极合理地组织收入,建立健全收支凭证的管理。

3、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及开支范围,力求少花钱多办事,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

4、卫生院要有一名主要领导分管财务工作,较大开支要经过集体研究确定,一切票据要经过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5、要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帐卡,做到账物相符,流动资产每年二次核资,固定资产每二年一次核资。

6、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现金做到日清月结,不许坐支,不得以白条抵现,禁止私人借用公款。

7、加强廉政建设,社交活动、接待客人必须从简,避免浪费。

(七)技术培训制度

要把开展继续医学教育作为提高单位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把促进全员学习、建设学习型单位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1、制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切实落实继续医学教育经费,扩大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覆盖面。

2、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进修和教学工作,负责培训区域内的乡村医生,认真执行进修人员的有关规定,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和带教。

3、根据卫生主管部门的安排,接受学生的临床实习。

4、对初级职称青年医务人员,应按其任职要求,加强基础理论学习和基本操作练习,有计划地进行岗位培训、专题培训。

5、根据医疗需要,有计划地选派中专以上学历,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医务人员外出进修。

(八)预防保健工作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方针、深入宣传,发动群众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技术指导,彻底改变农村卫生面貌。

2、建立防保组织,指定防保人员,医院要确定分管防保工作的领导。

3、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努力控制当地主要传染病发生和流行,严格执行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采取措施,深入现场调查处理,并做好隔离、消毒工作,就地扑灭疫情。

4、积极开展计划免疫工作,保证儿童免疫接种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5、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做好孕妇、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6、经常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预防疾病的能力。

7、有计划地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消灭和控制当地危害严重的主要地方病。

(九)质量管理制度

1、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应将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2、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实际,拟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4、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5、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6、质量的检查结果应与评优、奖惩等相结合,并纳入医院评审内容。

7、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

(十)社会监督制度

1、设立社会监督电话或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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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院领导和所在乡镇街道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群众的反映和意见。

3、定期向病人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

4、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5、实施以下公开制度:

○1、上岗人员必须佩带有本人照片、姓名或编号、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2、公开张贴卫生部制定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公布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标准以及药品价格。

(十一)病案室管理制度

1、应建立病案室,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门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应逐步做到按国家疾病分类(ICD—9)进行管理。

2、门诊和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生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定期收回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漏填,依序装订,按号编列存档。

3、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用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借用人员对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转借、涂改,拆散和丢失。外单位一般不予借调,必要时须持有介绍信,经院领导批准,可摘录病史。

4、室内必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明度。

(十二)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凡所需的各种财产物资(除药品和图书外),均有专人负责采购、调入、供应、管理、维修,做到物尽其用,节约使用。

2、物资财产应建立健全账目,有专人负责、采购、领发、保管。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账目,做到帐物相符,保证物资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被盗。

3、保管人员要经常深入科室,了解情况,指导和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物资。

4、各科室所需物质、医疗仪器、器械,按计划经院领导审批后进行购买,属交回物资应交旧领新。

5、各种物品、被服的报废,要办理报废手续。医院的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重大财产物资的报损、报废及财产物资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须经院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处理。

二、医疗临床部分

(一)门诊工作制度

1、坚持24小时应诊,方便病人;掌握医疗原则,严格执行医疗常规,做到因病施治。

2、门诊部要保持清洁整齐、安静,创造良好的文明就医环境,并宣传卫生防疫、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知识.

3、工作人员应关心体贴病人,耐心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

4、对病员要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减轻病员负担。门诊处方合格率≥98%。

5、认真书写门诊工作日志或病历。对疑难病员如三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及时收住入院。

6、对发热病人开展血检,肠道传染病和各种传染病要做好登记工作。

7、发现具有传染性的病人,应采取消毒隔离措施。法定传染病,必须按规定上报疫情。

8、各科室应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不得推诿病人。

(二)病房工作制度

1、病房由护士(组)长负责管理,值班医生予以协助。建立住院病人登记薄,对住院病人必须书写住院病历。住院用品按基数配给病人。病房财产、设备等要加强管理建立账册,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清原因,按规定处理。

2、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医生查房时不会客,不吸烟,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3、病区内不准自行烧灶。病房内物品和床位要排放整齐,固定位置。卫生每日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注意通风,保持整洁、舒适、肃静、安全。

4、男、女病人分房收治。对传染病员应住传染病房或分室隔离治疗。

5、住院医生要坚持每天查房两次(上午查房,下午巡视),危重患者要随时检查,精心治疗。对病员要态度和蔼亲切、体贴关怀。

6、值班医生对病区内危重病人应及时向上级医师和业务院长请示汇报,必要时予会诊治疗。 14

7、病房护士要及时、准确、严格地执行医嘱,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8、中医科病房由中医负责管理。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

(三)病历书写制度

1、病历记录应用钢笔和中文书写。诊断、手术应按照国际疾病分类和手术名称书写。文字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医师应签全名。

2、对新入院病员必须按《病历书写规范》(修订版)书写一份完整病历,应于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病人应即刻检查书写,再次入院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3、病历由实习医生或住院医生填写,主治医师或高年资医师审查修正并签字。

4、病程记录由经治医生负责记录,一般每天记录一次,危重和骤然恶化病员应随时记录。病程记录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断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以及手术病员的术前讨论、术前准备、麻醉记录、术后记录等。转院记录由业务院长签字。

5、各种检查报告单按顺序粘贴,附于病历上。

6、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当在当日完成。死亡记录要记载抢救经过、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等,并由业务院长签字。

7、建立病案管理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负责,逐步按国际疾病分类(IcD-9)进行管理,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95%。

(四)处方书写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2、处方用钢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3、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u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4、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和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

5、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6、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一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五)查房制度

1、经治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查房两次,危重病员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检查。主治医师每日上午查房一次,护理师查房每周一次,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等。

2、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提出需要解决问题。查房内容:对新入院、危重病、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和讨论;了解病员的病情变化,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分析各种医技检查报告;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的意见,给予必要的医嘱;检查病历,纠正错误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等。

3、院领导及各科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了解对病员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六)医嘱制度

1、医嘱要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内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更正或撤销,应在医嘱单上用红笔写上“取消”字样并签名。医嘱要按时执行,执行和停止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除抢救或手术中等特殊情况外,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口头医嘱医师要及时补记,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2、手术和分娩后应停止执行术前和产前的医嘱,重开医嘱。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理值班记录上注明。

3、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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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七)会诊、病案讨论、转院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急诊会诊被邀人员要随请随到,院内(科室间)会诊由科负责人(或经治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并写好会诊记录。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经院长批准邀请上级医院的医生到院会诊,必要时可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

2、要定期(每季度一次)举行病例讨论会;死亡病例讨论,应在一周内进行;意外死亡病例,应单独讨论,并有记录,作为进行量化评估依据。

3、对较疑难病例及新开展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拟订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讨论情况应记入病历。

4、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经业务院长批准应及时转院,转院前要进行救治,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期过后,再行转院,并派医护人员护送。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有条件的可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

(八)查对制度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等。

2、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量,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给药前询问有无过敏史,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3、执行医嘱要常规进行“三查、七对、二注意”。

4、输血前需经二人查对,无误方可输入。

5、药房、化验室、心电与超声检查室、X光室及消毒供应室等根据业务特点,严格常规查对制度。

(九)值班、交接班制度

1、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门诊、住院部与有关科室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有值班医生单独或联合值班。

○2、值班医生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治疗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或专科医生处理。

○3、值班医生在下班前到科室接班,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危重病人应床前交班。值班医生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每日晨值班医生应向经治医生交清危重病人和重点病人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2、护士值班与交接班:

○1、病房护士实行三班轮流值班制。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人进行护理工作。 ○2、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人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员和新病员,督促各班护士做好护理工作。

○3、病房建立交班簿和医院用品损坏、遗失簿。交班人必须将病员总数、出入院、死亡、手术、转院、重危病人数;新病员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送留检验标本数目,记入交班簿,向接班人员交代清除后再下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做好必需的用品准备。

○4、有条件的医院应建立晨会交班报告制度,由护士长和主管护士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做床前交接。

3、化验、放射等医技科室,可视情设值班人员,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手术室及麻醉工作制度

1、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保持室内整洁和肃静。进手术室必须穿戴手术室的鞋帽、隔离衣及口罩。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手术室的药品、器材、辅料均应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各种急症手术的全套器材,电器等设备,应经常检查,以保证手术正常进行。手术室各项设备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

3、对施行手术的病员应详细登记。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分开,如无条件时,先做无菌手术,后做有菌手术。手术前后护士应详细清点手术器械、缝合针、辅料等数目。

4、手术室视情设值班人员,原则是能随时进行各种紧急手术。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定期检查无菌情况。

5、麻醉人员在术前应熟悉手术病员的病历,确定麻醉方式。麻醉前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械是否完备, 16

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麻醉期间要坚守岗位,密切观察,认真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与手术者联系。

6、麻醉终止,麻醉人员要把麻醉记录的各项填写清楚。危重和全麻病员要亲自护送到病房,向值班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并在24小时内进行手术后随访。

(十一)产房工作制度

1、产房应有专人负责,实行科学接生。工作人员进入产房,必须戴帽子、口罩、换鞋和穿工作服。接产和手术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2、产房应设有产程中所必须的用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及时补充和更换。

3、产房应保持清洁无菌,定期进行消毒。

4、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观察产程,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值班人员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报告负责人及院领导。

5、待产后,接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分娩记录和出生证。

6、产妇在产后留产房观察一小时,无特殊情况后始送病房。

(十二)理疗室工作制度

1、凡需理疗者,由医师填写治疗申请单,经检诊后确定治疗种类及疗程。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治疗前应交待注意事项,嘱咐病员不得触摸仪器,防止事故发生。治疗中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治疗后认真记录。

3、针炙要严格无菌操作,针具必须严密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凡留针病员,术者不得离开岗位,注意观察变化、取针时应注意防止漏针、断针与晕针等。

4、使用电针时,先检查仪器是否完好、输出是否正常,选用适当强度。治疗完毕将开关关闭,输出电钮扭至零位。

5、针炙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解剖部位、防止发生意外。

(十三)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态度和蔼、热情待人。

2、急诊室要设有醒目标记。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设备完善,放置固定位置。

3、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护人员担任急诊室工作。进修、实习生不得单独在急诊室值班。

4、对急诊病员应有高度责任心,及时、严肃、准确地进行抢救治疗,严密观察病情,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专科医生视诊或紧急会诊。

5、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转送病房或转院。

6、严守岗位,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和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7、急诊室设立若干观察床(或在病房内),由急诊医生和护士负责诊治处理。值班医生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救治,写好病历,开好医嘱,观察病情变化,避免延误病情,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8、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清。无菌物品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七天不得使用。一般无消毒液的容器,应每天灭菌一次。要经常检查急救药品,不足时及时补充。保证随时可用。

9、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禁止占用,禁止吸烟。

三、护理工作部分

(一)护理工作制度

1、护理人员必须衣、帽整洁,不穿响底鞋,不留长指甲,上班时间不带戒指。

2、临床护理:

○1、新病员入院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三次,连续三天。体温在37.5℃以上及危重的病员每隔4小时测一次;一般病员每天早晨及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新入院病员测血压和体重一次(七岁以下小儿免测),其它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2、病员入院后根据病情和医嘱决定护理分级并作出标记。

特别护理:病情危重,需随时进行抢救的病员(包括转院前)。派专人昼夜守护,严格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准备急救,预防并发症、及时制定护理计划,填写特护记录。

一级护理:重病员,大手术后需严格卧床休息的病员。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每30分钟巡视一次,做好晨晚间护理,预防并发症。

二级护理:病情较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病员。适当做室内活动,注意观察病情变化,每1-2小时巡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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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护理:一般病员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生活自理,注意观察病情。

3、执行医嘱时,要严格进行三查七对一注意。

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一注意:用药后反应。

(二)护办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工作衣、帽要穿戴整洁,举止端庄。

2、在服务工作中要做到态度热忱、细心周到。当班时对入出院(包括转院、死亡)病员认真履行登记。

3、交接班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4、值班护士要遵循《护理工作制度》,认真做好病员的临床护理和治疗工作,严格无菌操作规程和“三查、七对”制度,熟悉和掌握药品的配伍禁忌。

5、值班护士对病员各种检查回报单应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6、值班护士要指导住院病员按病情和医师决定的饮食进食,不能随便更改。

7、值班护士要经常巡视病房、观察病员病情的变化,严防意外情况发生。

8、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摆放整齐、规范,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9、病房护士长对护办室工作和病房管理全面负责,定期组织护士向病员宣传卫生知识,搞好生活管理,定期召开病员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三)治疗、注射室工作制度

1、保持室内清洁,每天空气消毒一次,工作台和各种物体表面每天用消毒液擦拭。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其他人不许在室内逗留。

2、各种注射应按医嘱和处方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在注射前做好过敏试验,并密切观察注射后反应,及时给予处理。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和查对制度;进室工作必须戴口罩、帽子。

4、定期消毒和检查更换器械;备好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标签分类醒目,字迹清楚。

5、毒、限、剧药、贵重药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灭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6、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院内感染。

(四)消毒供应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我国颁布的《传染病防治法》和部颁《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有关供应室管理的规定。

2、供应室应接近临床科室,周围环境应清洁、无污染源,应为医院里一个相对独立的区域。

3、供应室人员必须树立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严格无菌观念,认真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检验标准;熟悉各种器械用品的性能、消毒方法和洗涤操作技术;及时做到各种物品供应和绝对无菌,确保医疗安全。

4、供应室应分设接收、洗涤、敷料包装制作,消毒灭菌,无菌贮存,发放和工作人员更衣室。并严格区分污染、清洁、无菌区线路采取强制通过方式,不准逆行。

5、无菌贮存室内应设置物品柜式壁橱。取放无菌物品,应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室内要进行空气消毒,工作人员进入无菌贮存室须穿戴工作服、帽、口罩和更换拖鞋。

6、灭菌的物品,必须标明灭菌日期,并定期检查。凡消毒灭菌物品超过一周或已拆开者,需重新灭菌。

7、为保证高压蒸气灭菌效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灭菌物品质量检测制度。建立热原反应追查制度和热原反应发生情况月报制度。凡发生热原反应,必须立即向所属药检部门报告,并送检有关输液、注射器具及药品。

(五)消毒隔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中有关消毒灭菌与隔离的要求。

2、医院建筑设施要有利于清洁、消毒处理;医疗区与生活区严格分开;门诊与病房相对隔离;传染病房(室)与一般病房保持一定距离的绿化带,避免交叉感染。对容易造成院内感染的部门如手术室、产房、供应室等内部清污流线清楚,地面要能用水冲洗,墙面要有1.2-1.5米高可供冲洗的护壁。

3、医院必须设置污水污物处理设施,所用的自来水和井水应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才能使用。

4、应配备必要的消毒措施,如高压消毒器、煮沸消毒器、紫外线灯以及消毒、杀虫、灭鼠等药品,要 18

有防止院内外污染的措施。

5、凡直接检查病人的诊疗器械,必须严格消毒、各种注射一律使用一次性注射用具,并作好用后的毁形消毒处理。

6、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7、对院内环境,用物及疑有被污染的物品,要进行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及污染的垃圾应送到固定地点进行消毒处理;便器、痰盂、脸盆等,应定期消毒;转院、出院死亡病人用过的衣服、床单及房间应作终末消毒,以防交叉感染。

8、工作人员穿戴的工作衣帽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染应及时更换,工作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入宿舍。

四、医技工作部分

(一)化验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上班时应衣帽整洁、态度和蔼、热情待人。

2、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禁止在室内吸烟。

3、检验申请单由医师逐项填写、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应注明“急”字。

4、收取标本时,要严格查对,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门诊检验,应及时完成报告;急诊检验标本应立即做、及时报告;住院病人应到病房采集标本。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应保留24小时。

5、认真核对检验结果,书写检验报告单签名后发出报告,并做好登记。

6、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二)X光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上班时,衣帽整洁、态度和蔼、热情待人。

2、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禁止室内吸烟。

3、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

4、重要摄片、由临床医师和放射人员共同确定,对投照技术、特检摄片和重要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后方嘱病员离开。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X线照片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

5、实行集体阅片制度、摄片报告须由放射科医师以上专业人员审签。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做好防护工作。

(三)药房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上班时,应衣帽整洁、态度和蔼、热情待人。

2、药品排放有序,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禁止室内吸烟。

3、药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把好药品质量关。

4、根据医师处方调配发药。按处方制度审查处方。如发现处方有不妥之处或因缺药不能全部配发时,应与医师联系,修改后再行配发,急诊处方优先配发。

5、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中药处方应按《中国药典》规定和《中药炮制规范》要求进行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计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

6、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药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并耐心向病人交代清楚。

7、药品应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8、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专用处方、专帐登记。

9、药品采购必须有计划,按正规渠道购药,保证质量、价格合理。杜绝购买过期失效,伪劣假冒药品。

(四)心电与超声检查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上班时衣帽整洁、态度和蔼、热情待人。

2、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禁止室内吸烟。

3、由临床医师填写申请单,嘱咐病员做好检查前准备,危重病员检查时应有医务人员护送,心电图可到床边检查。

4、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有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联系,共同研究解决,或请上级医院帮助解决。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仪器、器械应定期保养、维修、定期检测。

6、保管好各种检查记录,做好登记统计,建立档案。

(五)内窥镜室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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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人员上班时应衣帽整洁、态度和蔼、热情待人。

2、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禁止室内吸烟。

3、由临床医师填写申请单,嘱咐病员按要求做好检查前准备。

4、检查前应耐心解释,消除病员对检查的恐惧心理,使其做到主动配合。操作时力求做到快、准、轻、安全,检查后严密消毒仪器和用具。

5、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有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仪器、器械要定期保养、维修,定期检测。

7、保管好各种检查记录,做好登记、统计、建立档案。

五、防保站工作部分

(一)乡镇防保站职责

乡镇防保站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承担辖区内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乡镇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防治工作;

2、实施免疫预防接种工作;

3、开展除四害、改水改厕的技术指导和初级卫生保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4、做好传染病疫情、疾病与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5、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6、受卫生局委托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

(二)预防接种门诊职责

1、根据责任区域内预防接种工作需要,按照各项技术规范要求,具体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2、制订第一类疫苗使用计划和第二类疫苗购买计划。做好疫苗管理,保证疫苗冷藏。

3、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儿建立预防接种卡(证),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并按规定建卡,给予接种或补种。

4、开展接种率常规报告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报告工作;

5、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对预防接种后的一般反应进行处理;

6、开展健康教育和有关咨询活动;

7、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三)预防接种操作规程

1 皮内接种法

1.1适用疫苗: 卡介苗。

1.2注射部位: 上臂三角肌下缘皮内。

1.3 操作方法:

1.3.1家长抱紧儿童,露出儿童胳膊;

1.3.2用1ml一次性注射器或一次性蓝芯流向注射器配4.5号针头吸取1人份疫苗,皮肤绷紧注射部位皮肤,右手持注射器,食指固定针管,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呈10°~15°角刺入皮内。再用左手拇指固定疫苗,使注射部位形成一个圆形皮丘,针管顺时针方向旋转180°角后,拨出针头。勿按摩注射部位。

2 皮下接种法

2.1适用疫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风疹疫苗。

2.2接种部位: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肤。

2.3操作方法:

2.3.1如在儿童左上臂接种,家长取坐位,儿童应坐于家长腿上,家长左臂抱紧儿童头部,使儿童头部靠在家长左肩部;将儿童右臂置于家长身后;家长用右臂固定儿童双腿,右手握住儿童左手,防止在接种过程中乱动。

2.3.2接种人员用1ml一次性注射器配上5.5号针头,吸取1人份疫苗后,皮肤常规消毒,绷紧皮肤,右手持注射器,食指固定针柄,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成30°~40°角,快速刺入针头长度的1/3-2/3,放松皮肤,左手固定针管,回抽无血,注入疫苗,快速拔出针头,用消毒干棉球稍加按压针眼部位。若有回血,应更换注射部位,重新注射。

3.肌内注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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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适用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乙肝疫苗。

3.2接种部位: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

3.3操作方法:

3.3.1家长取坐位,儿童应坐于家长腿上;家长左臂抱紧儿童头部,使儿童头部靠在家长左肩部;将儿童右臂置于家长身后;家长用右臂固定儿童双腿,右手握住儿童左手,防止在接种过程中乱动。大年龄儿童可取坐位或立位,注射侧的手叉腰。

3.3.2用适当规格的注射器吸取1人份疫苗后,皮肤常规消毒,绷紧皮肤,右手持注射器,(以执毛笔式)与皮肤成90°角,快速刺入针头长度的1/3-2/3,固定针管,放松皮肤,回抽无血,注入疫苗,快速拔出针头,用消毒干棉球稍加按压针眼部位。

4 口服法

4.1用于口服脊灰疫苗的接种

4.2用于消毒的药匙将脊灰疫苗送入儿童口中(液体疫苗可直接滴入),用凉开水送服咽下。

4.3月龄小的儿童,喂服脊灰疫苗时可将糖丸疫苗碾碎,放入药匙内,加少许凉开水溶解成糊状服用,或将糖丸疫苗溶于凉开水中,使其完全溶化口服咽下。

4.4口服疫苗时要看服下肚,如儿童服苗后吐出应先饮少量凉开水,休息片刻后再服。

(四)疫苗与冷链管理制度

1、疫苗的运输必须用冷藏箱,领取疫苗时必须配置相应的冷藏设备。

2、疫苗在运输过程中,疫苗发放、运送、接收人员要进行温度监测记录。

3、冷链设备必须做到专物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4、冷链设备必须建档建卡,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登记制度,做到账、物相符。

5、疫苗进、出必须建立专账,做到账、苗相符。

6、疫苗要进入冷链系统保存,并由专人负责保管,OPV、MV疫苗等在-20℃条件贮存,BCG、HBV、DPT、DT等在2℃—8℃条件下贮存。

7、疫苗保存期间要进行温度监测,每天上班后和下班前各测量1次疫苗温度,并如实记录监测结果;做好停电、停机、故障维修记录,管理员因故外出不能进行日常监测时要做好交接班。

8、贮存的疫苗要摆放整齐,疫苗与箱壁,疫苗与疫苗间应留有1-2cm的空隙,疫苗要按品名和失效期分类摆放。

9、冷链设备要经常进行保养,经常保持电冰箱的清洁,做到无灰尘、无污迹,电冰箱蒸发器结霜温度超过4小时要及时化霜和除霜,长期停止使用时,应将箱内外擦净,每周开机2小时。冷藏箱和冷藏背包使用过擦净水迹,保持箱内干燥和清洁。

10、冷链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修理,非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随便拆卸。

(五)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1、预防接种门诊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2、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规范》和《儿童计划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3、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应佩带上岗证。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清洗双手。不留长指甲,不戴首饰,仪表端正。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4、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5、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接种证,查接种凭证,查疫苗。核对免疫接种程序,姓名,年龄,药名、批号,失效期,接种剂量。

6、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

7、新出生儿童或新迁入儿童办理接种证时务必告知家长接种何种疫苗,预防何种疾病,接种后的正常反应,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和必要的注意事项等。告知后,儿童家长需签字确认。接种后,应告知家长或 21

监护人,受种者应留在接种现场观察30分钟。如出现异常反应,及时处理并向卫生局报告

(六)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依照有关法规对责任疫情报告人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乡(镇)指定专职疫情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或所辖区域内的疫情报告工作,必须实现计算机网络直报。

3、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4、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5、有关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疾控中心、卫生局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向卫生厅报告。

(七)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员职责

1、传染病网络直报人员应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且熟习传染病疫情管理和网络直报业务,具备指导和培训医务人员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工作能力。

2、网络直报人员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及时审核传染病报告卡信息并录入直报系统;每月应对本单位传染病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呈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并向有关科室通报。

3、网络直报人员在网络直报或上报市疾控中心前,需先对本单位填报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 ①、发现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情况时,及时通知报告人核对;对重复报告的卡片进行标注,不再进行网络直报。

②、发现以下情况时,建议立即对报告信息进一步核实:

Ⅰ、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Ⅱ、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Ⅲ、发现同一种急性传染病在同一自然村、街道、集体单位(场所)一日内出现3例及以上,或一周内出现5例及以上。

如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属实,应立即电话报告当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

4、每周、月、季、年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认真执行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5、传染病报告卡应按编号装订,《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三年。

6、网络直报用户帐号的正式使用密码,一般应在8位以上,并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每月至少更改一次。网络直报人员未经上级系统管理员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网络直报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并避免在公共场所公开使用网络直报系统。

7、按时参加辖区疾控中心召开的疫情例会制度。

8、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传染病有关法规信息和知识。

9、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责任,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影响,按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八)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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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2、保持登记体检室、侯种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U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70UW/cm2,<70UW/cm2的灯管应及时更换),紫外线灯按每M3空间≥1.5瓦安装,紫外线灯管表面应保持洁净,每2~3周用酒精擦拭1次。

3、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皮肤消毒时可用无菌棉签浸润2.0%碘酊,涂擦注射部位1遍,作用1分钟,再用75%酒精擦拭2遍,擦净余碘干燥后方可注射;使用0.5%碘伏则直接涂擦皮肤2遍干燥后即可注射。消毒操作以注射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消毒面积不小于5cm×5cm。局部消毒后注意不得触碰污染。接种活疫苗时不能用碘酊消毒,局部用75%乙醇消毒时,待干后再接种。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疫苗接种务必一人一针一管。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就地消毒(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2.0%过氧乙酸消毒剂浸泡60分钟)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严禁出售或随意丢弃。因无回收指定单位无法集中处理的,应及时焚烧处理。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用毁型机毁型或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

5、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洁净,每个工作日前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剂擦拭消毒。

6、地面采取湿式清扫,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液湿拖地面。

(九)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

1、为及时快速抢救个别严重过敏反应病例,预防接种门诊应摆设应急治疗床和应急处理药品橱柜,备有接种反应的相应药品,有条件的应备置氧气瓶(袋)和吸氧设备。

2、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在接种时务必注意态度和蔼、动作轻柔,避免发生接种对象的心因性反应。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病例时,应主动配合临床医生争分夺秒快速救治。

3、建立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登记本,专人负责。工作人员要详细登记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接种单位必须在12小时内报告市疾控中心,积极配合调查。经调查认为属于接种范畴的,提请市预防接种反应诊断小组鉴定。

4、卫生局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负责本区域接种反应病例的诊断,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诊断为疫苗接种反应、不得出具异常反应诊断证明,所出的证明一律无效。

六、村卫生室工作部分

(一)村卫生室职责

1、坚持预防为主,以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为主要任务。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依法开展农村疾病预防控制,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与管理;及时处理并协助处理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法开展妇幼保健工作,负责本村内的孕产妇及儿童系统管理,协助乡镇防保站做好儿童免疫规划预防接种等工作;

2、做好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急重病人的初级救护、及时转诊和家庭康复指导;

3、积极支持、宣传并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制度;

4、积极推动农民健康教育行动,大力宣传普及卫生科学知识,促进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的自我防病和保健能力;

5、积极运用中医药的诊疗方法和适宜技术,并因地制宜自种、自采、自用中药,为当地群众服务;

6、协助开展村级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农村卫生环境,促进卫生村镇建设;

7、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做好本村卫生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工作;

8、完成疫情、出生及死亡等各种村级卫生统计信息的记录、收集、整理和上报;

9、协助开展计划生育指导工作;

10、完成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村卫生室工作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2、认真填写门诊日志,按时统计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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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规范化。

4、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5、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措施,坚持定期紫外线消毒。

6、对户及家庭病床,按规定访视,体检,提供咨询。

7、协助开展计划免疫,儿童保健门诊和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慢性病管理。

8、对疑难病症患者及时会诊、转诊,建立工作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9、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物品领取规定,严格保管,防火防盗。

10、开展便民服务项目,服务热情,耐心,按标准收费,树立良好医德医风。

(三)村卫生室服务公约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四)急救处理制度

1、急诊工作由医师和护士担任,其他人员不得担任急诊值班。

2、对急诊患者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患者应立即组织会诊或转诊。会诊或转诊应遵守会诊、转诊规定。

3、急诊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4、急诊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5、急诊患者不受划区分级限制。

(五)传染病管理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积极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宣传卫生知识,积极参与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2、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人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进行疫情处理,严格控制传染病的流行。

3、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传染病登记簿,做到不漏登,不漏报,及时收集可靠准确的疫情资料。

4、对可能被传染性病原体污染的物品要随时做好消毒工作,废弃物须消毒后丢入污物桶,传染病患者要及时转院诊治,转诊后对诊治场所和病家进行终末消毒。

(六)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1、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及时为乡镇医院(所)提供怀孕妇女的消息,以便及时早做好孕健卡工作。

2、做好产后访视工作,发现母婴有异常情况及时转乡镇医院处理。

3、配合乡镇医院(所)做好妇女病查治工作,对患病妇女给予治疗并定期随访。

4、对村办幼儿园、托儿所进行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宣传保健知识。

5、做好出生和0—7岁儿童的死亡登记上报工作。

(七)药品管理及处方制度

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配套法规;加强药品管理,为医疗保健提供有效、安全、数量不少于120种的基本药物。

2、明确药物保管分工,妥善保管特殊药物,药品放置定点定位,存放有序。

3、药品必须从乡镇卫生院采购,并建有药品入库验收登记簿,及时进行药品质量检查,消除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4、凭处方发药。发药时要实行复核、查对,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5、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处方书写规范,不开大处方、开处方要签全名。

6、按处方定期进行药销,做到药、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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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使用后毁形剪断,浸泡消毒,统一销毁并有记录。

(八)消毒隔离制度

1、严格遵守基本技术操作规程,加强无菌观念,为病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坚持一人一针一筒制度,杜绝医源性传播,防止交叉感染。

2、消毒液配制方法要符合要求,定期更换消毒液,并有更换记录,5—10月份每周更换两次,其余月份每周更换一次。

3、敷料、注射器、压舌板均需高压灭菌,做到一人一换一用。

4、卫生室每天要打扫清洁,做到桌面无积尘,墙壁无污渍,地面用来苏儿喷洒消毒。室内用紫外线消毒并记录。

(九)诊断室工作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2、认真填写门诊日志,按时统计上报。

3、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规范化。

4、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5、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措施。

6、对家庭病床,按规定访视,体检,提供咨询。

7、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慢性病管理。

8、对疑难重病患者及时会诊、转诊,建立工作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9、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物品领取规定,严格保管,防火防盗。

10、开展便民服务,服务热情、耐心,树立良好医德。

(十)治疗室工作制度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凡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

3、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5、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1次(器械消毒液),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液经常保持75%的浓度。

6、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每日更换。

7、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灭菌。

(十一)处置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患者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超过3日要重新消毒。

9、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2次。

10、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11、特殊感染不得在处置室内处理。

(十二)观察室工作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患者,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急诊值班医师、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的患者,当面写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填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值班医师早晚各查床1次,重病随时观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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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急诊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要观察患者的临时变化,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要观察患者,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写出书面记录。

七、各类人员职责部分

(一)院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负责和领导全院的各项工作。

2、领导制定各项工作计划,组织医疗、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作指导以及卫生院的财务和总务工作。

3、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干部培养和在职技术教育,搞好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和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

4、经常深入门诊、病房和村卫生室检查各项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分析各项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负责组织本院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和危重病人的抢救以及医疗差错事故的检查工作。

6、负责对全院工作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干部职工的任免、奖惩、调动、晋级晋职等工作。

7、审查全院预算,财务收支和药品、物资供应计划,搞好经济管理。

8、负责安排职工的生活福利,督促检查本院治安保卫工作。

9、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清洁卫生,美化绿化环境,改善院容院貌。

10、及时处理研究人民群众对卫生工作的意见。

11、因事外出时,指定一位副院长主持工作。

(二)办公室人员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院的组织、人事、安全保卫、宣传、青年、妇女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2、协助院领导做好人员的考核、鉴定等工作,向领导提供干部职工的培养、选拔、调配意见。

3、经常了解和如实地反映干部职工的思想,学习和业务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各种思想问题,表扬先进,纠正各种不良倾向。

4、协助院长做好退休、退职、转正定级工作、以及文件收发、保管、信访、纪检和政策落实工作。

(三)各临床科室负责人职责

1、在正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

2、拟定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检查,按时总结上报。

3、参加日常医疗工作,主持和组织本科的会诊和病案讨论。及时解决医疗中的疑难问题。

4、督促检查各项医疗护理制度,医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对医疗差错和事故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及时组织本科医务人员讨论和上报,认真吸取教训。

5、负责组织本科医务人员、进修实习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采取各种方式,有计划的培养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并定期进行业务考核。

6、负责组织安排本科医务人员参加出诊及巡回医疗工作。

7、经常检查分析本科各项医疗质量指标完成情况,按时统计,准确上报。

8、搞好中西医结合工作,积极推广新疗法、新技术,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四)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副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工作和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等工作。指导进修、实习。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生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经常检查本病房(区)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积极引进和推广实用新技术。,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五)临床医师(士)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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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科主任和主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遇有传染病应及时填写疫情报告。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书写病历,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3、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4、对所管病员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生交班。

5、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协助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7、经常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8、加强基本功锻炼,不断学习先进的医学技术,积极推广新技术。

9、负责对进修实习人员的业务指导,积极宣传防病治病、计划生育等卫生知识。

(六)卫生防疫人员职责

1、在正副院长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卫生防疫工作。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定期分析疫情动态情况,并主动请示汇报。

2、掌握卫生学、流行病学疫情动态和疫情统计分析资料。制定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防治措施,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网,督促检查疫情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工作,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组织人力,做好隔离管理。疫点、疫区消毒,迅速有效地就地扑灭疫情。

3、根据防疫工作计划,进行卫生防疫工作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按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搞好饮水消毒,除害灭病工作。

4、积极参加和指导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管水、管粪等卫生基本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

5、做好卫生防疫,除害灭病的业务统计工作。

6、负责对村卫生室(站)的卫生防疫技术指导,提高防治疾病的技术水平。

(七)妇幼保健人员职责

1、在正副院长和科室负责人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妇幼保健门诊、出诊和病房工作。

2、负责做好妇女、儿童的保健工作,普及科学接生、周产期保健和科学育儿,防治妇女病和产妇、幼儿传染病等工作。

3、参加临床实践。经常深入病房、产房、门诊,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妇幼保健工作的质量。

4、妇产科医士(师)、妇幼保健医师(士)、助产士在门诊和病房都应担任孕期检查、妇科病的诊断、治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5、担任计划生育手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

6、按分工负责产房(妇科治疗室)的药品,器材管理,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7、负责外出接产和产后访视工作。

8、负责村卫生室妇幼保健的管理和做好妇幼保健的指导工作。

(八)各科护士长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护理工作,并协同本科负责医生搞好本科的门诊和病房的管理,加强医护之间的配合。

2、负责拟定护理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检查督促,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3、负责检查各项医嘱、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分级护理、消毒隔离制度及查对制度的执行情况。

4、负责做好本科护班管理工作,包括护理人员的合理分工和科内环境整洁、安静、安全、以及各类仪器、设备、药品的管理。

5、参加并指导危重、大手术及抢救病人的护理,加强医护配合,严防差错事故。

6、组织领导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训练。

7、经常了解病人的思想情况,征求意见,不断改进科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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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主管护师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本科各病房护理的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好护理质量关。

2、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重危、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订及实施。

3、对护理业务进行具体指导,对本科各病房发生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防范措施。

4、积极引进、推广护理实用新技术。协助护士长做好管理工作。

(十)护师职责

1、在病房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管护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护理临床工作,指导护士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参与危重、疑难病人的护理工作及难度较大的护理技术操作。带领护士完成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4、参加主管护师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主持本病房的护理查房。协助护士长拟定病房护理工作计划、参与病房管理工作。

(十一)助产士(妇幼医士)职责

1、在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正常产妇接产工作,协助医师进行难产的接产工作,做好接产准备,注意产程进展和变化,遇产妇发生并发症或婴儿窒息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医师。

3、经常观察了解产妇分娩前后的情况,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注意保护会阴及妇婴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4、经常保护产房的整洁,定期进行消毒。负责管理产房药品器材。

5、做好计划生育围严期保健和妇幼卫生宣传,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孕期检查和产后随访工作。

6、根据需要和安排开展女性节育手术。

7、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接产工作。

(十二)注射室(处置室)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下,负责门诊病人的注射、换药等各项处置工作。

2、做好注射用具和各种器械的消毒,备齐各种用品,放于固定位置。

3、严格执行交接班、查对等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医嘱不清时,应询问清楚后再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4、若同时兼有急诊室工作,应做好检诊。急诊病员来诊,应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在医师未到以前,遇特殊危急病员,可行必要的急救处置,随即向医师报告。

5、协助护士长做好药品、器械、被服、门诊用具等管理工作。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指导卫生员(清洁工)搞好门诊清洁卫生。

6、努力钻研护理技术,带教实习护士,护理员。

(十三)病房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防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3、做好基础护理和精神护理工作,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和处理。

4、协助医生进行各种诊疗处置工作,参加危重病人的抢救,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

5、定期向病人宣传卫生知识和住院规则,经常征求病人意见,改进护理工作。

6、办理入院、出院、转院及有关登记工作。

7、在护士长领导下,做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材料的保管、请领等工作。

(十四)手术室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担任器械或巡回护士等工作,并负责手术前的准备和手术后的整理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督促检查参加手术人员的无菌操作,注意病人安全,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3、负责手术室的清洁消毒工作,定期调节室内空气和温度。保持整洁,安静。

4、负责手术后病员的包扎、保暖、护送和手术标本的保管,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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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做好器械,敷料的打包消毒和药品的保管,并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十五)消毒供应室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下负责供应室的医疗器械、敷料的清洗、包装、消毒、保管、登记、分发、回收等工作。

2、经常检查医疗器械的质量,如有损坏及时修补或报废,作好登记,并向护士长报告。

3、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不断提高消毒供应工作质量,定期检查高压灭菌器效能,保证消毒质量。

5、做好交接班,执行查对制度。

(十六)放射人员职责

1、在院长、科主任或门诊、病房负责人的领导下,分工负责透视、摄片和放射线诊断工作。

2、掌握机器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投照技术,做好防护,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3、努力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4、负责机器的检修、保管和清拭工作。

5、负责机器附件、药品、胶片等物品的请领、保管、使用及登记、统计工作。

6、轮流担任放射线检查值班工作。

(十七)检验人员职责

1、在院长、科主任或门诊病房负责人领导下,分工负责各项临床检验工作。

2、负责采集检验标本,发送检验报告单。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随时核对检验结果,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4、努力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检验质量。

5、熟悉各种仪器的性能、使用、并负责保养和一般检查。

6、负责检验试剂、器材的请领、保管、检验试剂的配制,并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十八)心电图、超声波、理疗室人员职责

1、在院长、科主任或门诊、病房负责人的领导下,分工负责本业务的诊疗工作,遇有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生共同研究,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做好消毒隔离,防止交叉感染。

3、掌握各种仪器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特殊描记技术,定期校正仪器,做好保养工作。

4、负责本科室仪器附件、药品、材料的请领、保管、报销并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5、参加会诊和临床病例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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