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地铁车站及列车内禁止吸烟的通知函
各驻站单位、商铺:
根据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深圳市无烟旅客运输场所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响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全市旅客运输场所全面无烟的号召,实现地铁车站和列车内全面无烟的目标,进一步为乘客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做好控烟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车站范围内不能出现烟头,包括站厅、站台、公共区、管理设备用房、通道及出入口。
三、设立专职禁烟劝导员。车站设有专职禁烟劝导员负责,协同保洁人员、保安、站务员一起对吸烟旅客进行劝导,杜绝旅客在禁烟场所吸烟。在站厅站台出入口等重要位置,加贴“禁止吸烟”标志,在PDP显示屏上显示相关标语,并在站厅张贴系列吸烟有害健康宣传画。
为此,请予以配合!
非常感谢长期以来对我站工作的大力支持!
我站有关负责人及其联系电话:吕冰 139xxxxxxxx
特此函达。
罗湖站
第二篇:关于禁止吸烟的通知
关于禁止吸烟的通知
为了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保持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更好地构建和谐的办公环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做出如下规定: 1、在公司所有办公场所、车间工作区域、前台区域、楼梯间等地方禁止吸烟;
2、如发现违反此规定者,公司将按50元/次对其进行处罚,情节恶劣者加重处罚;同时将追究其部门负责人的连带责任20元/次。
望大家共同遵守,监督执行!
此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人力资源部
2012-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