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凭证样式和填写方法
1.转账凭证的格式
2.转账凭证的介绍及其填制
转账凭证是根据转账业务(即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的各项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或汇总原始凭证填制的,用于填列转账业务会计分录的记账凭证。转账凭证是登记有关明细账与总分类账的依据。
转账凭证是用以记录与货币资金收付无关的转账业务的凭证,它是由财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转账原始凭证填制的。在借贷记账法下,将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全部填列在凭证内,借方科目在先,贷方科目在后,将各会计科目所记应借应贷的金额填列在“借方金额”或“贷方金额”栏内。借、贷方金额合计数应该相等。制单人应在填制凭证后签名盖章,并在凭证的右侧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在会计中,转账凭证用以编制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的会计分录。而涉及“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科目的会计分录,应当编制现金凭证或者银行凭证(也可以是收款凭证或者付款凭证)。
第二篇:凭证样式
编号: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经办人(签章):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章):
年 月 日
(本凭证一式两联,填发此凭证的社保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各一份)
重要提示
1.本凭证是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权益记录,是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2.当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继续计算利息。到新就业地参保时,请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本凭证,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3.本凭证如不慎遗失,请与填发此凭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申请补办。联系方式可到任何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