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协会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纲
第二章:会员制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活动范围
第五章: 请假制度
第六章:奖惩制度
第七章:经费管理制度
第八章:协会章程的修改情况
第九章:协会的终止程序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纲
第一条:协会名称
中文名称: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协会
英文名称: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 of He Nan Polytechnic
英文简称:ECAHP
第二条:协会性质
本会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社团管理条例》,在党十八大精神理论指导下和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团委领导下成立,面向在校大学生传播电子商务知识,辅助我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个人自愿参加的非盈利性、服务性和全校性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
传播电子商务理念、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提高电子商务技能,增进企业与电子商务人才交流并实践电子商务。
第四条:协会口号
21世纪赢在中国,电子商务引领时代潮流。
第五条:协会目标
进入信息化,培育新型人才,创造“王牌”协会。
第六条:协会任务
本协会将定期开展电子商务的学术交流和技能培训,使协会成员在网络技术、网页制作、网店知识、网站建设等方面的能力提高,同时定期举办一些文化社联活动促进成员团队精神的熏陶,并加强与学校其它社团的合作与交流,协助学校共同建设和谐美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我院积极创新的学风和特色的校风建设。
第二章:会员制度
第七条: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3.由我会办公部办理入会手续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在本协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优秀会员评选。
2.有权免费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学习技能等活动。
3.有权介绍和推荐新会员入会。
4.有权参加会员大会且在同等条件下优于非会员成为理事会成员。
5.有权要求对违反本会章程的会员进行处理。
6.有全对本会的管理和发展提出合理要求和建议。
7.有权在本会会刊上 发表自己的文章。
8.入会自由,退会自由。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履行学院及本会的一切规章制度。
2.必须维护本会名誉,对故意损害本会名誉且不听劝告者,经理事会通过后除名。
3.积极参加班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遵守纪律,听从上级指示。
4.必须按期缴纳会费,凡两次不交者自动退会处理。
5.有义务为协会的发展出谋划策。
6.必须严格遵守教室里的一切规章制度,爱护公物。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概论
第十条:组织机构概论
电子商务协会设顾问、指导老师数名。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团支书一名,理事会五名。分设七个部门:办公部、财务部、宣传部、技术部、网络营销部,策划部、外联部。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各部有相互配合促进本会发展的义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办公室主任、团支书组成,正副会长为理事会正副主席。
第十一条:会长
1.主持协会日常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项,负责电子商务协会全局工作的决策。
2.领导和协调电子商务协会工作的整体运作,做好电子商务协会干部的思想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教训,促进干部能力的提高,增强电子商务协会内部的凝聚力与战斗力。
3.做好与学院其他学生干部组织、各社团及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促进学生互动的发展。
4.负责向团体部领导请示及汇报工作,争取学院有关部门对社团开展活动的最支持,使电子商务协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6.负责召集协会成员例会,向电子商务协会各部门部署工作,指导和帮助各部门开展工作和活动。
第十二条:副会长
1.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协会各项事宜,会长缺席时,暂时代理会长。
2.调动电子商务协会中各成员开展工作。
3.指导并参与所属部门工作,指导并参与创业项目工作。
4.处理日常事务,对会长负责,指导和帮助各部门开展工作和活动。
第十三条:部长职责
1.各部部长负责该部门部署的全面工作。
2.有权表扬或批评属干事的工作好坏,有权向上级推荐提升工作积极的部属干事。
3.各部每学期需向会长递交一次学期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总结
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分管、协调部门内部的工作)。
第十四条 理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理事会由本会正副会长,团支书,办公室主任组成,正副会长自动成为正副理事会主席。在校学习阶段将每周定时定点召开理事会,出席会议的成员每次都应自觉到办公室签到,否则视为缺席处理。理事均招聘产生,应聘合格者,经试用两个月符合条件者聘为正式理事。每届任期一学年。理事会全权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活动计划、内容、方式、督束检查、组织协调等》理事中凡三次没参加应参加会议且未请假者,或两次无正当事由不参加社团活动者将会自动除名。其职权如下
⒈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⒉决定会员的收取或除名。
⒊选举和罢免协会的主要负责人。
⒋决定协会章程的修改。
⒌决定协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干部的产生和管理条例
一、干部产生条例
正副会长由前任会长提名,经理事会成员过半认可产生,若理事会成员不赞同候选人,仍需继续提名直到新一届负责人的诞生。会长、副会长难以履行职责时,经三分之二以上会员通过,再经校团委、社团联合部审核后可更换。各部的正副部长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同意通过。
二、干部管理条例
为了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强化团队竞争力,促进协会的飞速发展,特制以下条例。
⒈遵纪守法。爱国,爱党,爱校,爱协会。
2、不违反本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时刻以“以团队为荣,损团队为耻”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3.具备先进的理念和创新能力。为本会的蓬勃发展出谋划策。
4、顾全全局,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协助其它部门共同完成上级交给的每项任务。
⒌开展活动须先申请批准,并提供详细的策划方案。
⒍量力而行,如遇到个人无法解决的事情时,应及时向组织报告。
⒎定期对自己的工作做书面总结。
第十六条:协会各部门职责
⒈办公室职责:管理协会各种资料档案并负责日常文件、报告的起草、打印、分发工作:负责协会内部各项会议、活动的考察,会议记录和总结工作:负责考评协会各部工作的开展情况:会员大会点工作, 协助会长作好其他事务。
2.财务部职责:统一管理协会财务,对财务状况及时记录和审查:严格遵守本章程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向理事会汇报经费收支情况,并接受正副会长和有关领导、老师的监督。
⒊外联部职责:在校内外寻找赞助伙伴,提供活动经费支援:并负责招揽电子商务界的专业人士作讲座:致力于通过加强本协会与其他社团、学校与社会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引导协会走出校园,为会员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
⒋宣传部职责:负责协会内外通知,担任协会各大型活动的礼仪和接待:设计和制作各种海报、展板、标语和其他宣传资料,力求宣传资料更具有创新性和欣赏价值:负责协会各类活动的摄影并对协会的活动及时进行报告,让同学们及时了解协会的最新动态。
⒌策划部职责: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且在活动过程中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并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负责起草大型活动申请书。负责协会会刊的编辑出版工作。
⒍技术部职责:定期邀请校内外电子商务专家和指导老师开展学术讲座,传授经验,加强指导。负责协会网站建设和日常维护更新。定期培训会员,通过开展相关学术活动和技能竞赛,增强学术气氛,提高会员电子商务综合技能水平,在促成学术研究,营造科研氛围和对外学术交流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7.网络营销部:协会网络营销部集聚了一批优秀的营销人才,职责是对入会会员进行网店培训,开店流程,网店装修,网店运营,网店美工,网络营销技巧等
第四章:活动范围
本协会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规定》及关于学生社团各项管理准则为活动原则。
第十七条:常规活动
⒈导师讲座。
⒉定期举行网上交易培训和现场演示。
3.组织本地区其它学院共同举行“电子竞技大赛”。
4每两周组织会员观看一次电子商务影视。
第十八条:实践活动
⒈运用学校这个实体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进行一些院内外的商务活动。
⒉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提升本校、本协会的社会影响力,为同学们营造 社会实践平台。
⒊承接学校、其他社团以及企业单位的活动项目,对外联系网站设计业务。
⒋与外校相关协会联系,定期进行电子商务专业知识的交流。
⒌为优秀会员提供兼职工作。
⒍每学期发行一次反映本会的会刊,刊登会员的优秀作品,并在协会网站上公布。
第五章:请假制度
第十九条:针对范围
本制度针对在我校电子商务协会中任职的人员(包括正副会长、各部正副部长及干事)。
第二十条 请假程序
⒈请假人需提前一天(特殊情况需提前一小时)并说明具体事由向有关负责人请假。如事先确有原因没能及时请假,事后需向办公部补假。
⒉请假方式:原则上要求请假人一律提出书面申请。
⒊请假批复情况及备注:准假与否由具体负责人决定。部长以上级会议,须向会长请假:各部门会议,直接向各部部长请假。待批假后,请假才可视为成立。未请假或未被批假者缺席会议视为无故缺席,处分详见“奖惩制度”。
第六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一条:奖励制度
1.每学期期末对会员和干部进行评比,表彰2~3名工作突出者。
2.凡代表协会参加校内外活动,为协会赢得荣誉者,协会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荣誉证书》
第二十二条 惩罚制度
⒈会议无故迟到或早退者予以批评,达二次者须进行书面自我检讨,书面检讨达二次者予以退会。
⒉故不到会,会后又无正当理由补假者,一次警告,两次给以退会。
⒊言行有损学校及电子商务协会形象,对此认识态度恶劣者应予以开除出会 处分。
⒋理事对协会工作敷衍了事,玩忽职守者,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降级直至予以退会。
第七章:经费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经费来源主要有会费、学校和个人资助、社会赞助、其他合法经营收入。
第二十四条:经费运用条例
⒈协会财务部建立帐务专用本,详细记录每次资金的使用情况。
⒉经费只能用于本协会活动和日常开支。使用前应事先向财务部或会长申请,经同意方可取出使用。
⒊为协会购物应凭单据作证明,并在单据后签上经手人的姓名,经财务部部长验收,会长签字后方可报账。
⒋每次活动的经费开支先由策划人提出经费预算情况,再经正副会长和财务部共同审核通过后批准。每笔经费支出会长必须签字,注明经手人和用途,并由财务部汇总后报批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审核。
⒌经费支出情况须由财务部定期向理事会主席及有关部门汇报。
⒍任何人不得以协会名义进行非正当的经济活动。
第八章:协会章程的修改情况
第二十五条:以下特殊情况下可以修改章程
⒈为适应学校相关政策变动而适当修改章程。
⒉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协会的现有章程存在不适条款时。
⒊协会的发展壮大需要更加理想的章程时。
⒋其他符合修改章程的情况。
第二十六条:章程修改程序
⒈若满足以上章程修改条件时,可以依照修改程序修改协会章程。
⒉提议者在协会运作过程中发现需修改章程时,需要拟份《章程修改提议书》(需注明修改原因、修改建议等事项),递交理事会主席、副主席处审议。
⒊经理事会成员过半表决通过的《章程修改提议书》需及时报社团联合会审核,并由校团委批准后,协会才能颁布新章程。
第九章:协会的终止程序
第二十七条:协会终止条件
⒈协会已完成自己的宗旨和任务。
⒉五分之三以上的成员不支持协会继续发展。
3.其他符合终止条件的情况。
第二十八条:协会的终止程序
1.满足以上条件时,应当向社团联合会申请登记注销。
⒉提交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注册登记申请书和业务主管部门或主管人的证明书。
⒊经校团委核准后收社团登记证书,并处理所剩会费。
第十章:附则
1.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协会。
2.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信息工程系
电子商务协会
20##年12月30日
第二篇:聊城市电子商务协会章程
六、聊城市电子商务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为:聊城市电子商务协会,英文名称:Liaocheng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 ( 英文缩写:LCECA )。
第二条 本协会由聊城市各界有志从事电子商务的经营、管理、使用以及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地方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协会。
第三条 本协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与时俱进的指导方针,紧紧围绕诚信立会和服务兴会的宗旨开展活动,为促进聊城市的电子商务服务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聊城市服务业管理办公室和聊城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办公地点:聊城市高新区凤凰新城东苑水仙园8-1室,电话:0635-8762666,网址:。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研究聊城市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探讨电子商务的发展规划,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有关发展电子商务的政策意见和建议,协助和促进制定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并推动其贯彻执行;
(二)探讨聊城市电子商务的行业标准,反映行业内各类单位和会
员的建议,协助和促进电子商务标准的制定。协助和推进会员单位或有重大影响的行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和完善;
(三)向会员和政府提供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市场发展趋势,经济和技术发展的预测等信息。密切联系和依托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电子商务的咨询服务和政策、技术、产业、市场导向工作。
(四)广泛开展电子商务技术、学术交流;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知识普及教育和技能培训;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调查研究、管理经验交流;
(五)积极开发信息资源,编辑和出版电子商务书刊和电子媒体,宣传和推介会员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
(六)加强国际间、区域间交流、合作、考察,开展产品展销、技术交流活动,新技术展览、展销,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服务,协助企事业单位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七)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调行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反对不正当竞争,反对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促进“行规行约”的建立和完善,促进电子商务领域的规范化建设;
(八)积极开展协会业务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作,接受政府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委托,对电子商务投资开发项目、可行性方案等提供论证与咨询;
(九)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协会委托进行的活动,积极开展有益于电子商务发展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从事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各种经济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协会及对本协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或在本行业有重要影响的个人;
(四)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单位会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提交《聊城市电子商务协会会员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个人会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简历及相关个人资料。
(三)经秘书处审核,
(四)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颁发会员证书;
(五)协会将通过协会文件、协会网站等形式对新入会会员进行通告。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各类活动;
(三)在企业服务活动中,会员企业享有优先、优惠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会费标准和其他要交纳的款项;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
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聊城市电子商务领域有较大影响力和号召力;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
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秘书长、理事长或主管单位指定副理事长为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代表协会出席重大活动。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通过;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负责协会经费管理;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和企业的拨款和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认真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我省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会员代表
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xx年12月20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