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草牌定购合同
甲方: 乙方:太原领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订购甲方成品花草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订购花草牌 88 块,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制作。
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仟零肆拾元整,即¥7040元
三、供货地点:太原市小店区龙保经济开发区B街1号
四、交货时间:签订合同4个工作日后发货。
五、结算方式及时间:甲方将货款打入乙方账户,乙方开始制作,制作完毕乙方安排发货。
六、运输:甲方承担货物到交货地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七、检验和索赔: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的2 个工作日内,乙方和甲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数量清单对货物进行开箱清点核对,如发现规格不符数量不足等问题,或包装不良造成货物受损、短缺等情况。双方应列出清单,经双方确认后,甲方应于两周内补足或更换,并承担运费。
八、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条例执行。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生产并按期交货,乙方按照规定的时间付款,违约者需向对方赔偿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太原领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2015-8-13
第二篇:花卉购销合同 2
花卉购销合同
供应方(以下简称甲方):石河子市花园镇万福花卉有限公司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如下花卉购销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采购盆栽花卉
1、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向乙方提供各种盆栽花卉计盆(花卉名称、单价及花盆、托盘数量规格见附件)。
2、花卉款共计。乙方与甲方按照实际采购的盆栽花卉数量为准,按双方约定的价格结算全部花卉款。
二、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在确定、签订购买花卉合同之后,需向甲方支付花卉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
2、乙方在花卉到货验收后支付花卉总金额的50%,在两个月后支付剩余10%的花卉款。
3、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货款均可。
4、甲方在乙方支付花卉款的同时开具#5@p。
三、售后服务:
1、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供花卉,并负责售后两个月的免费养护。
2、乙方所购花卉在两个月以内产生的各项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所购花卉如两个月以内出现死亡,由甲方负责免费调换。
4、由乙方人为因素造成花卉死亡的,甲方概不承担责任(例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对花卉进行习性养护造成花卉死亡的,由于天气突变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花卉死亡的,或乙方在移动花卉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等,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四、纠纷处理:
1、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不成的,由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予以调解处理;
3、调解处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实际购销、服务过程中妥善协商解决。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