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操行(思想品德)评价方案
一、总则
1、根据党的教育方针,依照省教委关于《中学生思想品德评价方案》,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参考《班级综合考核实施方案》,制定《学生操行(思想品德)评价方案》。
2、《学生操行(思想品德)评价方案》坚持“以教育为主”的原则,每学期评定一次。学生毕业时,三个学年复评分平均值为毕业操行(思想品德)评定等级。若该生操行(思想品德)评定等级未达到及格以上,则该生德育不合格,不得颁发毕业证。
3、班主任应认真组织本班学生学习《学生操行(思想品德)评价方案》,并遵照执行。
二、评定方法
1、班主任对学生操行(思想品德)进行评定时,按照如下标准将学生操行(思想品德)量化得分转化为操行(思想品德)等级:
(1)量化总分等于90分或90分以上者(P≥90),其操行(思想品德)为“优秀”;
(2)量化总分等于或大于75分且小于90分者(75≤P<90),其操行(思想品德)为“良好”;
(3)量化总分等于60分且小于或等于74分者(60≤P≤74),其操行(思想品德)为“及格”;
(4)量化总分小于60分者(P<60),其操行(思想品德)为“不及格”。即德育不合格。
三、品行积分考核细则
四、品行积分每学期开学初每人基础分为80分,在此基础上加减分,各班每周统计公布一次,每月要汇总公布并报政教处。
五、期末评优评先,要求品行分85分以上。
六、品行积分底于60分的,要报学校政教处进行戒勉谈话,累教不改者,将进行纪律处分。
职业技术学校
第二篇:小学生品德评价方案
小学生品德评价方案
我校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学生品德评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对学生进行德育评价的方案。德育评价包括两部分:一是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二是对学生个体品德的评价。学生个体品德的评价是德育过程的重要环节。制定本方案,通过考核评价,可以客观、公正、合理地衡量学生品德所达到的实际水平,引导学生正确评价自己和正确衡量别人,同时便于学校、教师检查教育效果,改进德育工作。
学生品德的考核评价应贯穿知行统一的原则,它包括学生的品德认识考核评价和道德行为考核评价两部分。在具体操作时,品德认识的考核评价以品德课考核为标准,本方案则着重于道德行为的考核评价。
一、考核评价的原则
(一)知行统一的原则。知和行是相互联系的,评价学生的品德表现,既要看学生认知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更要看学生的行为表现,促进理论与实际的结合。
(二)正面教育的原则。评价学生的品德必须看主流、看本质、看发展,既看一时一事,也看学生的一贯表现。认真发掘其优点,充分肯定其成绩,使评价成为激励学生进步的动力。 (三)全面评价的原则。评价学生思想品德表现必须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德育纲要》、《小学学生素质发展
评价手册》,做到校内外、课内外结合。
二、考核评价的方法
(一)品德认识考核评价以品德的考核为依据。
(二)品德行为考核评价按所达到的程度分优、良、合格、争取合格四个等级,通过定性、定量分析求出等级值。
(三)可采用学生自评或小组评、教师评、家长评相结合的办法。
(四)班主任可在学生自评或同学间的互评的基础上听取任课教师意见,对学生作出综合性分析,给予评价。
(五)学生品德成绩计分方法:
(六)品德成绩=品德考核成绩×30%+品德行为考核成绩×70%
(七)品德考核评价与操行评定和评选“三好“学生结合起来。考核结果获优级的可参加“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少先队员”的评选。
(八)品德考核评价逢学期末进行。
许庄小学
20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