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羊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促进养殖合作健康发展,确保双方经济利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负责提供19只母羊和1只公羊(共927斤、价值为18540元整)给予乙方养殖,此20只羊属于甲方单独所有、不列入分成。
二、乙方负责所有羊的疾病防疫、消毒和养殖工作,养殖中造成羊减少、丢失、吃毒药和人为伤害死亡的将由乙方赔偿,羊生病或自然死亡的由乙方先告知甲方共同协商后方可处置。
三、合作养殖期限为2年,途中如有一方要解除协议的需相应方同意方可解除,并赔偿相应方的损失。
四、养殖中新生产的羊由甲乙双方对半分成,假如畜牧办需返还6只羊,将由甲方承担返还4只,乙方承担返还2只,对羊疾病防疫、消毒用药产生费用由甲乙双方对半承担。
五、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遵守本协议,如一方违约造成损失的给予相应的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有权要求解除协议,并赔偿相关损失。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9月6日
第二篇:草地租赁协议书
草场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
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蓝旗上都镇青格勒图嘎查的房屋棚圈和草场1000多亩出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一年即从20xx年 月 日开始至20xx年 月 日止,租赁费为13000.00元整,在甲、乙双方签字时一次性付清,如乙方未能如期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草场(如政府有变更甲方有权收回草场,租金按使用的年或月收取)。
甲方要求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损坏房屋、棚圈、网围栏,如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原样。不得开垦草场,乙方养羊不得超过草畜平衡,如超过草畜平衡,后果一切自负。
草场租赁到期后,如无政府变更,或不可抗拒因素,甲乙双方可协商继续租赁。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能单方改变协议内容,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生效后共同遵守。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