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落实我国职业教育的有关精神,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使学生在实训、实习中得到锻炼,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学生在乙方进行实训、实习。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制作实训、实习基地铜牌,由双方选定位置挂设。
2、甲方负责安排学生到乙方实训实习,并和乙方共同商定实训计划。
3、甲方负责提供基地所需的住宿设施
4、甲方学生在乙方实训实习期间,生活费用自理。
5、甲方学生实训实习期间不享受劳动报酬。
6、甲方学生实训实习期间,必须自觉遵守甲、乙双方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乙双方的教育管理,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7、甲方应在学生实训实习期间指定人员负责对学生的跟踪教育管理,及时与乙方进行必要的沟通。
8、甲方学生在乙方实训实习期间,根据教学安排,适当给予乙方一定的管理费用和指导费用,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学生提供实训实习场地和生活住宿场地。
2.乙方为甲方实训实习学生提供相应的生活保障设施。 1
3.乙方安排专人对甲方学生实训实习进行指导。
4.乙方负责对甲方实训实习学生的工作表现及其业务技能进行考核。
5、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学生,乙方负责及时通报甲方,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其他
1.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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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校外实训基地建设规划
校外实训基地建设规划
校外实习基地是学生巩固理论知识、增强劳动观念、练就实践能力、实现角色转换、培养综合职业素质的实践性学习与训练场所。建设校外实习基地是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本内容。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规范基地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校外实习基地的类型 学校根据专业设置及课程教学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教学实习要求的各类单位,建立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其类型可分为:
(一)课程教学需要的教学实习基地; (二)专业教学需要的生产实习基地; (三)其它短期、分散的实习单位(点)。 二、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基本条件 (一)校外实习基地的建立应有利于促进学校与基地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二)校外实习基地的领导应重视实习基地建设。实习基地具备实习条件和管理环境;能帮助解决实习学生所需的食宿、劳动保护、安全和卫生等条件。 (三)校外实习基地能够选派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指导教师(师傅)对学生进行指导,使学生能有效地参与实践活动,顺利完成教学实习计划。 (四)校外实习基地要求相对稳定,每学期或每学年有固定专业的学生进行实习。 三、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的原则 (一)满足教学需要的原则。实习基地建设要从满足教学需要的角度出发,针对专业设置及课程教学要求,制订科学合理的实习基地建设规划。 (二)坚持“互惠互利,双方受益”的原则。学校在与校外实习基地的合作过程中,学校可以利用基地的条件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基地可以从实习生中优先选拔优秀人才,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用工需求,达到 “双赢”的效果。 (三)动态合作发展的原则。由于行(企)业竞争日趋激烈,产业结构在不断调整,行(企)业始终处于动态发展之中,因此,对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将实行动态的合作与发展。对于一些条件好、发展稳定并具有积极合作意向的行(企)业可以建立相对固定的基地,有的实习基地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以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和实习基地使用效果。 三、校外实习基地组织管理 (一)学校委派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和实习班主任具体负责学生校外生产实习的管理工作。就业指导中心主要负责与实习基地的联系、沟通、协调及生产实习过程的检查、督促。实习班主任是生产实习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管理该班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一切事务。 (二)学生到实习基地顶岗实习后,由实习基地领导,实习区队区队长、指导师傅、实习指导教师等组成实习指导小组,帮助实习生制定实习计划,指导学生生产实习,组织管理实习过程,负责学生实习成绩的鉴定。 四、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的签订 (一)校外实习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在符合建立校外实习基地条件的基础上,经协商后可由学校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一式二份),由学校、实习基地各执一份; (二)校外实习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意向确定,一般不少于3年; (三)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合作目的;2、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3、双方权利和义务;4、实习师生的住宿、生活、学习等安排;
5、实习学生实习期间的工作待遇;6、实习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责任;7、协议合作年限;8、其它。 五、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协作会制度和优秀实习基地评选制度 (一)学校将根据专业门类的特点,成立各类由校外实习基地会员单位组成的协作会。定期召开协作会议,旨在加强学校与校外实习基地的联系,探讨教学实习发展的新思路,促进我校教学实习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实施优秀实习基地评选制度。学校将根据实习基地发挥作用情况,定期对实习基地进行检查评估(两年评比一次),对那些热情支持我校学生实习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以促进我校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一、总 则
1、校外实训基地是对学生进行实训能力训练、培养职业素质的重要场所,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必须重视和加强校外实训基地的领导、建设和管理。
2、学校校外实训基地的教学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
3、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4、为发展我校教育事业,促进我校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全面规范校外实训的管理,特制定本规程。
5、校外实训基地原则上由各系(部)负责管理与协调。
二、具备的条件与确定办法
1、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必须具备的条件
(1)是正式的法人单位或职能齐全的二级单位;
(2)组织机构健全,领导和工作人员素质高,管理规范,发展前景好;
(3)所经营的业务和承担的职能与相应专业对口;
(4)在本地区的本行业有一定知名度,社会形象较好;
(5)能够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条件和相应的业务指导。
2、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的确定
(1)各系部相关专业责任人负责选定拟合作的单位,并与拟合作单位进行初步协商,达成合作意向;须做好以下工作:1准备相机,拍摄单位的相关照片,包括单位面貌、工作场所、学生工作场面等照片。2以书面形式介绍单位的基本情况,并确定实习实训基地的领导机构及组成人员。3签订单位实习指导教师的
聘用协议。4填写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情况登记表。5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单位介绍及展示图片。6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领导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工作职责。7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规划(包括系部及各专业)。
(2)各系部主任对已达成的合作意向进行审核,认为拟合作单位可以确定为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的,提交教务处、分管校领导决定;
(3)合作意向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相关系部负责起草《合作建设ⅩⅩ专业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的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教务处审查定稿后,与合作单位协商举行签字仪式;
(4)双方签字盖章,协议生效后,该单位即正式成为学校的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
3、合作协议签订后,由教务处保存,系部复印一份存档。
4、双方商定挂牌后,牌面内容为“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XX专业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有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商定。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应予撤消:
(1)严重违背合作协议或两次违背合作协议;
(2)业务或职能发生重大变化,以致与协议专业不再对口;
(3)因发生专业技术人员减少、经营状况恶化、违法违规受到有关部门处罚、被公开批评报道等不利情况,不能再承担实习、实训教学任务或不宜再作为学校的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
(4)破产、解散、合并、停业整顿或者被兼并、注销。
(5)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的撤消由相关系部提出建议,教务处核实情况,报学校决定。
(6)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被撤消的,学校应做出书面决定,并书面通知被撤消的单位;并与被撤消单位共同拆除所挂牌子。
三、基本功能与主要任务
1、基本功能
承担我校高职高专教育、非学历职业技术技能培训等部分实践教学任务,积极创造条件,进行专业研究、技术开发与合作、生产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努
力把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成为实践能力训练的实习基地和专业素质培养的实践基地,为培养跨世纪应用型人才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实践环境。
2、建设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目标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是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各系(部)要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和教学改革的实际,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要求每个专业除必备的校内实习基地外,必须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立稳定的双向交流关系。
3、有条件的系和专业,要建立自己相对独立的产学研相结合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4、为学生提供包括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两方面的实践环境,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培养学生解决生产实践和工程项目中实际问题的技术及管理能力,取得实际工作经验,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群体沟通技巧、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艺术才能等个人综合素质。为学生今后从事各项工作打下基础。
5、通过校外实训基地建立的一系列考勤、考核、安全、劳防、保密等规章制度及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的学习,使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从思想上热爱本职工作,培养学生爱岗敬业的精神,进行职业道德培训。
6、由于校外实训基地是处于正常运转的企事业单位,学生所处的工作环境都是真实环境,执行的规范也都是职业标准,实训的项目均是相关专业学生今后所从事的职业及工作岗位,而且还能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职业规范化训练。
7、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校外实训的教材。
8、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和专业岗位群的技术技能要求,制定实训计划和方案。
9、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新生工作岗位的定向,开发新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项目与培训内容。
10、承担对“双师型”队伍的培训。
三、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责任
(一)系(部)工作责任
1、各系(部)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负责联系、选择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单位和场地,与有关的单位洽谈具体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事宜。
2、负责在实习实训基地所在单位选择实习指导教师和有关的实习指导人员。
3、负责实习实训基地与学校之间经常性的联系和业务往来,项目开发等。
4、负责实习实训实施性计划的制定,指导书的编写,学生实习实训成绩考评等工作。
5、负责将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有关情况报学校领导或教务处审批,并将有关的资料收集归档。
(二)教务处工作责任
1、负责制定学校系(部)、专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计划,对全校各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进行统筹和协调。
2、按学校领导的要求,督促系(部)建立实习实训基地。
3、协助有关的系(部)联系实习实训基地。
4、协助学校领导审查已经联系的实习实训基地和有关的合作协议。
5、协助做好有关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聘请等方面的工作。
四、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1、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培养目标紧密结合,以实习实训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为依据,与目前现场生产实际或近期生产技术发展的装备水平相匹配企事业单位以共赢为基础开展合作;
2、全面规划,协调发展,避免各专业之间重复建设,提高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利用率。优先选择受益面大的公共实习实训基地。
3、注意科技、生产及对外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等对实习实训基地的功能要求,提高基地的技术含量;
4、考虑经费承受能力及学生实习实训质量。尽可能选择专业对口、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生产任务比较充足的企事业作为学校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5、加大对兼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的培训力度,使他们了解专业教学要求,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学校内教师也应熟悉企业的运营及生产环节,在学生实习实训过程中不致影响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和正常工作。
6、经费问题通过校企共建的原则,争取政府投入、校企自筹、学校与科研单位或行业联合等多渠道筹集经费,走共同建设、共同发展的道路。
五、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原则
实习实训基地的建立和发展要遵循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中,对实习实训基地必须要求:
1、根据教学要求,将学生的实践性教学计划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管理之中。
2、安排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有较高理论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实习实训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实习实训工作。
3、负责实习实训期间学生的管理工作。
4、为实习实训学生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
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中,学校要做到:
5、为实习实训基地提供教学、教材等信息资料,并对实习实训基地的指导教师进行必要的教学业务培训。
6、为实习实训基地单位提供科技和教育等方面的服务。
7、邀请实习实训基地的专家、领导参与学校的教学改革和实践性教学管理。 根据实习实训学生的人数和时间的长短,支付适当的费用。
六、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
1、申报实习实训计划。各系(部)在开学第一周向教务处上报实施性实习实训计划时,并将学生的实习实训计划、要求通报给有关的实习实训单位。在学生进入实习实训前两周应将具体的实习实训方案送达实习实训单位。
2、选定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计划送达后,要与实习实训单位协商,聘请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并研究落实实习实训计划中的具体事宜。
3、组织实习实训前的培训和动员。在学生实习实训前,有关的教学系(部)要组织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分散实习的,请有关实习实训基地指导教师协助,在学校进行集中培训;集中实习的,可以到实习实训基地,与实习单位一起组织对学生的培训。
4巡视指导与管理。学生开始参加实习实训后,有关的系(部)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除委托学生进行管理外,集中实习实训的,系(部)要派固定的带队教师参与管理;分散实习实训的,要派得力的教师,明确责任,定期巡回指导。
5、实习实训结束后,有关的教学系(部)要认真听取实习实训单位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做好学生的实习实训成绩考评和实习实训的总结。
七、检查与评估
建立实训基地的评估考核制度。主要包括教学质量检查、监督、保障、调控体系及验收制度。按照实训环境、管理体制、培养目标、实训基地的效益、对外培训等方面制定评估、考核的指标体系和实施细则,并对其开展评估工作。会同企事业单位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鼓励,对违章失职或因工作不负责任者,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