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私家车停放校园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了加强校园教师私家车管理,维护学校道路交通秩序,杜绝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员工的人生安全,进一步规范教师私家车管理,特制订教师私家车停放安全责任协议书,内容如下:
1、教师私家车必须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时间段进出学校,早晨7:15前进入,下午17:00后离开学校。必须慢速行使,车速控制在5Km/h,遇到学生应让学生先走,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可行使,防止撞人、撞物,进入学校一律不准鸣号。
2、为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教师的私家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和指定车位。(禁止停放在教学楼学生活动场地、操场出入口、主要通道)
3、教师确实因需要经常出入校园的私家车,需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则,并且自觉到学校总务处备案,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这些车辆进行统一管理。
4、对于违反学校管理条例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入校园。
5、凡教师的私家车在校园内发生碰撞等交通事故,在第一时间内将伤者送到学校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护,并通报校主管安全的领导,同时报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分管安全的局领导,按照紧急预案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车主或车辆驾驶员负全责。
6、停放在校园内的教师私家车,发生车辆车体划痕、刮痕、撞瘪、起火、车玻璃破碎及丢失车内物品等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车主自负。
本责任书有效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附:
教职工私家车登记表
学校法定代表人 私家车车主
签名 : 签名 :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红心学校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红心学校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法定代表人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学生:为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减少或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校内外的安全,明确安全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学生在校期间,因不遵守学校安全制度,发生安全事故者,甲方只作出应急处理,并在短时间内通知乙方(在校外发生安全事故者,甲方一概不负责)伤者所有一切医疗费用均为乙方负责。
2、学生在校期间如有翻越围墙、蒙混外出者,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乙方,均不负任何责任;在校上课期间有逃学、外游现象出现事故者与甲方无关。
3、住校生在校期间,经乙方同意放其外出,放假时乙方亲自来接或请人代接,而出现安全事故者,甲方均不负任何责任(甲方负责接送的除外)。
4、放假时需要甲方接送的学生,甲方送到指定地点后,学生未回家或发生安全事故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乙方随时向甲方提供学生的病史,并提醒、配合甲方妥善处理学生偶发事件,否则出现问题,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此协议书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7、乙方子女在校就读期间此协议书均可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