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由乙方自主生产经营。
地块名称
坐落(四至):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 元。大写: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甲方书面通知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本土地承包经营权业经发包方同意,甲方自愿在本合同生效时同时终止与发包方所建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本合同获得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依法建立与发包方新的承包关系,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受让后有自主经营权,甲方对该土地无任何权利义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乙方的经营。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不得终止合同。如有违约要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发包方同意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
发包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甘肃农村土地转让协议(枸杞)
农村土地经营承包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依法、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土地经营承包合同:
一、合同内容
甲方将本村 亩枸杞地承包给乙方生产经营。
坐落:
四至(详见附图):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坐标:
二、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经合同双方约定,该宗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的费用标准为200元∕亩.年。乙方以实际丈量的土地面积为准,采用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土地承包
1
费,付款方式为每两年一付,首次支付时间为20xx年底前,以后每次在到期前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四、承包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承包的土地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方式为: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鉴证。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承包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土地承包费。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合同期内,不得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第三方。
5、交付的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6、合同到期后,乙方如不继续承包土地,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归甲方所有。
7、合同期内,将原村小学闲臵房屋提供给乙方无偿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臵和收益等权利,但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2
2、管好用好承包的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3、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4、合同期内,省市县镇出台的有关枸杞产业发展方面的扶持政策均由乙方享受。
5、按合同规定缴交土地承包费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费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6、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乙方的经营使用权可以转包、继承或者与他人合作,但须经甲方同意。若转包或继承还须转包方或继承方与甲方重签合同 。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非因法定事由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法定程序追究法律责任。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
3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
5、如甲方擅自重复发包该地块,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土地交还给甲方。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乙双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元(大写: )。
2、如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营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撂荒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承包费的。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
4
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请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民勤县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十、其他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合同。补充
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和鉴证单位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