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家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合作协议书
甲方(委托人) :滨湖家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乙方(受托人) :
为进一步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健康发展,经协商,甲方与乙方合作管理滨湖家园社区
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双方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协助甲方按照《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居家养
老服务的管理工作。
2、负责核定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对需要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进行审核,确定服
务时间,并移交给乙方提供服务。
3、制作并向社区发放“代币券”。
4、负责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与监督,按时向乙方划拨。 根据每月
服务记录所记录服务情况及收回的代币券数量,服务项目每张代币券(服务1小时)向乙方
兑付元现金,特殊服务项目兑现 元。
5、加强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实施评估,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有批评、
举报的权利。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对滨湖家园社区居
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管理。 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 服务项目:康复训练、量血压、定
期体检等。 特殊服务项目:进行精神护理和康复护理,陪同和协助老人到医院、诊所看病
就医,协助提供医疗援助等。
2、以微利或保本为经营宗旨,无偿或低偿为老年人服务。
3、负责对服务员的上岗资格认证培训和上岗培训。
4、自觉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5、今后甲方开展此类工作,在自愿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接受委托的资格。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服务中连续3个月服务满意率达不到80%,或者在服务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的,甲方有权利自行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协议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若一方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继
续履行本协议时,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后可解除协议。
四、本协议有效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包河区烟墩街道滨湖家园社区 乙方:居家养老服务站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家庭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合同书
甲方:
地址:
身份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资源互补,在剪纸、刺绣加工零售的项目上进行合作。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开发项目和范围
按要求甲乙双方共同项目。
第二条、合作地点
第二条、 合作期限
自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2月1日止。
第三条、资金分流
双方共同承担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四条、 利润分配
分配方式:甲乙双方利润按5:5分成。
第五条、双方关系
关系
第六条、 关于小额贷款
经营之后,获得利润、如期偿还贷款;若经营不善、不影响如期偿还贷款
第七条、 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在甲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