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书
甲方:深圳宏略志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为有效运用优势资源,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分享的原则,决定建立战略联盟伙伴关系,就公开课及内部培训课程的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作内容
1、甲方作为课程的主办机构,负责课程的策划、组织工作,并对课程的总体运营负责。
2、甲方负责课程运作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讲师费、课程教材制作费、场地费等费用。
3、甲方授权乙方代理招生甲方的课程。
二. 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课程资料(包括书面和电子版本的)的策划和准备。
2、甲方应确保乙方有足够的有关课程的信息,以方便乙方进行课程的推介。
3、 乙方负责代理甲方课程和自己所属客户的销售和推广。
三.课程价格与乙方费用提成
1、所有公开课价格,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价格进行推广销售。客户提前汇款享受九折优惠,由双
方共同承担。
2、所有客户内部培训课程,乙方洽谈的培训价格应根据甲方所提出的建议价格和客户洽淡,讲师不
同,收费也不同。
内训课:
1、甲方为乙方客户量身定做培训方案,甲方负责跟进,甲方负责实施培训。
中高层领导力和九型人格内训课程,甲乙双方采取培训费七三分成佣金制度(甲方七成,乙方三成),其他内训是八二分成佣金制度(甲方八成、乙方二成)。
2、乙方开佣金#5@p给甲方。
陈老师(西点领导力导师)合作价:
6000元/天(税后)
I
四. 客户的接待及课程服务
1、 甲方负责客户的接待和服务。
2、 甲方按照最终确定的客户名单准备培训使用的教材。
3、 甲方负责培训现场的服务工作。包括:培训设施的准备、与场地方沟通协调等。
五.费用结算
1、公开课课程在举办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款汇到乙方指定帐户,乙方开等额#5@p给甲方。乙方不能开出#5@p则甲方按8%收取税费。如在课程结束后十天仍未向乙方支付推广费用,乙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相应推广费用两倍的违约金,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2、如乙方招收的学员已付款至甲方帐户,因乙方或者客户自身原因未能参加课程,则甲方应 顺延至下期参加课程,培训款项不予退还。
六. 责任条款
1、 法律效用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质量责任
培训期间,如果因培训课程质量问题受到学员的质议,则甲方将负责解决有关纠纷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 版权归属
乙方须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篡改、引用或复制甲方所提供的资料
4、 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必须对合作中产生的所有信息妥善保存,并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许可,不得自行单方利用和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如因一方不恰当使用或透露上述信息,并造成经济损失,该行为方必须赔偿受损失方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5、 违约责任
i.
ii.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准确和充分的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受不
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即刻向另一方发出具体书面通知及说明有关原因。
6、 协议期限变更和终止
i.
ii.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任何一方如需提前终止本协议,需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对方明示或默示
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7、 争议的处理
i.
ii.
iii.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进行仲裁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为履行本协议而往来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及电子格式文件将被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 II
甲 方:深圳宏略志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 方: 〈盖 章〉 〈盖 章〉
甲方代表:崔老师
手 机:134xxxxxxxx 乙方代表: 电 话:0755-86197960(直线) 电 话: 传 真:0755-86197601 传 真: III
第二篇:公开课代理招生合作协议
个人培训 公开课 内训 管理咨询 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中国培训热线 深圳市罗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为有效运用优势资源,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分享的原则,决定建立战略联盟伙伴关系,就公
开课及内部培训课程的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作内容
1、甲方作为课程的主办机构,负责课程的策划、组织工作,并对课程的总体运营负责。
2、甲方负责课程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讲师费、相关的交通费用、课间的茶点费用、客户中餐费
用、课程教材制作费用等全部费用。
3、甲方授权乙方代理招生甲方的课程。
二. 合作方式
(1) 甲方负责课程资料(包括书面和电子版本的)的策划和准备。
(2) 甲方应确保乙方有足够的有关课程的信息,以方便乙方进行课程的推介。
(3) 乙方负责代理甲方课程和自己所属客户的销售和推广。
三. 课程价格与乙方费用提成
1、 所有甲方培训的课程,乙方洽谈的培训价格应根据甲方所提出的建议价格和客户洽淡。
2、 乙方标准费用提成:按课程标准价格的 提成; 5人以下的听课学员所需#5@p由收款方
负责开出;如果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提供5或5个以上的听课学员,由甲方开#5@p,税点甲乙双
方五五共担。
四、 客户的接待及课程服务
a) 甲方负责客户的接待和服务。
b) 甲方按照最终确定的客户名单准备培训使用的教材和食宿安排。
c) 甲方培训现场的服务工作。包括:客户接待、培训设施的准备、场地服务等。
五、 费用结算
1. 公开课课程在举办后的三天内,甲方将款汇到乙方指定帐户。
2. 如乙方招收的学员已付款至甲方帐户未能来参加课程,甲方应退还学员所交的全部款项。
六、 责任条款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b) 质量责任
培训期间,如果因培训课程质量问题受到学员的质议,则甲方将负责解决有关纠纷并承担相应的
责任。
c) 版权归属
乙方须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篡改、引用或复制甲方所提供的资料 a) 法律效用
I
电话: 0755-28583535 89969986 传真:0755-28886562 网址: E-mail:sz005@px33.com
个人培训 公开课 内训 管理咨询 d) 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必须对合作中产生的所有信息妥善保存,并负有保密责任,未经
对方许可,不得自行单方利用和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如因一方不恰当使用或透露上述信息,并造
成经济损失,该行为方必须赔偿受损失方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e) 违约责任
i.
ii.
f)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准确和充分的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即刻向另一方发出具体书面通知及说明有关原因。 协议期限变更和终止
i.
ii.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任何一方如需提前终止本协议,需提前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g) 争议的处理
i.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
进行仲裁解决。双方在协商解决争议时,若中国法律对所争议之事项无相应规定或无明确规
定时,双方可以按照中国加入的相关国际条约、公约或国际社会认可的国际惯例协商解决争
议事项。
ii.
iii.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任何一方提出,经双方同意可对本协议加以修改或补充,所签署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为履行本协议而往来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及电子格式文件将被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
签章: 签章:
地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百合银都国际大厦2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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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755-28583535 89969986 传真:0755-28886562 网址: E-mail:sz005@px3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