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甲 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产品名称及合同金额
一、产品的名称、数量等约定如下: 详见“采购清单” 。
二、本合同项下的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上述合同总金额已包含甲方在本合同项下需要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上述金额以外的任何其他款项,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产品要求
一、乙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规格、配置、功能等应与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相一致。若本合同中无相应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产品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则应满足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二、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为非自身生产或开发的产品,乙方应保证提供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已获得产品原厂商的合法有效的许可或授权,且本合同项下所有产品均为原厂商生产或开发的全新合格产品。
三、若产品附有配套软件,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配套软件能与甲方现有设备兼容且正常使用。
四、若甲方事先要求乙方提供产品样品,并要求乙方按照经甲方确认的样品标准提供产品,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标准应与样品一致;
第三条 产品交付
一、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内/ 年 月 日前将产品交付至甲方指定交付地点。
非因甲方原因或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本条所约定的交付日期不得顺延。
二、甲方指定交付地点: 。
三、乙方应在启运产品前提前通知甲方产品运抵指定交付地点的时间,并获得甲方对交货时间的认可。
四、乙方交付的产品应采取足以保护该产品的牢固包装,并根据产品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水、防锈、防震、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地到达指定交付地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在产品安全到达指定交付地点并交付甲方之前,有关产品的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以及运输、装卸过程中产品的毁损或灭失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对交付产品进行初步检验,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标准等与合同约定不符,可拒绝接受交付。因上述原因导致产品的交付超过本条约定的交付日期的,视为乙方迟延交付。甲方对产品进行初步检验后无异议的,仅表明产品的包装、外形无明显瑕疵,并不代表甲方对产品质量、性能的认可。
六、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产品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 。如乙方提供的资料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或不能满足产品正常使用的需求,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交付。因上述原因导致产品交付超过本条约定的交付日期的,视为乙方迟延交付。
第四条 产品验收
一、乙方应在产品交付之日起 / 日内完成产品的安装调试,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金额外的安装调试费。
二、甲方应在产品交付或安装调试(二者以时间在后者为准)后 / 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无异议的,在验收清单中签字确认验收合格或向乙方出具验收报告。甲方在验收清单中签字确认或出具验收报告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质量保证责任。
第五条 结算方式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下述第 壹 种结算方式:
(壹)产品经甲方验收通过后 7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
(贰)产品经甲方验收通过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
(叁)其他结算方式: /
。
二、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付款金额的正式发票以及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其他付款凭证,具体包括: / 。
第六条 声明与承诺
一、乙方声明其已经具备提供产品及相关服务的合法主体资格,并已取得提供产品及相关服务所需的各种许可、批准、授权等证明文件。
二、乙方具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法定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取得及履行完毕签署及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必要的批准、授权或其它相关手续。
三、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及标准,乙方并保证该产品经正确安装,可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乙方应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四、乙方声明并承诺其所提供的产品及相关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所有权、知识产权、使用权等合法权益的情形。
若因乙方交付的产品及相关服务侵犯第三方的所有权、知识产权、使用权等合法权益而引起或者乙方及其人员因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引起第三方对甲方的任何交涉、要求、索赔或诉讼,乙方承诺和保证为甲方抗辩,采取一切措施使甲方不牵涉到任何有关的纠纷当中,保护甲方利益不受损害。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应对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赔偿费、为处理纠纷所付出的合理支出及其它相关合理费用)进行赔偿。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市场宣传中使用与甲方的合作案例,不得将甲方作为业务合作伙伴进行宣传,不得使用甲方的商标、标志语、徽标等。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七条 产品保修
一、乙方承诺提供保修期为 / 的免费售后保修服务,该保修期从甲方对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甲方免费获得乙方或产品原厂商提供的售后保修及技术支持服务,包括:
(一)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为甲方提供7×24小时(即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产品服务与技术支持维护,在接到甲方服务请求后,应于/小时内予以解决;如遇产品的重大障碍,应在接到甲方服务请求后 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解决,并在/ 小时内清除故障或采取其他有效的补救措施。
(二)如因产品质量原因需要更换配件,所更换的配件必须全新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和型号,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
(三)如产品附有配套软件,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免费的软件版本更新或者提供更新后的软件版本;如遇产品系统升级,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免费的系统升级服务。
(四)每 / (月/季/半年/年)到甲方现场对产品进行例行维护,保修期届满前对产品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服务。
(五)其他保修服务: / 。
三、保修期内,乙方承诺对甲方人员提供免费的与产品有关的现场技术培训。培训材料、培训计划、培训教师由乙方制作,但需事先经过甲方的审定认可。
培训内容与计划如下: /
。
第八条 保密条款
一、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将仅用于本合同目的,任何超过本合同范围的使用都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乙方应确保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的安全与完整,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应及时将甲方所提供的纸质文件、电子文档等一切资料完整归还甲方。
二、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均应视为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漏,乙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无论本合同是否发生变更、解除、终止,保密条款依然有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应从约定付款之日起,每逾期付款 10 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 0.0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此项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全部逾期付款金额的 1 %。甲方交纳上述违约金并不免除甲方的付款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全部或者部分产品,除因不可抗力事件引致的以外,乙方每逾期交付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0.05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乙方交纳上述违约金并不免除乙方继续履行交付产品的责任。如果乙方逾期交付达 7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 3 日内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金额并承担合同总金额 10 %的违约金。
(二)如乙方交付的产品因型号、规格或其他质量要求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选择行使下述任一权利:
1、要求乙方在 7 日内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产品,并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因不符合合同约定而需更换的产品金额的 10 %作为违约金。若乙方未在本条款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更换的,甲方有权按每逾期一日 100 元的标准计收违约金。逾期更换时间超过 15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进行退货处理,按实结算合同金额,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金额,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如乙方无法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提供产品的售后保修服务,甲方有权自行完成或者聘请其他有能力的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甲方自行完成或者聘请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而且,如因乙方无法完成或无法协调产品原厂商完成上述售后保修服务导致产品故障或依赖该产品的甲方系统故障或业务运营故障无法按时排除的,甲方可根据故障影响大小,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 %至 15 %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继续追偿的权利。
(四)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应在该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更正,并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7 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 %作为违约金;若乙方在该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仍未更正且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金额并应赔偿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五)对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甲方有权从其应支付给乙方的本合同金额中扣除或者从其他项目中甲方对乙方的应付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期限内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本合同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对于因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二、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通知另一方,并尽快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的理由和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证明文件,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影响。
三、发生不可抗力而影响了本合同的执行,如果事故影响重大或持续时间较长,则双方应尽快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协商合同的进一步执行问题并形成补充协议。如果不可抗力持续 日以上,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管辖及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除、解释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以如下第 贰 种方式解决:
(壹)向甲方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贰)向 南充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适用该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解决纠纷,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庭的开庭地点选择在 南充 开庭。
(叁)其他方式: /
三、在诉讼、仲裁、其他方式解决争议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文件往来、通讯和通知
一、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文件往来、通讯和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封面记载的地址、电传号或其他联系方法送达对方。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毫不迟延地以任何快捷方式通知对方。一方未及时通知对方的,合同另一方按未通知前的联系方法送达文件、通讯和通知,一切后果由未通知方承担。
三、任何文件、通讯和通知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一)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五个工作日视为送达日;
(二)传真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
(三)专人送达,以收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
四、甲乙双方约定,双方的单位公章、办公室印章、部门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收发章等均是双方文件往来、通讯和通知的有效印章。乙方单位所有工作人员是文件往来、通讯和通知的有权签收人。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及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自立约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本合同中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损害、影响或限制甲方依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应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不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三、本合同壹式 两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 /
执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 宣传品印刷清单 。
第二篇:简单物品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
买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卖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采购 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同标的物
1、名称:
2、商标:
3、型号:
二 标的物质量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为正规合格品,其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生产厂商有高于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要求的,乙方所提供产品应满足其要求。乙方交付的货物应附带产品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明、使用手册等技术资料及文件。
三 标的物的单价、数量、总金额
请注意:如果货物的规格、配置等内容很多时,可另外做一个《供货清单》的附件,该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付款方式
甲方在标的物安装调试完且验收合格后收到乙方提交的验收合格证明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付全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正规商业发票、必备技术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
五 包装、运输及保险
1、乙方负责办理标的物的运输及有关保险事宜,并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购买标的物的目的进行合理的包装,保障标的物到达甲方时能完好无损和符合甲方的使用目的,并做好相关的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措施。
3、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坏,以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完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应负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
六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日历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并负责装卸。
七 开箱检验
1、乙方提供的所有合同标的物均应在交货地点进行开箱检验,甲方必须派检验员到现场参加开箱检验。
八 安装调试及验收
1、乙方承担标的物的安装调试工作,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乙方负责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安装设备;乙方负责完成安装方案中规定的所有步骤。安装方案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双方签订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十日内完成修理、更换或重做,直至满足合同要求,通过最终验收。
九 售后服务
1、此条款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乙方应认真履行本条款。
2、乙方出售的产品三包有效期为 年,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三包凭证,若乙方未提供三包凭证,则本合同即为甲方主张三包的依据。
3、乙方承诺对其提供的产品实行 年保修,保修期从三包期满之日起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认真履行保修及维修业务。乙方收到或得悉甲方的保修及维修通知后,在24小时之内响应。本合同为甲方主张保修的凭证。
4、保修期间除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的问题外,一律由乙方承担费用,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标的物故障或损坏,甲方承担有关备件的费用。
5、未尽事宜,遵照厂商标准服务条款执行。
十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2、乙方应按约定的数量、质量、期限和地点交付标的物,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交货。
3、乙方应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品质上的和权利上的瑕疵)。
十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2、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接受标的物。
3、甲方发现或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及时通知乙方。
十二 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交付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的产品,每延迟交付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延迟交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2、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的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的 ,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若提前解约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其实际损失。
3、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就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合理的诉讼费用)进行赔偿。如双方都有过失,双方应根据过失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三 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直接影响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2、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可视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关方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不可抗力发生在迟延履行后,不能免除相关方的责任。
十四 合同适用的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十五 解决争议的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当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 附则
1、合同适用的币种是人民币。
2、本合同如有附件,附件应成为本合同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3、如双方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合同一式肆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附件:如有请列明。
甲方: 乙方: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