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变更协议
为了化解矛盾,增强团结,减少父母亲的精神和经济负担,经兄弟姊妹六人协商,一致同意将父母丁兰田、武克梅购于道口镇英民花园内43号楼2单元5楼10号126平方的房屋按揭贷款由本人缴纳改为由子女兄弟姊妹六人共同分摊缴纳,为此,兄弟姊妹六人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 从协议签字之日起,六人一次性分摊交清一年的房屋月供贷款(每人3000元),并于每年12月30日之前交清下一年房屋月供贷款,并由丁卫星负责收交。
2、 此协议自签字生效之日起原借用房产所有人丁修安名下的房屋产权归父母所有。
3、 此协议自签字生效之日起至房屋产权买断过户到父母名下止。
4、 此协议自签字生效之日后兄弟姊妹六人均不得反悔违约,如有违约视为自动放弃对此房屋产权的继承权,原缴纳分摊房贷金额作废。
5、 此协议自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6、 此协议一式九份,协议签约人、父母亲、鉴证人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签约人(签字):
鉴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三人房屋产权共有协议 2
房屋产权共有协议书
任连松: 身份证号码:
任连兵: 身份证号码:
曹道春: 身份证号码:
杨永周: 身份证号码:
代晨恩: 身份证号码:
经任连松、任连兵、曹道春、杨永周、代晨恩五家协商,依据《合同法》、
《物权法》等法律,现订立如下共有协议,以维护五方权利。
任连松、任连兵、曹道春、杨永周、代晨恩五家共同在处于
单元 号,由于办理房产证时只登记办理了 方的名字(原
因: )
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该处房产应当归甲乙丙三方共同拥有,三方都享有该房
屋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甲乙丙三方现将今后该房屋的产权及归属达成以下协议。
一、 房屋产权,该房屋所有权为甲乙丙三方共同拥有,且各享有三分之一的
产权,三方对于该房屋享有共同的使用及处分权。
二、 房屋处分。共有产权房屋未经共有产权人三方同意并签字,任何一方及
第三人不得擅自转让该共有房屋。任何人在没有经过共有人一致同意并
签字的情况下,转让房屋的行为无效,由此给共有人造成的损失,应当
由处分人进行赔偿。
三、 房屋共有产权人的继承人可继承该共有房产 ,且拥有对此处共有房产的
共有权,继承人共同享有该房产的使用、收益、处分等产权。
四、 共有产权房屋争议解决方式:如在共有产权房屋转让、居住等过程中发
生争议,应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
法院起诉。
五、 本协议一式 份。
房屋产权共有人签字: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签名)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