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编号:
甲方: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乙方: (开发单位)
丙方: (委托银行)
为支持职工购买商品房,促进住房消费,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作原则
三方坚持诚实信用、平等互利、依法经营的合作原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甲方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乙方开发建设并依法销售的座落于 商品房的购房人,发放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
第三条 贷款额度、期限和比例
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每一单笔贷款不超过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70%,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第四条 甲方承诺
一、对乙方推荐申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保证在收妥购房全部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乙方;如甲方贷款资金不足,按“公开、公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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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的原则轮候时,甲方将贷款金额和放贷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诺按告知确定的时间,及时委托银行将贷款全额划入乙方在贷款银行开设的账户内。
二、甲方将会同丙方对借款人资信进行调查,调查内容按《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办理。
三、若借款人发生逾期,在乙方履行保证责任后,甲方有义务支持、协助乙方向借款人追索乙方代为支付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若乙方代借款人偿还全部欠款,甲方保证将贷款的抵押权转让给乙方。在商品房销售合同注明的竣工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乙方须将所有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抵押权证交甲方(或丙方)收存,确保贷款抵押物的落实。房屋抵押权证交甲方(或丙方)收存后,乙方的担保责任随之解除。
四、如乙方能切实履行合作协议,甲方在乙方全部解除担保责任时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五条 乙方承诺
一、及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预售许可证、企业财务报表、土地使用权证、施工许可证、开发企业和承销商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复印件,甲方派专人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财务状况和预售情况进行了解时,乙方应如实提供,积极配合。
二、根据《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乙方需在本协议签订的3个工作日内,预缴该楼盘首标段公积金贷款需求额的 %至公积金按揭贷款保证金专户。若乙方为取得公积金贷款而发生提供虚假资料、一房多售、多头担保的,或由于乙方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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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造成住房未按时竣工,影响购房借款人正常还贷形成逾期贷款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履行协议,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保证金中冲还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并停止对该楼盘发放公积金贷款并保留追索权。
三、协助、配合做好发放贷款申请表,收集贷款资料、审核借款人资格等工作,并且在《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申请表》、《担保书》上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章,在发放贷款的同时登记台账,每月与甲方进行核对。
四、在商品房销售合同注明的竣工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乙方须将所有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抵押权证交丙方收存,并将银行盖章后的影印件交至甲方收存,担保责任随之解除。
五、若发生借款人在乙方阶段性保证期间要求退房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甲方与购房人(借款人)约定贷款处理方式后,再办理退房手续,否则由此造成贷款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乙方发生破产、清算、解散、合并、变更等重大变故或将房屋开发建设权转让他人时,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在乙方承担的保证责任得到重新落实前,乙方必须履行保证责任。
第六条 丙方承诺
一、对乙方推荐申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保证在收妥购房人全部资料之日起及时报甲方审批,并在收到审批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乙方。
二、做好借款人贷款资料的初审工作,及时办理贷款资金入账、登记台账等手续,待购房人的房屋产权抵押证明收档后在权证影印件上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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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并做好统计及上报中心工作。
三、借款人签订的《连云港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生效之后,按照该合同约定划款方式和付款时间及时将购房人款项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内,并及时将划款凭证传递给乙方。
四、乙方保证期间内,如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丙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做好逾期贷款催收工作。
五、借款人所购房屋竣工交付后,丙方协助及时将保证担保贷款转抵押担保贷款,并做好担保金退还核定工作。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内,三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协议内容或提前解除协议。
第八条 纠纷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满后,各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对借款人承担的有关连带责任保证条款不受合作期限限制,继续有效。
第十条 协议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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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5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订日期:
第二篇: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编号: 年 号
甲方:
乙方: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丙方:益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为支持职工购房,促进住房销售,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以下简称按揭贷款)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按揭楼盘及按揭条件
1、甲方申请提供公积金按揭的楼盘位于 ,楼盘名称 ,土地证号 ,规划建设商品房 栋。
2、上述楼盘凡报建手续齐全、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工程进度达到乙方要求的楼栋,由甲方另行提出申请,经乙、丙方共同核实同意后,乙方正式受理购房人贷款申请。
3、每笔贷款的额度、期限、贷款抵押率,由乙方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审批。
第二条 贷款的保证担保与反担保
4、丙方为购买甲方商品房购房人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借款人以本人所购商品房向丙方提供抵押反担保。
第三条 甲方承诺
5、对办理的按揭贷款,向丙方提供不可撤销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从购房人取得贷款之日起,至办妥《房屋他项权证》和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交丙方收押之日止,两证办妥时间为:《房屋他项权证》为取得贷款之日起两年内,分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可在此基础上适当延后。按期办妥两证的,乙方向甲方全额退还保证金。未按期办妥,甲方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万分之五/日的违约金。
6、对乙方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甲方必须向乙方缴存贷款额度10%的保证金。保证金账号如下:
7、保证借款人购房的真实合法,不得自行或协助他人利用虚假资料套取乙方贷款。否则,乙方有权根据甲方违约情节的轻重采取如下全部或部分救济措施:
a.立即收回该笔贷款;
b.按利用虚假资料所套取贷款金额的5%-10%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c.停止向该楼盘提供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
d.通过司法机关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
8、如有购房人在获得乙方贷款后退房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回收该笔贷款,在购房人未结清乙方贷款前,甲方不得将购房款退还购房人。如果甲方违反本约定,甲方在所退款项额度内对购房人的贷款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9、甲方为公司员工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10、配合乙方、丙方做好借款人贷款申请、资格审查、资料搜集整理等工作,保证期限内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积极采取措施催收,确保保证期限内不发生贷款拖欠。
第四条 乙方承诺
11、对购买甲方商品房且符合条件的住房按揭贷款,在收到借款人完整借款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同意贷款的决定,并及时告知甲方。
12、乙方与购房人签定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生效后,依据该合同约定的划款方式和付款时间,将购房人的借款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13、乙方指定 为本按揭协议贷款办理地点。
14、乙方在甲方售楼部设置住房按揭贷款宣传广告,并在益阳公积金网站推介甲方楼盘,促进楼盘销售。
第五条 丙方承诺
15、配合乙方办理按揭贷款贷前调查,落实贷款抵押手续,负责催收拖欠的担保按揭贷款。
第六条 纠纷解决方式
16、三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三方正常履行。
第七条 文件送达
17、为履行本协议或发生合同纠纷,乙方和司法机关向甲、丙方发出的通知及其他文书,均以甲、丙方确认的地址送达。如果甲、丙方地址变更,应书面通知乙方。否则,送达不能的后果由甲、丙方承担。乙方和司法机关致甲、丙方的文件,以信函、特快传递方式发出后三日内,视为送达。
第八条 合作期限
18、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叁年,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已签订协议未约定有效期的,以叁年为上限;约定了有效期的,以约定为准。过期不再受理期房按揭贷款申请。
合作期满后,三方可另行协商是否延长合作期限,但合作期满后,甲方依照本协议约定与购房人承担有关连带责任的条款均不受合作期限限制,继续有效。
19、签约楼盘预售期满后实现现房销售,仅办理了《房屋产权证》而未办理分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申请公积金贷款,在协议有效期内,由开发商按贷款金额5%缴交阶段性保证金;超过协议有效期的,不受理借款申请。
第九条 协议生效
20、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乙方政策调整,甲、乙、丙三方均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21、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地址: 甲方(签章)
办公室电话:
负责人移动电话: 法定代表(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地址: 乙方(签章)
办公室电话:
负责人移动电话: 法定代表(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
丙方地址: 丙方(签章)
办公室电话:
负责人移动电话: 法定代表(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