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信息指南》长春篇预定单
为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及突出我省改革开放30年以来各企业诚信经营合法经营所取得的丰硕成果。我局特编《吉林省工商信息指南》,真实反应我省内各企业诚信发展,和各市的市容市貌和商企文化。向祖国和一直以来支持我省信用建设的诚信单位献礼。
《吉林省工商信息指南》包涵九个地市和下县的详细信息和数据。一个市一篇
《长春篇》内涵长春所有在工商信息中心注册并年检的企事业单位49813家。按行业分类、详细、精确。包括企事业单位的单位名称、地址、电话、注册资金、法人代表、经营范围。是您需找商业合作伙伴和了解长春商业企业文化的宝典。
《吉林省工商信息指南》长春篇预定价:270元 销售价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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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如若书不能按预定的数量和因印刷不够导致各单位因此书所造成的麻烦和问题,我方也将按销售价位进行赔偿。
预定单位名称: 预 定 时 间: 年 月 日
预 定 地 址: 预定办理人员:
预 订 数 量: 本 预定办理人员联系方式:
预定单位公章 :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吉林省工商局行政管理信息中心
长春圣智编辑部
年 月 日
第二篇:产品订购合同范例
产品采购合同范例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本着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民事活动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高清机事宜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合同商品及价格
商品明细:
1)厂商:.
2)产品品质或质量标准:原厂标准(行货)。
3)产品包装标准:原厂全新独立包装。
第一条 货款结算与支付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用款到发货的购销合作方式.
2) 乙方应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不得将货款以现金或其他方式交给甲方
以外的第三方
3) 如果乙方没有付款,甲方并不保证先前的给予的承诺继续有效,同时,甲方有权取消订
货单,拒绝发货.
4) 甲方实际收到货款与乙方的订货单货款金额不一致时,甲方有权暂不发货.待乙方补
足余款与订货单金额相符后,甲方方可发货.
第二条 商品价格
商品的供货价格、在乙方处的销售价格应严格按照甲方所制定的价格体系来销售,即不得低于2980元的市场零售价,乙方不得恶意抬高或降低商品的销售价格,扰乱同类产品的销售市场和销售渠道,甲方认为乙方有此类行为的,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停止给乙方供货.
第三条 保密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期间获取的任何与甲方供货价格.经营渠道或销售策略等相关的行内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终止后,上述保密条款仍然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权利保证
甲方保证对其所提供的产品具有完整的物权,该产品上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者留置等担保物权,任何第三方均无权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提出任何物权的主张。
第五条 质量保证
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或者买卖双方书面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六条 交付
双方同意选择以委托配送的方式交付货物:
乙方委托甲方将订单货物运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相关委托配送费用由 B (A.乙方;
B.甲方)承担。在此情况下,甲方仅作为乙方的代理人安排货物的运输,甲方在其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付乙方人员后,货物的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验收
双方约定以委托配送的方式交付货物时,乙方应于货物交付之日起 3 日内安排人员对货
物进行全面检验,如果发现货物表面外观质量存在任何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情形时,乙
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
1) 检验期间届满乙方未向甲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视为甲方交付的货物完全符合本合
同的约定;
2) 乙方在检验期间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甲方应及时安排人员调查和确认。甲
方在确认该质量异议后,应尽快就存在质量瑕疵的货物提出解决方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守约方有权就其实际损失向违约方主张损害赔偿。
第九条 解除合同
1.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及有关订单(尚未履行或者尚未
履行完毕的订单):
1) 乙方经营状况或者商业信誉严重恶化以致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2) 乙方被工商行政部门查处、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
3) 乙方进入破产、清算或重整程序的;
4) 乙方以逃避债务为目的,采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的行为的;
2. 依据上述第1款的约定,卖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及有关订单的,本合同及有关订
单自买方收到卖方解除合同和/或订单的书面通知之日自动解除。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能够阻断合同履行并且为甲乙双方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
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海啸、台风、暴风雪、火灾、旱灾、水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检疫限制、罢工、政府禁令、暴乱和骚动等社会行为。
2.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需为此承
担违约责任,但应尽快通知对方。
3. 如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方案。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合同履行中止,待不可
抗力事由消失后,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解决方案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条 权利义务之不可转让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附属机构或任何第三方。如经卖方事先书面同意,买方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的,并不免除或减轻买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与争端解决
1. 本合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解释。
2.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均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以卖方
所在地法院作为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管辖法院。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授权代表人
职位
日期
乙方 地址
授权代表人 职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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