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着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人民币(小写):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承包人承诺书。
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发包人工程编制投标书的有关规定。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
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
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适用法律法规和规范:
1. 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本省市有关规定。
2.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现行国家标准及规范 。
3. 图纸: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中标通知书发出7天内提供施工图肆套 。
(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保密 。
二、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1〉按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2〉注重现场施工管理,及时纠正施工方面违规操作,并有停工整改建议权;〈3〉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质量监督的检验权;〈4〉对承包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进度延期,增加投资。
(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 现场施工,组织协调,质量 、进度、投资三控制,办理工程签证手续及为工程付款提供依据,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并有因承包人违规操作而责令其停工整改的建议权。
2.发包人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开工前发包方应做好“三通一平”工作,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现场,以符合开工和施工条件。场内接线、施工生活用电、用水、通讯费用由主体承包单位负责并承担费用。分包工程的施工、用电、用水应装好分表接入主体承包单位总表,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3)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校验要求: 开工前由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
供。
(4)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承包人接到图纸10天内完成。
(5)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由发包人协调处理,承包方实施保护。
(6)审查、确认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甲供材料计划、监督工程质量安全。
3.承包人工作: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每月25日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并对照计划进度与实际完成进度找出差距;提供下月度的进度计划及甲供材料计划表。双方必须办好认货收货手续。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施工区域的临时设施、围墙、治安保卫及施工照明。
(3)向发包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提供2间,每间20㎡左右供发包方及监理公司使用。
(4)承包人需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遵守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有关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相关费用按规定负担。
(5)已完成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前由承包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成品保护,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
〈2〉督促分包人应按工程要求同步进行,对分包人已完成的产品在分包方自检合格后以书面通知总包方、监理、业主进行检查验收,通知验收前应提供满足竣工要求的工程资料,资料合格方可进行实物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验收时间,自分包人提出后最长不得超过五天,否则即作为总分包交接完成。交接后的成品保护由总包方负责。发现凡损坏、损失均由总包方承担维修和经济责任。
〈3〉分包方工程纳入总包方统一管理,分包方的工程付款由发放工地代表,总包人签字后方能付款。
〈4〉承包人应做好工地的材料、设备、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发生失窃、损坏,均有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6)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按发包人的特殊要求,发包人对承包人调整优先完成的工程,承包人应严
格遵守该项指令。
〈2〉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完成工地场所的所有机械、临设,工具材料等撤退清理工作。
〈3〉承包人因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现场文明等接到发包方与监理公司的书面整改指令五天内,既不执行又不提出修改指令的行动,发包人可委托第三方执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承包人确定的项目经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擅自调离工地,如需临时离岗一天以上的需报发包方监理公司书面同意。
三、计划和实施:
1. 进度计划:
(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应于设计图纸交底后十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等材料设备供应进度计划,管理人员名单、劳动力组织安排,质量保证体系,主要技术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以及施工现场优化布置等内容,项目进度计划和自行采购材料设备供应的网络图或电子文本)。收到上述文件后七天内,须经监理工程师,发包方工程师确认。
(2)承包方应严格按图施工,不经发包方和设计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否则一律无效。
2.工期延误的责任:
(1)由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2)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延误60天内,按每延误壹天付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第61天起按每延误壹天付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四、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国家合格标准。30%面积达到优质结构标准,不另增费用。对主体优质工程面积达不到30%付合同总价的2%的违约金。达到“太湖杯”按建筑面积奖5元/㎡ ,达到“扬子杯” 按建筑面积奖10元/㎡。
2.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根据无锡市有关规定:中间验收部位:基础及主体工程,承包人须提前三天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
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自觉接受发包人,监理和质监、质检部门监督,凡质检站检查 发整改通知书每次付违约金3000元,发停工通知单的每次付违约金款5000
元,此款在工程款给付时扣除。
4. 由于工程质量及分户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而引起甲方向业主延
期交房及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赔偿均由承包方承担。
五、安全施工:
施工单位 按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文明施工。如发生一切安全、质量事故,
均由承包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费用。
六、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1. 合同价款:
土建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安装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 工程款支付的方式:
(1)双方约定工程款以货币为主,及部分实物。
(2)具体按形象进度报监理、工程部审核后付款:合同签订10天内支付5%_______,
完成±0.00后付15%___________,完成主体。
结构一付10%____________,主体封顶付10%_____________完成内外墙砌体
5%_________,完成外装饰并拆除脚手架付5%_________,竣工验收后5%___________。
(3)安装工程合同签订后10天支付5%_________,完成预埋管后付15%_________,
管线安装完成付5%______________,完成全部管线付15%_______________,竣工验收
后付5%______________。
(4)双方决算审计确认并办理手续后,发包人于30天内支付工程款25%,实物抵
款5%,18个月后付10%,质量保修期满贰年后付3%,防水质量保修期满伍年后付2%。
(5)承包方在施工期间每月25日提供经监理、甲方确认的验工月报,否则发包方
有权不予付款。
七、材料设备供应:
1.甲供材料有甲方采购,按工程部审核的材料计划表进行采购,并确保材料质量,
如发生不合格材料,乙方有权拒绝使用。
2.甲控乙供材料,由乙方采购,品种、规格、质量标准、价格必须征得甲方认可,
采购前必须办好手续。
3.甲供材料不计取现场保管费。在规定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外运。
4.甲供材料用量与定额结算用量超领的处理方法:超额在2%以内的按市场价扣减
工程款;超额在2%以上的按采购价×1.2系数扣减工程款,并进入结算。
5.甲供材料有甲方采购供应,材料款按定额基价进入决算,在工程造价中扣除。
6.甲控材料有甲方定价、乙方采购,价格包定,承认差价,按定额进入决算。
7.土建工程除甲供、甲控材料外的其他材料,乙方采购,按施工同期《无锡工程
造价信息》市场信息价的95%进行结算。安装工程由发包方供应部确认价格为结算依据。
八、工程变更:
以设计部门和发包人签发的设计变更通知为准,以发包人签证为结算依据。
九、签证的手续:
甲方明确: 为土建配套工程; 为水安装工程;
为电安装工程的具体签证人。
十、有效签证:必须有经办人按实办理具体签证,项目经理、监理、分管副总审核确认,报总经理批准作为依据,方可结算。
十一、竣工验收与结算:
1.竣工验收:
(1)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提前10天送交质监站,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认
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应在10天内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甲乙双方、质检站、设计院、监理验收通过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2)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承包人需在竣工验收前五天提供完整的符合江苏
省、无锡市有关规定及发包人档案室要求的竣工资料(一式四份)。竣工图在竣工验收后20内归入竣工资料。
(3)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 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
生损坏,承包人自行修理。同时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2.竣工结算:
(1)土建工程执行20xx年《江苏省建筑费用定额》,工程量按实结算,取费按综合
间接费费率下浮 个点(按工程类别一类10,二类9,三类8,四类7,花园洋房(达到三类)6,连体别墅3,单栋别墅2)。
(2)建筑工程不计包干费;文明施工费按0.8%计算,达到市文明按1.2%计算,达
到省文明按1.5%计算。在文明检查中,受到甲方通报批评一次付违约金2000元,受
到市通报批评一次付违约金5000元。
3.分包项目:
发包人指定专业分包(如钢结构、幕墙、门窗、智能化、消防系统、电讯系统、栏杆等)纳入总包方管理范围,并提供配合服务,发包方按测定标准支付配合管理费。铝合金门窗7.5元/M2,消防2%,阳台栏杆7.5元/M、屋面栏杆2.7元/M,防盗门15元/樘,防火门按4.5元/ M2,智能0.5%、电梯0.3%、瓦系列屋面按4.8元/ M2,幕墙(200万以内取0.5%,200万~500万内取0.4%,500万以上取0.3%。),公共室内装饰及样板房工程按合同价一层至二层计1.5%,二层以上计2%计取配合费。
总承包方不得向分包单位收取配合费。如发现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收取配合费,按其收取的金额在决算中双倍扣除。
总承包方的职责
施工单位应根据以上测算结果分别计取分包配合费,同时应明确施工单位所承担的职责。
a. 总包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分包项目的工期。
b. 总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的资料管理工作。
c. 总包单位应负责分包单位的中间及竣工验收工作。
d. 免费提供分包单位的施工工作面。
e. 免费提供分包单位施工接水接电。
f. 免费提供分包单位垂直运输。
g. 免费提供分包单位使用脚手。
h.协调解决施工中产生的矛盾。
i.负责施工后期分包单位的施工产品及整个工程的成品保护进行统一管理工作。
3.安装工程(水电、暖通、智能、消防):
按20xx年定额套用,按工程类别取费,扣除主材费税前总额下浮 %(按工程类别一类10%,二类9%,三类7%,四类6%,花园洋房(达到三类)6%,连体别墅6%,单栋别墅5%)。结算时不计其他费用。
4.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符合结算要求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计.审核过程中,承包人应及时配合,经审计定后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价.发包人在接到符合上述要求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于60天内审核完毕并出具体决算报告。双方约定竣工结算资料内容:(1)竣工图; (2)双方变更、签证单;(3)工程量计算书、钢筋扎料单;(4)工程结算书,并提供电子版。
5.竣工结算审减率超过10%部分的审计费由承包人承担费用。
6.电渣压力焊按每3元一个接头,作为独立费;天棚不粉刷引起模板措施费2/㎡,钢筋卸力费6/T。
十二、违约、索赔和争议:
1.违约、索赔:
(1)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依据本合同条款相关内容执行。
(2)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依据本合同条款相关内容执行。
2.争议:
(1)争议的解决方式:<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3>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违约和索赔,无论采取何种办法解决,但承包方必须确保整个项目正常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工期,对延误工期按规定处理。 十三、其他:
1.不可抗力:按通用条款执行。
2.工程分包:本工程发包人已确定承包人后承包人不得转包、分包,如有转、分包现象发生,一经查实,停止工程款支付,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3.担保:承包方选择_______________方为承接本工程合同的担保人,如承包方违约而造成发包方损失,其赔偿不足部分由担保方完成,其担保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合同份数:本合同共八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二份。
十四、附预算审定书。
第三部分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名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影响使用的是施工缺陷。
2.质量保修期:
(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
①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_____年;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③装修工程为 2 年;
④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⑤供热与供冷系统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⑥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 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有承包人承担,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赔偿,发包人也认为应当赔偿,承包人应予承担且对发包人决定的赔偿金额不得提出任何异议。赔偿费用发包人可在承包人的工程款或保修款中支付。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设计结构安全的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
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 其他:
(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甲方承办人: 乙方承办人:
甲方单位(签章):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地 址:
鉴(公)证意见:
乙方单位(签章):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地 址: 鉴(公)证机关(章)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