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出口报关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经办人: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经办人: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久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出口报关业务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如下:
一.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报关资料必须是真实有效完整的,并且不违反国家及海关有关规定,如因甲方提供的报关资料不符合国家及海关有关规定,不能顺利通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 甲方应及时将报关所需的所有资料送至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向海关申报,具体时间为:
1.
2. 正常交接时间:在出口船舶开航前2天。 加急交接时间:在出口船舶开航前1天,同时不超过当天下午14点。
三. 甲乙双方应做好所有交接文件的签收工作,并保留6个月以方便双方查询。
四. 乙方必须尽最大可能来完成甲方委托的报关业务同时必须保证甲方报关单据的安全性;甲方应配合乙方提供报关所需的资料例如:中英文品名,货物的详细描述等细节。
五. 乙方必须在货物所搭载的船舶离境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口货物退税核销证明联的海关签发工作,同时将海关签发的退税证明联的详细情况(例如已签发单证目录,未签发单证目录)告之甲方,同时将未签发的原因一并通知甲方。
六. 如有退税证明联更改等事宜,乙方必须在甲方提供完整的更改资料后3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在得到甲方配合后积极与海关协调,努力完成工作。
七. 收费标准:
1.
2.
3.
4.
5.
6.
7.
8. 正常报关费: /票 查验费:直报直销 查验代理费: 注销费用: 改单费:(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商检换单费: 场站收据加急: 口岸业务办理(如办提离港区证明,海关非正常单证待处理,转关申报):
9. 以上费用为在报关过程中大致所发生的普通费用,如有其他费用产生如:船公司所加收的安保费,冲关费,海关终端预
录费等,由乙方向甲方按实际费用收取。
八. 乙方在每月5号将前月发生的费用清单给予甲方,甲方需在收到清单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工作,并在收到乙方#5@p后月底与乙方结清费用。
九. 赔付标准:
1. 乙方将甲方资料遗失应赔付甲方相应损失。
2. 乙方在工作中造成甲方损失应赔付甲方相应损失。
3. 乙方未能及时完成本协议之第五条款,乙方将赔付甲方 元/票/天作为补偿。
4. 由于甲方提供的报关资料不实给乙方带来的海关处罚,甲方应给予乙方陪付。
5.以上赔付的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友好协定。
十. 违约责任条款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任意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都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效期为一年。
十二.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一致同意递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第二篇:代理报关协议书(大西商贸)
协 议 书
进口货物代理报关
协议号:SSL20120914 甲方: 大西商贸(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 上海宸仪物流有限公司
甲、 乙双方就进口货物报关业务等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进口:
1、 甲方需乙方代理进口报关业务的任何单证必须具备:海洋提单加盖中英文公章、电放保函加盖中英文公章、#5@p、箱单、合同、进口报关委托书(加盖经营单位公章和法人章)、进口报检委托书(加盖经营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和必须的许可证、配额、手册等各种批文等,以及海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 乙方报关遇到被海关退单,须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3、 甲、乙双方的单证交接必须具有登记签收,否则单证的遗失将由责任方负责。
4、 进口吴淞、洋山、外港
1)换单费实报实销,换单代理费 RMB100元/票。
2)商检费实报实销,代理费RMB100元/票。
3)吴淞、外港进口每票单证将向甲方收取报关费RMB250元/票(增加每1联单加收50元)。 洋山进口每票单证将向甲方收取报关费RMB300元/票(增加每1联单加收50元)。
4)吴淞、外港陪同海关查验代理费:RMB100/票
洋山陪同海关查验代理费:RMB200/票
5、甲方报关单证遇到海关查验,乙方将及时通知甲方做好先期准备工作,与报关公司现场查验人员取得联系,查验费实报实销。
6、放箱费、理货费、港杂费、动卫检、滞报金、疏港费、超期费等特殊费用实报实销。
7、税金原则上不垫付,如货物特别紧急,可协商决定处理方案。
二、以上所有费用在月底结算,隔月付清。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和双方权力,义务,签定上海市报关行业协会规定的,《进出口货物代理报关委托书》。注:附《委托书》
三、以上协议望共同遵守,若海关规定有变更的,以海关最新规定为准。
四、双方执行中不得违反有关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
双方任何一方要终止此协议,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但必须完成原来单据的各自后续工作及费用的结算。
五、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关于反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业环境;不向对方相关人员及其亲属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如:贵重礼品、回扣、礼金和有价证券、佣金、安排旅游或支付相关费用等;如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违约方追究相应的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六、协议经双方及代表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有效期至 20xx年 12 月 31 日,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合同到期双方无异议可自动延续一年。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日期: 日期: 甲方:大西商贸(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 上海宸仪物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