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购销意向协议
购买方:
出售方:
甲方就乙方购买生产的钢筋直螺纹连接套筒一事,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保证质量检验合格,并出具产品合 格相关证明,并提供乙方公司相关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质检证、代码证等)
2.甲方每两个月根据乙方提供的发货单、税务支票,经甲方核实后,向乙方支付货款;
3.甲方必须提前一段时间(一个星期)向乙方提出发货申请,乙
方接到甲方申请后,按照甲方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将产品及时运达甲方场地;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关于针对年度销售意向协议
HR Planning System Integration and Upgrading Research of
A Suzhou Institution
年度销售意向协议
签立日期:
签立地点:
供方:深圳市精科鹏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太白路3013号第2栋
电话:0755-25510156
传真:0755-25512551
需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基于长期合作的基础,以及供需双方共同发展需要,经供需双方平等协商,签立本协议,作为供需双方年度内经营规范性文件。具体条款如下:
一、约束范围
本协议仅规范供需双方 年度内,印刷及包装类用纸等原材料贸易中有关订货、交付、质量、对帐及付款等相关行为。具体每单送货数量、金额及付款,以单次合同或送货单据作为本协议附件进行约定,并依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由供需双方自觉履行己方责任和义务。
二、数期额度
1、为促进供需双方友好合作,并根据需方要求,供方可提供总额度RMB_ 万元,周期_ 天以内的采购货款放帐额度供需方周转。每单送货,只要帐款额未达供方放帐总额即可; 1 文件编号:
2、超出供方放帐总额度或货款周期的,需方若再次订货,须向供方支付超出额度或超出货款周期款项,否则,供方不予供货;
3、本协议有关放帐额度的约定,是建立在供需业务和还款正常的基础上的,根据本协议和附件“送货单据”具体款项的要求,若出现供货和还款不正常的情况,本合同有关额度的约定即自动废止。
三、关于价格
1、本协议供方不对需方全年具体订货价格作出承诺,只承诺给予需方市场同等货物价格,单次订货具体价格按供方实时报价执行;
2、供方有权根据市场变化要求调整价格,但至少应提前三天通知对方,需方亦可按市场实际情况敦促供方调整价格,经与供方协商同意后,可按新的价格标准执行;
3、供方平板纸报价,均包含分切费用,但需方低于1吨且需分切的订单,供方须向需方按1吨收取开机费用,开机费用执行标准按供方提供的有关文件执行(或价目表);
4、 对需方2件以上(含2件)订货,供方报价均包含对需方送货费用,但低于2件的订货,供方应向需方收取适当送货费用,送货费用执行标准按供方提供的有关文件执行(或价目表)。
四、交接方式
1、供方出货应向需方提供有效出库单据,出库单应详尽注明客户名称、送货地址、收货人、对方订单号、货物种类、品牌、数量、单价、金额、付款时间等。需方在收到供方货物后,据供方提供出库单与实物核对无误,应在出库单上签字(盖章)确认;
2、为保证货物交接的准确无误,需方应以委托书的形式指定收货人,并在委托书上加盖收货样章,供方视有被委托人签字并盖收货章的送货单据为有效单据,并据此作为与需方结款的重要依据;
3、供方有效送货时间为合同签立后36小时内。
五、质量标准
1、供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依原厂提供的质量标准;
2、供方提供纸张尺寸不得超出国际误差标准±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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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方交付给需方货物,不得有受潮、打皱、破损、缺数、存有色差现象;
4、供方货物内不得夹有异物。
六、客诉处理
1、供方提醒需方,用纸前应本着“小批量”试用原则,试用数量最好不超过所订规格的200张。
2、需方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纸张存在问题,需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保留好标签、问题样张及未用纸张,于提货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超期,供方则视为合格产品,需方不得追诉;
3、供方接到需方投诉后,应于36小时内派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于一星期内出具具体处理意见;
4、对因纸张质量问题造成需方损失的,供方只承担换货、退货责任,运费由供方负责,对纸张之外的损失供方概不承担;
5、供需双方对纸张质量事故协商未果前,需方应妥善保留待处理纸张。
七、付款程序
1、对帐
① 经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每月 日至 日为双方对帐时间,在此期间,双方财务应
提供较为详细的帐目清单,不应作任何推诿;
② 经供需双方财务对对帐单核对无误后,需方财务应在供方提供的对帐单上签字,并加
盖财务章予以确认。
2、#5@p
① 为方便供方对需方开具增值税#5@p,需方应在供方开票前提供一般纳税人的开票资
料,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② 供方每月以双方财务核对确认后的交易金额开具增值税票,当需方收到供方送达的发
票原件后,需方财务必须予以签收,并及时安排付款。
3、付款
① 在供需双方完成对帐及供方送达#5@p后,需方应按供需双方约定日期及时安排付款; 3
② 原则上需方应以支票形式对供方付款,并应在支票抬头填写供方公司名称,对未填写
支票抬头而造成供方损失的,责任由需方承担;
③ 若需方以现金形式支付货款,需方应提前通知供方。
八、违约责任
1、供方承担延迟交货的责任,超出约定供货期7天,每日以货款的0.1%计罚违约金,超期14天,每日以货款的0.5%计罚违约金直至交货完毕止;
2、需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责任,超出约定付款日期7天,每日以货款的0.1%计罚违约金,超期14天,每日以货款的0.5%计罚违约金直至全部货款结付完毕止;
3、 如单方面毁约,使对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
九、特别约定
1、本协议只适用签约的供需双方,供需双方的任何附属机构或第三方均与本协议无关;
2、本协议不因公司改组、签约人离职等因素而改变其法律效力;
3、当一方的地址、电话、帐号或法人代表等公司有关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有可能对双方合作产生影响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4、需方向供方订购的纸张若为特规尺寸或非常规克重,供方有权向需方收取该批货款总金额的30﹪-50﹪作为订金,需方应予配合;
5、本协议的修订经供需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形成书面文件,由双方代表签名(盖章),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纠纷解决
本协议产生的有关纠纷,供需双方可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诉讼至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
份,签字(盖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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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深圳市精科鹏投资有限公司 需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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