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广告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电梯轿厢设置看板媒体(以下简称“看板”)、刊发广告一事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 租赁地点
甲方同意将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花园(大厦/小区)共 部电梯租赁给乙方设置看板,刊发广告。
第二条 设置方式和范围
1、看板设置于电梯轿厢壁上(超薄型,厚度不超______CM、长度:_______、宽度:_________;),用粘贴或敷膜方式贴在轿厢壁上,共______面(左、中、右),
2、电梯轿厢(面向电梯门及出梯门时目光所能触及的轿厢壁)。
第三条 设置内容
1、商业广告(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的规定,不得发布不宜单位、社区和家庭的广告,更不得发布影响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广告);
第四条 租赁时间
合同期为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 租赁费用
每部电梯每年度(12个月)_____元,电梯共_____-部,每年度电梯租赁费共计_____元;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租赁费按____支付,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双方权责
1、甲方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与第三者产生纠纷不影响该合同的执行;
(2)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资料,以便乙方办理广告审批手续时使用;
(3)有义务配合乙方的看板正常刊出,如发现看板有人为破坏或损坏,应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无权自行撤换乙方所刊发的广告画面及展板,否则按违约赔偿。
2、乙方责任:
(1)负责看板刊发的广告内容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对所刊发广告内容的合法性负责;
(2)负责看板广告的设计、制作、安装、发布,按时向甲方支付租赁费;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甲方电梯在正常运行使用的情况下,计收乙方的租赁费;如甲方电梯在不能正常使用期间(指连续30天以上不能使用),甲方不得计收乙方的租赁费。如乙方已付给甲方租赁费,未正常运行的月
份,甲方应退回租赁费给乙方(或在下期乙方交付的租赁费中减扣),由于甲方因其它原因解除对该楼盘物业管理协议,该电梯租赁合同自行终止。如已发生预付费,则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而未执行的款项;
2、本合同到期时,乙方如需续约,应在本合同到期前5个工作日内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3、在合同未到期时,任何一方如须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说明原因,征得对方的完全同意(文函答复、加盖公章)。一方未完全同意,另一方随意解除合同属违约行为;
4、甲方如有新建、新增电梯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政府行为或政府明文禁止)而无法履行合同时此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本合同条款向甲方支付租赁费时,乙方应按所欠款项的5倍处罚,并补足所欠款项;
2、租赁合同签订当期,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广告刊发合同不能履行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乙方为发布第三方广告投入的设计费。制作费及乙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金,甲方应全部予以赔偿。
3、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的解决双方争议所支付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
第十一条 生效时间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
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签订补充附件解决,补充附件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无法取得共识和谅解的,提交合同签注地司法机关解决。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本条款填写不超过壹行,未填写时无此条款,请划斜线)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乙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电话: 电话:
第二篇:施工电梯租赁合同书[1]
施 工 电 梯
租赁合同书
合同签定时间: 年4月16日
施工电梯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厦门鑫宝达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甲方因承建 工程垂直运输的需要,向乙方租赁施工电梯,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以下条款,签定本合同:
一、租赁施工电梯型号、数量、使用地点:
二、租赁期限:
设备首次使用高度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之日即视为正式使用日,设备租赁期限以设备拆除完为截止日期。施工电梯租赁期为约12 月。电梯超期使用,超过日期以实际日期计算。施工电梯拆除前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三、施工电梯租金税后每台(现金人民币):¥ 8000.00 元/月(税务票据均
由甲方自理);
四、进出场费:(安装、拆卸、安装质量检测、运输)由甲方负责,计税后每
台人民币¥ 18000.00 元。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工程的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壹份(加盖项目部或公司公章)。
2.施工电梯使用期间,因违章超载、违规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施工电梯基础的施工,(基础资料、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地耐力报告、砼强度报告)应在设备安装前提供给乙方,配合乙方做好设备垂直度、水平度的测量,负责现场障碍物的清理,道路畅通、场地平整为提供乙方施工电梯的安装、拆卸提供必要条件。
4.甲方应协调塔吊班组,无偿配合施工电梯的安装、拆卸、装卸车。
5.甲方提供施工电梯单独回路的单机箱,并接至施工电梯下面的电源箱,甲方应做好施工电梯的接地线。
6.甲方应对施工电梯整机的完好率负责,租赁期间,因使用不当等造成的损坏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赔偿、修复。电梯主电机、主控制箱若因甲方线路故障(缺相、短路)造成的烧毁,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妥善保管设备,无偿提供库房一间,用于存放配件,无权将设备转让、转租。
7.如甲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停工,施工电梯租金应及时照付,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编制施工电梯安装、拆卸方案,提供基础施工图纸,负责乙方工作范围的安全责任。
2 .乙方提供施工电梯整机,施工电梯的基础配件。施工电梯技术资料原件由乙方保管,所需技术资料甲方可复印。
3 .依据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现有的施工电梯整机高度为 92 米,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保使用高度满足施工要求,附墙以厂家提供标准配置为准,现场若超出标准配置以外长度由甲方负责加工,费用甲方自理,同时不得违反施工电梯的技术标准要求高度和长度。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对于超出设备正常使用范围以外的操作要求。
5.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安全指导,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合理调度,相互协作。
6.非人为损坏,乙方确保设备故障在24小时内修复(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七、付款方式:
1.每月 5 日支付本月施工电梯租金,若超过当月15日未付清,乙方有权
停机,停机期间电梯租金甲方必须照付,因欠费停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2.施工电梯首次使用高度安装完毕后,经验收合格后三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设备押金每台人民币: / 元,同时甲方支付给乙方进场费现金每台人民币 15000.00 元及当月租金,租赁结束后,最后一道附墙拆除前一次性付清退场费现金每台人民币 3000.00 元及本月租金,乙方将押金全额退还给甲方。
八、违约责任: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按《合同法》的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九、自双方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一切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争执,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电梯进退场费用及租赁费用结清后自行失效。
十、其它约定:
1.劳务费1.5%最后退场前甲方须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2.驾驶员由甲方自行聘请,接受乙方指导监督,操作工资由甲方自理。
3.合同签定2007年4月16日,定于2007年4月30日进场1台安装。
2007年5月20日进场2台安装。
以下无正文,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江西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