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协议书
甲 方: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乙 方:山东乐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高等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行业产业发展的职能作用,创新校企合作模式,提升校企合作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拟开展全方位合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领域:招生就业、人才培养、队伍建设、顶岗实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服务、社会培训等。
二、合作专业:双方主要以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专业(群)为依托开展合作。
三、甲方义务和权利
1.提供校园网站资源,发布乙方相关信息。
2.专家、教授及参与甲方建设发展的各类人才资源均可为乙方优先服务。
3.为乙方人才培养、职工培训提供条件,聘请乙方专家作为客座教授。
4.提供实验室条件和科研手段为乙方的产品开发和生产服务。
5.优先为乙方推荐优秀毕业生。
6.提供掌握的有效信息。
四、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为甲方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场所和岗位并安排相关人员参与指导。
2.专家、技术人员及参与乙方建设发展的各类人才资源均可为甲方优先服务。
3.为甲方教师社会调研、挂职锻炼和科学研究提供条件。聘请甲方教师为乙方员工进行理论指导和培训。
4.优先招聘甲方毕业生。
5.提供掌握的有效信息。
五、甲方在乙方挂牌设立“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校外实训基地(就业基地、教学科研基地等)”,乙方在甲方挂牌设立相应的企业(公司)人力资源培训基地。双方均同意在对外发布信息中使用共建基地的名称
六、如一方单方面违约或损害对方利益和声誉,另一方有权中止协议。
七、双方在上述预定框架内,就具体合作事宜另行协议作为执行的附件。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有效期三年。
甲方(章):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乙方(章):山东乐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加盟分校合作协议
合作办学协议书
协议编号:
合作校区:
合作时间: 签署日期:
二O一二年版
合作办学协议书
合同号码:
甲方:
联系人:联系方式:
地址:
邮编: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人:联系方式:
地址:
邮编:
为促进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发展,培养合格、实用、高素质的英语人才,在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办学具体模式:
乙方以加盟的模式成为甲方在(地区)的合作办学单位。在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合作办学管理费和加盟金后,甲方允许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以“北京赛达学校分校”的名义,进行课程培训招生,使用甲方的品牌标识,并向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所有支持。
(二)合同的期限和区域:
本合同于年月日开始生效,至年月日终止,期限为年,合作办学区域为省市。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要求乙方在招生、教学、课程体系等方面,结合地区实际状况,按甲方提供的具体规范来操作,并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以确保实施。
2. 有权要求乙方在品牌标识使用方面,按甲方提供的品牌标识使用规范正确使用,以确保甲方品牌不受损害:
3. 有权在管理方面对乙方提出建议,以求共同发展。
4. 如乙方教学质量达不到甲方标准,甲方有义务和责任来辅导乙方达到甲方所要求的水
平。
5. 在合作办学有效期内,甲方认可乙方为该区域内唯一的合作办学单位。乙方在合作期
间
6. 在下列方面给乙方提供支持:
A交互式视频教学平台软硬件设备及安装;
B国际著名SAT师资,教学体系,考评体系,国际名校;
C加盟中心启动手册;
(1) 授予乙方与合作办学项目相关的牌匾、证件、证书等;
(2) 提供相关业务手册,以方便乙方开展工作;
(3) 提供课程体系相关教材、课程题库,以便乙方开展教学工作;
(4) 按照定价折提供课程教材;
(5) 提供VI形象设计手册,以方便乙方统一品牌标识,树立品牌形象;
(6) 对乙方咨询员专业知识、技巧、礼仪等进行培训,使乙方咨询员的业务水平不
断提高;
(7) 不定期派遣管理人员到乙方进行经营运作指导或培训;
(8) 在推广自身品牌的同时对乙方进行一定程度的宣传,以促进其招生工作;
(9) 为乙方培训主讲教师2名,以及对相关教学、教务人员进行培训;
(9)签订合作办学合同三个月内,甲方引导乙方做到三个统一:统一课程设置及收费标准;统一理念和统一形象;统一管理和统一服务;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2.
3.
4. 负责合法经营,提供合作办学的场地、师资、教学以及与招生等相关一切事宜; 负责在指定区域内按照甲方提供的教学大纲进行合作办学的授课; 如果根据实际情况需调整甲方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须如实照会甲方; 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合作办学管理费;
5. 按照乙方分校培训学费营业额给予总部的收费提成;
6. 在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合作办学管理费后,乙方有权在合同有效期内在指定区域进行
相关课程培训招生,使用甲方的品牌标识,并要求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所有支持;
7. 仅限于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相关课程招生培训方面使用甲方商标;如在其它方面使用商
标,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8. 不得在指定区域内使用甲方商标另办分校(另立教学点需向甲方备案),不得使用甲
方商标独立发展合作办学项目。违约责任:若乙方在本区域范围内发展另立项目,需先知会甲方并进一步磋商,如若发现,停止一切合作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财务协议
1、市场保证金
第一年,省市级15万,地市级1 0万。第二年以后,省市级市场保证金10万/年,地市级市场保证金5万/年。
2、省市级年度销售额100万。地市级年度销售额60万。
3、市场保证金按所完成年度销售额10比1的比例返还,最高不超过所交保证金额度,剩余的保证金作为市场保障,惩罚性扣除,不在返还给乙方。
4、市场保证金,主要是乙方支付其使用甲方品牌、管理体系、教学教务体系等无形资产的费用,以及对所辖区域销售额度的保证。与乙方销售任务挂钩。
5、合同期内,在甲方没有违约的前提下,如乙方中途以任何理由解约,所交纳的市场保证金均不退还。
6、利润分配:课程分成比例为5:5。
7、第一年市场保证金中包含一套视频教学设备,设备款5万元。乙方每在增加一个视频教室,需向甲方交纳5万元设备款,由甲方统一购买,以确保教学效果。
8、乙方教学中心的视频教学设备甲由方提供,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由甲方指导并培训乙方人员独立完成。
(六)责任分担
合作期限内,乙方需完成营业额万/年,完成实际年营业额50%以上,甲方保留乙方作为当地合法办学机构的权利;实际完成年营业额49%以下,甲方取消乙方作为当地唯一合法办学机构并可发展其他合作办学机构;实际完成年营业额30%以下,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合作办学期限内,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互不承担对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违约责任与合同中止、终止
1. 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协议内容保守秘密,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
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
2.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一方严重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
守约方可提出终止本合同,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赔偿数额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计算;
3. 合作办学期限内,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甲方品牌标识独立发展合
作办学项目及校区,终止一切合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
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其最终的结果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如遇不可抗力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各方自负,互不承担责任。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修改,双方可另立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
等之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到期后,双方未提出终止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
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合同项目资料及和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