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校共建“安全校园”联动机制协议书
立协议方:
甲方:泉源乡派出所
乙方:泉源乡五湖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优化社会育人环境,增强青少年学生遵纪守法观念,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创建稳定的校园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规范的法制环境,经协商,甲乙双方决定开展“警校共建”活动,共同打造“安全校园”,推进学校各方面工作顺利开展。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确立乙方为“社会治安重点保护单位”,指派警员马西武同志为乙方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协同处理偶发事件;定期治理乙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向乙方的学生发放“学生平安绿卡”,定期到乙方向学生宣传法律法规和自护常识,接受学生咨询。
二、乙方积极支持甲方做好辖区治安联防工作、法制宣传工作;聘请甲方警员孙学锋同志担任本校法制辅导员;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尊重警务人员,参与共建活动和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杜绝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三、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每学期定期进行会商,通报治安形势、交流相关信息、协调对策,处理具体事务。
四、本协议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各自行政主管部门一份。
五、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主管领导签字后生效。
立协议方:
甲方:泉源乡派出所 所 长(签字): 乙方 :泉源乡五湖小学 法人代表(签字):
二○一○年九月
第二篇:警校联动协议
胜利小学与镇派出所
共同签订警校安全联动协议
(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
为了进一步构建平安校园建设网络,扎实推进“校安工程决胜年”活动,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的良好秩序,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构筑平安和谐校园,胜利小学与镇派出所共同签订警校安全联动协议。
协议明确了学校、公安、交警部门三方各自的职责任务,成立了学校警校共建领导小组,聘请了法制副校长。针对学校的实际情况,利用“警校共育”宣传栏、班会课、国旗下的讲话、校园区域网、墙报、校园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定期配合派出所和交警支队举行安全知识讲座,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自护自救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教育学生要学会辩明是非,不要做任何妨害他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情,遇到侵害事件要设法报警求救,做维护校园安全的主人。
警校共建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我校将通过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为学校综合治理,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