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
男方: ,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身份证号码:
女方: ,汉族, 年 月 日出生,
住 ;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举办了婚礼仪
式,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至今没有补办结婚登记,依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实为同居关系。现因双方感情不和,依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就解除同居关系有关事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经女方提出解除同居关系,男方与女方同意自本协议
签订之日起,即解除双方同居关系;
二、 男方与女方同居期间生育的一个女孩,归男方抚养并
承担监护权及抚育费,并同意女方在适宜时间里探望
小孩。
三、 对于同居期间,男女两方各自财产及财产收益各归各
有,各自债权债务归各自享有及承担;男女双方保证
本协议已经清结双方在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
四、 因女方提出解除双方的同居关系,男方父母在举办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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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期间置办的家具、家用电器等归男方所有,因双方同居期间没有共同财产需要分割,所以双方互不给对方经济补偿,解除同居关系后男方不再承担女方提出的任何经济补助事项;
五、 双方确认本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反映,不存在任何
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并严格履行本协议的有关条款,除履行本协议所需之外,男女两方保证不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财产等请求,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对方及其家庭的正常生活。
六、 协议一经双方签名,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一式
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第二篇: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1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
甲方: 男,汉族,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女,汉族,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离婚。 年 月 日和好同居,但未办理复婚手续。经几年共同生活,仍感情不合。经充分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同居关系,现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同时考虑到双方已同居多年,乙方自愿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作为甲方的生活费。
二、双方共同财产的处理:
1、同居期间双方所购买的财产( )归 方所有。
2、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一套(坐落在 镇 ,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 )归女方所有。本协议生效后,男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登记的事项。
3、一方专有的物品如首饰、个人存款、房产等及各自生活用品归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提出要求。
4、其它未列出的财产归乙方所有。
四、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止,甲、乙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的债务,。
五、双方签订本协议之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否则应赔偿对方人民币 元。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七、上述内容是我们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真实无误的,我们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