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0KVA变压器安装工程
施工承包合同
工程名称:西咸新区德杰综合体项目一期工程临电工程
工程地点: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道北侧,秦苑一路西侧
发 包 方(甲方):咸阳德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承 包 方(乙方):陕西海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630KVA变压器安装工程
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咸阳德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陕西海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西咸新区德杰综合体项目一期工程临电工程630KVA变压器安装工程施工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西咸新区德杰综合体项目一期工程临电工程
2、工程地点: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道北侧,秦苑一路西侧
第二条 承包范围
根据甲方委托乙方向咸阳市供电部门、报批同意的相关文件及图纸内容,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为:设计、采购及安装调试整套电气系统工程(1台630KVA箱式变压器、计量柜及内部电器元件、相应线路架设等内容的供应、安装及调试)。提供所须之施工详图、安装技术说明、样本、竣工图等资料。 按甲方最终确认并经咸阳市供电部门审批同意的用电方案答复单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第三条 承包方式
1. 本工程由乙方包办理一切负荷申报、包办理用电申报通过和供电局检查通过,包最后高压通电、包设计、包采购、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施工安装、包咸阳市供电部门竣工验收通过、包装表、包送电、包风险(含物价上涨)等形式进行承包,为一次性包死价。
2. 包干价包含相关行政交费费用、设计费、高低压电缆敷设费用(含电缆主材及辅材)、10KV架空线架设费用(含主材)、供配电设备供货及安装费用、设备费及设备保管费、预算包干费、临时设施费、劳务费、材料费、管线测量费、试验费、缺陷修复费、管理费、税金、利润费用等一切费用。用于本工程的各种机械、设备的供应、运输及装卸费用的支付也包含在包干价中。
第四条 工 期
(一)本工程工期共计 43 个日历天,自乙方接到甲方进场施工通知之日起到装表通电并向甲方移交完毕竣工验收资料之日止,20xx年8月31日前通电并具备使用条件。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
2、不可抗力的因素。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验收以经咸阳市供电部门审批后的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纪录、用电方案答复单、验收规范及咸阳市供电部门验收要求为依据。其中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咸阳地区供电部门的验收标准。
2、工程竣工前 5个工作日,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 5 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
3、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合格后填制相关记录表,持表通知供电部门检查。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若供电部门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乙方自行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事后供电部门提出复查,复查的费用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竣工后,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注明及编制竣工图纸 四 份交于甲方。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原设计方出具变更图纸,甲、乙方在竣工图上签注。
5、工程竣工验收,甲、乙双方方应会同工程所在地供电部门进行,并以其验收结果合格为准。
第六条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包干价(含税价)¥: 430000 元(大写:肆拾叁万元整),开具正规#5@p。包全部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二)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付款为总造价的30%。
2、主要外电设备(箱式变压器、开关柜、高、低压配电柜等)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的50%。
3、供电工程线路驳接通电后,经供电部门验收,工程质量达到供电部门的规范要求并领取相关资料,乙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移交手续并经甲方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的15%。
4、本合同工程造价的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一年,乙方在保修期内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届满并办理保修终结手续后5 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余款(不计利息)。
第七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安装要求及工程所需电气设备的厂家及品牌要求见附件。
(二)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进并送至施工现场。材料设备需附有出厂合格证、质
量保修书及检验报告)。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需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由持有异议一方承担,否则由采购方承担。如供电部门对材料设备有异议,需进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附表中的报价已含运输费、吊装搬运费、税金、检测费等一切费用,即为外电设备到现场安装调试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包干价格。
第八条 保修期
1、工程保修期为 一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保修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 48小时内,应无条件予以维修。若乙方因此拖延维修或知而拖延,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派施工队伍施工、维修,一切费用在质保金内扣除,超出保修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康鹏 ,联系电话158xxxxxxxx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工程的初验、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
3、及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材料报验、样板验收、组织工程的初验,接乙方书面通知起 24 小时内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4、接乙方书面竣工验收通知后5 个工作日内进行竣工验收。
5、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进行付款。
6、按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手续及有关的资料。
(二) 乙方义务
1、负责办理本工程项目立项报审手续。
2、负责提供设计图纸和设计图纸的会审、送审及线路走廊的报建,向有关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报告及竣工移交事宜。
3、工程需要的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按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订货、供应和运输至现场并保证产品质量,乙方负责设备、材料保管。
4、保证按国家相关规定及咸阳供电部门设备装置规程、标准施工,并保证安全施工。
5、委派现场代表 杨力玮 ,联系电话 153xxxxxxxx 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该现场代表须
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6、根据供电部门审定并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并办理验收和确认手续。
7、乙方材料进场,须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进场时经双方共同验证开箱验收并作书面记录。
8、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对扩大的损失负责赔偿。
9、乙方须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10、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1、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再承担费用。
12、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处理好与当地政府和村民的关系,同时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的管理规定,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完工清场。
13、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14、乙方与其员工之间的一切劳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5、负责承包范围内工程项目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应在通电前 3 日取得相关部门的工程验收合格证交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16、工程竣工后,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注明及编制竣工图纸 四 份交甲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场地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必须承担质量责任。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5、乙方逾期竣工通电,每逾期一日,按1000元/天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款中扣除。逾期超过 15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若乙方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售后服务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若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在甲方同意
的期限内无偿进行更换、维修、整改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直至通过验收,由此而延误工期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必须按供电部门审定并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如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和付款,乙方必须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在限期内未整改完成的,乙方向甲方交纳该工程造价的 5 %作为违约金。由此而延误工期的按本条第5款执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甲方已付款项全部退回,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8、若乙方擅自中途更换施工主要负责人,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三日内更换。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停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采用的设备主材型号品牌详附表。
2、双方在合作期间,因工作需要的联系函件,在二个工作日内要作出回复及处理。
3、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到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之日自行失效。
4、本合同一式 六 份,甲方执 四 份,乙方执 二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咸阳德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陕西海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甲方法人(或授权签约人): 乙方法人(或授权签约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咸阳分行人民路第三分理处 账号:2604#0437#0920#0016#678
各种设备生产厂家、品牌如下表:
第二篇:变压器安装工程合同书
羊街镇辅处小学变压器安装工程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学校用电工程承包给乙方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内容:(1)安装快速熔断式跌落保险1组,砼杆选用¢190×10000型;(2)安装50KVA铜锌标准变台1座;(3)安装电容补偿箱1台;(4)试验调试。
二、工程地点:羊街镇双河村老王寨
三、工程造价:本工程依照以上工程内容报价审定一次包干价46000元(含税金)。
四、付款方式:20xx年春季学期生均公用经费到后一次性付清。
五、工程时间:20xx年10月10日—20xx年12月31日完工。
六、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环境畅通,如发生施工环境不能施工,拖延的时间不计入工期。
2、甲方负责及时承付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包验收包送电。
2、乙方负责组织好安全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的事故责任及费用。
八、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所执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负责人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负责人:
日 期:
乙方:
负责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