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内部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 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两江新区 项目的土石方工程施工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工程按总承包方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组织施工,甲乙双方各项工作必须满足管理文件要求.
第一条: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内容:土石方工程约 万立方米.按设计签证数量为准.
4.工程单价:土石方按每立方米 元综合单价计价.
5.土方运输路线超过 米.经总承包方和甲方代表签证,超出每公里按总承包方合同约定计算.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1.施工作业范围 .
2.乙方必须是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个人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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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以签证为准.
4、本承包合同采用包安全、包质量的全包干承包方式。本合同采用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土方(不论土石类别,均综合考虑)按 元/
立方米包干。本工程合同暂定合同总价 万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该价格为含税价,包含完成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土(石)方(包含淤泥、流砂,以及基坑开挖范围内原有建筑物的基础在内)工程的挖除、外运、弃方回填,以及施工过程中所需发生的抽(排)水、保障边坡稳定、施工作业面的临边安全围挡、基坑边坡防护栏杆、安全方面的各项措施费用。该价格一旦签订,在合同履行期间将不受
任何因素影响而变化。土方开挖期间出现淤泥、流砂等情况为保障正
常施工作业所需要进行特殊处理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
单价之内,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第三条: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按总承包方合同约定支付方式支付。
第四条,承包要求:
双方签定合同后,由乙方按总承包方要求验资,及按总承包合同缴纳
工程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 万元(大写
)工程履约保证金,在乙方进场后 天内,乙方向 缴
纳保证金, 付至 公司帐户上,并由收款
人开具收款收据,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退还.
第五条,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总承包方验收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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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工期要求:
1.工期以总承包方合同要求为准,乙方逾期不能完成下达的施工任务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采取措施或清除出场。
2.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之日进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工程履约金不予退还.
第七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总承包方付款后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负责协调施工场地的用水用电.
3.甲方负责组织协调施工单位相关事项.
4.按总承包方和甲方现场总工代表审核,认定乙方完成工程量。
5.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油料,费用每月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按甲方有关工程指挥部编制规范及操作规程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并严格按图纸分区施工.
7. 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及法规,遵纪守法,不违反计划生育条例,严禁打架.赌博.嫖娼;不是重庆本地居民必须办理暂住证.
8.乙方负责为自己的所有施工人员购买工伤意外保险 和 负责自己施工人员食宿及办公临时设施的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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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乙方在施工开挖过程中发现地下古墓、文物、化石等地下埋藏物,不得肆意破坏及哄抢,应向工程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及时上报。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施工活动,有权要求乙方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工程任务,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因乙方原因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大小事故,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若乙方进场后未按合同要求缴纳保证金,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未按时完成施工任务、施工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甲方有权将乙方的违约金酌情扣除予以处罚。
3、甲方在收到总承包方付款后未及时支付工程款,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及不能按时或继续施工,甲方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履行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达成一致共识.
第九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结清工程款后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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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存壹份,副本陆份以备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时间: 年
签约地点:
日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时间: 年 5 月 日 月
第二篇:土石方承包合同
土石方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名称:
3、工程内容:土石方工程承包、装、运、平
4、工程数量:总约450000万立方米。
5、工程运距:0—8 公里以内,如超过价格另议。
6、工程单价:17000万立方米土方,每立方米 25 元人民币。
7、加爆破28000万立方米,每立方米 36 元人民币。
8、沙石土方挖掘深度均40米,超出部分每深1米每立方米单价加1元人民币(壹元整)。
9、工程工期:20xx年7 月 28 日起至 20xx年 7月 28 日止。
二、工程量计算:
1、按车上方计算。
2、施工中因地质等特殊情况致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均可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3、工程施工中,所产生的护坡实际工程量计算,由甲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
1、正式签订合同后,补充协议履行完毕,临建施工人员进场前,甲方在项目所在地银行先拨付乙方 伍仟 万元人民币(双控)作为进行修路和搭建生活设施的费用,乙方保证机械设备、运输车辆一周内进场。待河道挖掘土石方开始时,拨付乙方预付工程款 万元人民币。(修路临建设施费用、预付工程款在每月的工程款中分期扣除)。
2、结算方式:开工后,根据甲乙双方当月核定的实际工程量,每月25日结算一次。三日内结清,如超时付款,甲方承担每月2%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每月结算工程款90%。剩余10%工程款在下月拨款时同时结清,以此类推。
3、支付方式:甲乙方在甲方所在地银行独立账户,甲方每月将工程款按约定时间拨付给乙方。
四、油料供应:
甲乙安排县石油公司,为此项目设立施工临时加油站,按国家排价,油款每月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五、甲方负责临舍及安排生活区、作业区,并做到三通一平,为开工创造必备条件,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临舍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六、运输路况
8公里沙土路的维修费、养路费由甲方负责。
七、地下水问题
施工中出现地下水,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排干至不影响乙方施工为准,若由此造成误工,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八、甲乙双方其它的义务和责任
1、甲、乙双方互派代表到工地,负责审核数量和质量管理、监督、协商相互配合,以利施工。
2、甲方应办好进场施工的一切手续,提供给乙方安全、可靠的施工条件,甲方负责解决村民闹事,甲方负责协调当地交警、路政、环保的查车及当地不法分子的闹事,如果上述原因造成乙方、误工或停工,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运输车、推土机、装载机每台每天600元人民币,挖掘机每天800元人民币。
3、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条例、做到安全措施齐全、购买相关人员的人身保险、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实现施工零事故。
4、因乙方组织、管理不妥、施工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不能按计划落实,影响进度、乙方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5、开工日期以进场通知为准,乙方按施工方案组织管理人员、机械设备进场。
6、质量与工期:工程质量:合格。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完工,提前完工有奖,延误工期受罚,具体按未完工程量的0.5%处理。
7、遇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延误工期应当顺延,费用互不承担。
8、甲方应提供给乙方两套图纸,并注明提供的日期,施工时,严格
按图纸要求施工,并作为施工依据。
9、甲方应在开工前20天,开通运输通道。
10、甲方和乙方提前5天校验水准与坐标点。
11、乙方进场后,3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时间。
1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施工,除应赔偿成乙方经济损失外,工期应顺延。
13、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施工,除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工期不顺延。
14、甲乙双方在工作量、计量方面出现极大的误差时,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请第三方(计量单位)来确定,错误的一方,负担所有费用。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1、本工程执行北京地区,同行业的验收为标准,执行本合同所约定的结算方式。
2、乙方提供竣工报告,约定验收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1、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提交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调另订。
十二、本合同须经过当地公证处公证。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双方各执三份。
十四、关于工程总款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十五、甲方双方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做为档案备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体证号:
电话号码: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体证号: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