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江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广告物料制作合同
甲方:
乙方: 云南江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广告物料制作清单:
第二条 合同价格:
合同总额:¥: 元 (大写:人民币 )。制作、安装等费用,若有其他变动,按实际制作计量收费)。
第三条 付款方式按以下第 条执行:
1.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支付预付款,¥: 元 (大写:人民币 ), 完工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余款,¥: 元 (大写:人民币 );
2.合同签订时,甲方不支付预付款,完工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款,¥: 元 (大写:人民币 );
3.其它支付方式:
第四条 施工日期:
201 年 月 日201 年 月 日,遇到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刮风、下雨、雪等)或停电原因,工期顺延。
第五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未及时付款,每延期1天,按合同总价3 %支付乙方违约金, 甲方未按时付款又拒付违约金的,可停止发布或拆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
2.乙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1天,按合同总价3 %支付甲方违约金,广告制作安装期内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其它约定:
附 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禄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云南江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二篇:合同广告物料
委托制作合同书
编 号:
甲方 : 乙方:
一、质量和技术标准:
1、
2、
3、
4、
二、 乙方保证甲方制作物料之质量。制作物料要易于保存,长久使用;不易脱落颜色,不易散落;符合物料正常使用之其它条件。 必须将物料名称、物料编号、包装数量、收货单位、交货时间、物料主题、收货地址印在包装箱上。(见《委托制作单》) 乙方必须按样品或甲方的制作要求制作,必须确保物料符合安全,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参数和国家及行业标准,送审样品时,要有甲方相关人员确认签样。 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履行调换、更换、增补和重新加工的责任,由此造成损失和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制作总金额的10%-20%的罚款。 物料原材料和包装约定:
1、
2、
三、
1、
2、
3、
四、
五、 原材料由乙方提供,必须按甲方要求,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质量设计、加工制作和使用安全合法的条款,不得擅自变更。 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且符合货物运输包装的相关要求,否则拒绝收货。 成品交付时,将确认的样品及送货单和合同书一同交与甲方相关负责人员进行核对。 确认其数量、包装及与样品校对、抽查5-10%物料,如有不合格,可以整批退回,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验收确认后,在入库单上说明缺损情况、品质情况等。 付款方式:甲方在收到物料无误时,乙方即可开具有效#5@p(广告业#5@p)、提供完整准确的账号、开户行、合同书、验收清单,甲方将在收到票据并审核合格之后付清款项。 违约责任:
1、
2、
六、 甲方无合同书的任何委托制作通知,均视为无效。 乙方必须按委托制作的项目、时间履行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任一产品若逾期交货,则根据该逾期产品总金额的0.25%/天计算罚金,从甲方应付乙方的货款中抵扣。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1、 委托制作产品、数量、价格、质量要求、交货时间、包装要求等详见项目编号为: 雄基广
告 的《物料制作清单》。
2、 本次委托制作金额共计:大写 : 。
以上合同内容经双方确认无误后,请加盖公章或合同章。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料的交付、确认、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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