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我校的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我校教师和在校学生身心安全,特签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安全工作实施校教师负责制,必须把班级安全工作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来对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坚决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班级安全制度。根据本校学生年龄特点,掌握班级的安全工作重点,制定出适合本班的安全工作措施,并负责落实到位。
三、定期对职责内负责管理的教学或游戏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各教师要负责对本班的教室、寝室以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要深入细致,发现隐患及时清除,不能清除的要及时上报。防止学生发生失火、触电、砸伤等事故的发生。
四、切实做好班级日常活动、饮食、卫生安全工作。尤其要加强对热水、热饭的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学生烫伤事件等。
1、老师在日常工作中应不断对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防止发生碰伤、烫伤吞食异物或学生将异物放入眼、耳、鼻、口内以及学生间相互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2、加强学生在校服用药品管理。如需根据家长的服用要求,班主任应当要求家长将药品名称、用法、用量以及服用时间一书面形式写清,并根据家长所写确保学生服药及时、准确。
3、学生的玩具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严禁教师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禁止学生将有毒、有害和危险物品带入校内,一经发现应当立即收缴,放学后还给家长。而且要严格玩、教具的卫生消毒制度,根据本校消毒卫生要求,及时对玩教具进行清洗消毒。
五、加强班级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要尊重、爱护学生,坚决严禁校内教师和工作人员有虐待、偏爱、侮辱学生人格等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六、 本校教师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本责任书而造成学生受到伤害的,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违法犯罪的将移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单位(盖章) 责任人:
20xx年 2 月19日 2014.年 2月19 日
第二篇: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状[1]
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状
根据国家《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为确保我镇幼儿人身安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立安全工作责任如下:
一、幼儿园举办者为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责任人,在园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举办者负责。
二、幼儿园要同幼儿家长签订幼儿接送制度责任书,明确幼儿接送时间及责任,将幼儿入园班,到班全程各环节责任落实到位。
三、积极动员幼儿家长,使幼儿参加保险率达到95%以上。
四、搞好幼儿安全教育,使所有幼儿具有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五、每周一,定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其房屋电路、体育设施、防火设备、环境等要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防止发生事故。
六、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做到一周一检查,且有检查记录。每月上报一次安全自查报告。
七、幼儿在园期间,大门要上锁,禁止幼儿出园防止发生意外。
八、严禁幼儿园设立食品小摊位,严禁向幼儿园出售小食品,有小饭桌的幼儿园注意食品卫生,餐具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九、有接送幼儿任务的幼儿园,要确保交通工具的安全,车况一定符合客运运营标准,严禁没有营运资质的车辆接送幼儿。投入接送幼儿的车辆要经过交警部门的安全检测,司机和车辆办了保险、证照齐全才可以用于接送幼儿。要与接送车辆司机签订安全责任状。严禁超员接送幼儿,车辆内必须有教师随车监护。
本责任状一式两分,双方一旦签署,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山泉镇中心学校 (章)
乙方: (章)
时间:20xx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