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寒假安全责任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
你们好!为了使孩子安全度过快乐的寒假,幼儿园在放假前对孩子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教育,并拟定了这份安全责任书。望家长在此期间担负起法定监护人的职责,教育孩子增强安全意识;请贵家长能从以下几方面经常对您的孩子进行监管、教育:
1、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靠右走,不在路上追逐玩耍,不在公路上骑车,横穿马路或者出门坐车一定要有大人的陪同。要注意不坐超员、超载的车辆,按顺序上、下车;不拥挤争抢,做文明小公民。
2、远离危险。告知幼儿周围危险的地方,如小溪、池塘、水库等地方不能滑冰或玩耍。不爬树,不攀越楼梯扶手、走廊栏杆、围墙,确保自已的人身安全。不玩水、火、电,比如打火机,插座和电器等。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做危险游戏,不拿危险物品,如剪刀、铁钉、针线、铁块、玩具枪等。不吞噬一些大人未给吃的东西,如小石子、铁钉等。药品等应放在幼儿够不到的地方并教育其不能拿。注意安全用电,不乱动电器。如果发生危险要学会呼救。不把煤球炉子放在起居室内,以放煤气中毒。进行防火、防食物中毒方面的教育。
3、遵守社会公德。要爱护公物,爱护花草树木,不乱扔垃圾。要与同伴友好相处,不打架,不说粗话、尊老爱幼、助残扶弱,做个懂文明、讲礼貌的好孩子。
4、学会保护自已。幼儿容易成为陌生人的目标,要教育其不和陌生人说话,不给陌生人开门,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能要,更不能和陌生人走。在超市等人多的地方要跟紧大人,防走失。在没有大人的陪同下,不能去离家太远的地方玩,要和同伴出去玩
耍的时候,要先告诉家里人,还记得要准时回家。不把自己和父母的个人信息透露给陌生人。熟悉并知晓家人的电话号码,记住火警119、盗警110、有危重病人拨打120等。
5、爱学习、爱劳动。利用放假时间多学习,如唱歌、绘画、看书等,合理安排学习时间,不长时间看电视,注意睡眠休息。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6、防止食物中毒。平时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不购买“三无”食品,不吃变质变味食物,不喝过期和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饮料;不接触有毒农药。注意个人卫生,要勤洗手,洗澡,勤换衣服,防止感冒及常见病、传染病发生。注意幼儿常发病病症,有问题要及时就医。
7、发生极端恶劣天气时,如暴风雪,家长应注意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管理。
8、教育孩子保持良好的假期生活习惯,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寒假。
9、幼儿在家长的指导下要经常学习一些安全自护知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10、20xx年寒假放假时间为20xx年1月xx日至x月xx日(农历为20xx年腊月xx日至20xx年正月xx日),共x周。X月xx日(农历20xx年正月xx日)返园。
希望每个幼儿在家中听从家长的教诲,与家长共同阅读喜爱的书籍,遵守安全责任书中的条例。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让我们家园携手,共同做好孩子的假期安全工作!
幼儿姓名: 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幼儿园盖章:
第二篇:幼儿园安全责任书
小童星幼儿班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使教师和幼儿家长共同承担起维护幼儿的责任,经本班教师、家长商议签定安全责任书。
一、教师应建立班级安全制度,每天必须清点人数并作好记载,管理好本班幼儿,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二、家长应在孩子入园后将孩子的一切相关信息与老师进行沟通,不得隐瞒任何关于孩子健康问题的情况,如孩子有癫痫、高热惊厥、心脏病等特殊病情的,家长必须用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如实告诉带班老师。
三、家长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幼儿安全意识的教育,如:在园幼儿之间友好相处,不打人、骂人、不做危险游戏等。
四、禁止幼儿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等危险物品入园,家长应经常检查幼儿身上的不安全物器,幼儿在园不得佩戴玉器、金器等饰品,如家长坚持戴,必须写一份书面协议交给幼儿园,如以此引起的后果家长自负。
五、上课时间:上午7:30—11:00,下午1:30——4:00。请家长做好接送工作,无特殊原因,幼儿一律应在本班规定的时间入园、离园,幼儿在入园、离园时,家长应当与当班教师当面交接,家长不得随意委托他人接送幼儿。幼儿在放学后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家长自负。
六、为了便于幼儿园管理,家长中途不得来园探视及接走幼儿,如有特殊情况,家长必须事先和老师联系,并在门卫保安处填写接走登记卡。
七、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带零食及其他吃的食品到园,更不能在流动摊位上给幼儿买零食吃,如吃了家长提供的零食而引起的事故,由家长自负。
八、家长应勤给幼儿剪指甲,教育幼儿不在园内乱扔果皮、纸屑、爱护公共财产,培养幼儿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九、家长要文明有序来园接送幼儿,如:不大声说话、不穿拖鞋、不随地吐痰等,给孩子树立“好的榜样”。
十、幼儿园的小朋友玩耍的过程中,难免有这样那样的争执和矛盾,产生些小的摩擦,家长之间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找老师反映情况,不能擅自找孩子解决,若因此造成恶果,责任自负。
十一、幼儿在园内发生安全事故,家长应积极配合幼儿园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害幼儿,有责任一方的幼儿家长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家长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教师。
十三、本责任书自幼儿家长签订日起生效,直至幼儿离开幼儿园或取消学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