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门卫安全责任书
为了保障我园有一个安全的环境,保证园内有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校财产不被盗窃丢失,保证坏人及社会闲杂人员、精神病人不能进入园内,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签订对象:门卫。
第二条:责任期限: 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
第三条:责任目标:在责任期内,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具体落实好以下工作:
一、坚守岗位做好保卫工作。加强工作责任心,做到文明值班,礼貌待人。严把园门关,在幼儿来园离园时要注意门卫管理和幼儿安全.绝不让幼儿私自外出。家长、社会人员入园等需得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入内。
二、有权查问本园职工及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出门,所有出园的物品需总务处签字或通知后方能放行。
三、要在全天时间对园内的安全情况进行有效监控,特别在晚间和节假日加强对校园的安全巡查,严防盗贼及其他破坏分子进入校园进行破坏行为。
四、熟悉火警、急救等电话号码,遇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五、保证门口安全检查,对进园车辆、人员进行疏散、指挥,对各种异常情况进行观察,并对有危害幼儿及学校的事件进行及时处理。
六、防火、防意外灾害。定期检查园内大型活动器械、水电线路设施、消防设施,及火灾隐患、建筑隐患等,及时汇报,排除隐患。在突降暴风雨等意外灾害时,及时查看,有效监控。
七、在流行病紧急时期,严把园门关,做到隔防果断有力。
八、在做好保卫工作的前提下,协助打扫环境卫生,做到场地整洁,并兼管环境绿化工作。
九、做好相关安全活动的记载,规范一切保卫行为。
第四条:责任追究。在责任期内,如因疏于管理、违反责任书第三条酿成的安全事故,将严肃追究责任。
第五条:附则。
1、本责任书供本园使用。各岗位责任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2、责任书各岗位责任人、学校双方签字(盖章)后在责任期内生效。
3、责任书一式两份,各岗位责任人和学校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 岗位责任人(签名)
园方代表: 责任人: 20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门卫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
青曲中学门卫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学校各项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责任与追究制,防止学校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与门卫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1、依照学校规定的,及时开关好学校大门。
2、外来人员或学生家长需要进入校门必须做好出入登记手续,由有关师生到门卫登记确认后,方可接待入内。
3、进出学校大门的所有物品要询问、检查,必要时做好登记工作。
4、在学校大门附近逗留或肇事的不法人员,要劝其离开,如不听劝告者,要及时通知学校值班人员,严重的拨打报警电话:110。
5、确保工作日内二十四小时有人在岗,做好交接班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报告。
6、发生突发事件(如火灾等),门卫要在第一时间打开校门,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
7、做好校园内夜间巡视,协助值班人员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随时启动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理。
8、确保门卫室的内务整洁卫生,严禁学生、教师随意进入室内。
9、注重个人仪表,文明用语、热情友好、搞好窗口形象。
10、如因门卫管理不当,造成外来人员随便出入校门,对师生员工的生命造成伤害或学校财产损失,门卫人员将负全部责任。
11、学生出校门必须要有班主任签的假条交与门卫处后方可放行。(且留存学生请假条,以备检查)。
12、上教学楼门,锁之前,必须清查无人员时方可锁门。
13、完成学校临时交给的工作。(如:学校的消毒工作)
14、如未按上述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严重的依法处理。
15、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与门卫管理人员各执一份,责任书的职责不因责任人的变更而改变。责任人有变更,接任者继续履行。
16、本承诺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长(签字): 分管副校长(签字):
安管办主任(签字): 门卫人员(签字):
二O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