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甲方:韩国湖南大学
地址:韩国光州广域市光山区鱼登路330号
乙方(韩国湖南大学留学预科申请人): 乙方法定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留学预科(中国)基地学习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合约内容
1、甲方向乙方提供韩国湖南大学的学校概况、院校、院系、专业的信息,供乙方参考。
2、乙方根据自身条件,决定申请赴韩国湖南大学留学,就读_________________专业或专业方向。
3、甲方留学预科(中国)基地向乙方指导申请留学甲方的入学申请程序及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4、甲方留学预科(中国)基地告知乙方韩国湖南大学本科各专业课程学习的收费标准。
5、甲方留学预科(中国)基地代为乙方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6、甲方留学预科(中国)基地指导乙方办理公证和办理护照。
7、甲方留学预科(中国)基地告知乙方办理入学申请的结果。
8、甲方留学预科(中国)基地在乙方获取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时,指导乙方进行赴韩留学的前期准备工作。
9、乙方经甲方留学预科(中国)基地审核录取后,须向甲方留学预科(中国)基地预缴纳韩国语学费壹万元人民币。
二、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韩国湖南大学留学预科期间的800个课时韩国语学习和生活环境。
2、向乙方介绍前往韩国湖南大学的基本情况,入学要求等留学相关信息。
3、对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个人隐私,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了乙方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在甲方留学预科(中国)基地学习期间必须完成规定的800个课时学习,如果因迟到、早退、旷课(病假例外),影响学习而造成乙方未能通过韩国语能力TOPIK2级考试和无法入读韩国湖南大学相关专业学习,则后果一律均由乙方承担;若乙方通过了韩国语能力TOPIK2级考试,可直接先进入甲方艺术、体育类相关专业学习,一学年公共课程学习后根据乙方个人意愿调整专业学习;乙方
通过韩国语能力TOPIK3级考试,可直接进入甲方本科各相关专业学习。
2、乙方配合甲方工作,切实遵从甲方留学预科(中国)基地的教学、管理工作进程安排。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两周内把入学申请所需材料交给甲方留学预科(中国)基地,如乙方不能如期提供入学申请所需材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确认本协议的各事项,并按本协议约定按时向甲方留学预科(中国)基地缴纳学杂费。
4、乙方在甲方留学预科(中国)基地学习期间必须严格做到“五不准”:不准随意横穿马路、不准私自下河塘洗澡或游泳、不准参加非法集会或打架斗殴、不准进入色情娱乐场所、不准校外食宿。凡由此造成意外事故的,一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退学、退费规定
1、退学
如乙方在甲方留学预科(中国)基地学习期间,旷课累计达到48个小时(迟到两次或早退两次,计旷课1小时),劝其退学,学杂费不退。
2、退费
(1)、如乙方入学后,在一周内要求退学,甲方留学预科(中国)基地向乙方全额退还已缴纳的学费,本协议终止;
(2)、如乙方入学后,在一周后至两周内要求退学,甲方留学预科(中国)基地向乙方退还已缴纳的学费的70%,本协议终止;
(3)、如乙方入学后,在两周后要求退学,则乙方已缴纳的学费一律不予退还,本协议终止;
(4)、如乙方入学后,报名费、教材费、住宿费一律不予以退还。
五、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1、本协议的解释与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相关法律。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各自所在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六、生效条款
1、本协议自甲方代表签字及乙方(如乙方未满18 周岁由乙方法定代理人签署)签署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法定代理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第二篇:学校与学生20xx安全协议书
安全协议书
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与学校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早日成为国家栋梁,也是学校和家长共同的愿望。安全重于泰山,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协议书。
1、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 组织学生观看有关安全教育录像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进行安全演练,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家长要做好与学校的联系和沟通,请将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的告诉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时取得联系,家长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以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教育网络。
3、对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家长更应妥善安排,委托监护人做好学生的安全、学习、生活等工作。
4、教育学生不到沟渠、池塘、河流、水库等有危险的地方玩耍,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放学、上学途中不绕道,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到网吧上网(双休日家长更应注意)、不到建筑工地或渠边玩,不单独外出远行。
5、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 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不许学生带管制刀具上学,如学生不遵
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其监护人负责。
6、家长和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防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骑摩托车,不乘坐摩的以及“三无”车辆。杜绝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7、注意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过期、“三无”食品,坚决杜绝饮食中毒事件发生。保持教室及集体场所的卫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
8、参加体育活动时注意安全,活动时要检查体育场地和器材是否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卫生标准,剧烈活动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听从教师指挥,以确保安全。
9 增强消防意识,不违章用电、用火,不抽烟、不点蜡烛、不放鞭炮,杜绝火灾发生。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围墙、攀登楼梯扶手及其它栏杆、窗口等,上、下楼梯时按规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楼道打闹、玩耍。
12、 不穿奇装异服,不戴首饰及装饰物,不烫发、不染发、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不带手机、随身听、高档微型等设备入校。
13、建议家长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
此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家长保存,一份由家长签字后学校保存。
学校(盖章):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