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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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摘要
重要提示
发起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的募集虽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主管机关审核同意,但并不表明该等机关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但基金如果未达到预期最低收益率,基金管理人将降低管理佣金比例。
基金类型:契约型基金,基金存续期为?年
基金投资目标:解决市场资金和流动资金
基金份额总额:400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募集数额为准,但不得低于?元人民币)
募集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
募集方式:私募募集
募集时间:200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基金持有人限额:?人。
出资方式:?
目录 一、绪言 二、释义 三、基金管理人 四、基金托管人 五、相关服务机构 六、基金的募集 七、基金成立 八、基金的投资 九、基金资产 十、基金资产估值 十一、财务会计资料 十二、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十四、风险因素及对策 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 十六、基金的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十七、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十八、备查文件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契约》(以下简称"基金契约")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契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契约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依基金契约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契约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契约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信托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契约。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概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道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银行
4.基金契约:指《××基金契约》及对基金契约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是基金向社会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的法律文件
7.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契约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8.中国:就契约之目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9.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0.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1.基金契约当事人:指受基金契约约束,根据基金契约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2.个人投资者:指依法可投资于契约型基金的自然人
13.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契约型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4.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契约型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15.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契约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16.基金契约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契约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17.基金契约终止日:指基金契约规定的基金契约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18.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个月
19.存续期:指基金契约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2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21.申购:指基金契约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契约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22.元:指人民币元
三、基金管理人
四、基金托管人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发行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二)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三)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有权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基金契约,经200 年 月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 】 号文件核准募集。
基金类型:契约型
基金运作方式:私募
存续期间:不定期
募集期限: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个月。
认购时间安排:
募集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的其他投资人。 基金份额面值: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售。
认购手续:投资人认购本基金应首先办理开户手续,开立基金账户,然后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认购的方式及确认:(1)投资者认购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 (2)投资者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款; (3)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认购的限制:本基金募集期间内最低认购份额为××,不设最高认购份额限制。
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募集资金的保管: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七、基金成立
本基金募集期限结束时,如实际募集的资金超过2400万元人民币,即超过本基金批准规模的60%,则本基金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成立;否则,本基金不成立。如本基金不成立,基金发起人将承担基金募集费用,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将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本基金成立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作他用。
八、基金的投资
本次基金所得收入额共4000万元,主要用于:
(1)产品材料成本,主要购买飞龙天吊、博龙地轨、尊龙U型臂、灵龙移动式、速龙便携式、车载DR费用。
(2)注册费、中介费,主要用于支付代理公司的中介费、政府机构的注册费用。
(3)展会费用,主要用于6个产品各地展示,所需参加展会费用。
(4)员工差旅费,用于注册、参展的差旅费用。
(5)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用于公司人工工资成本。
(6)资产配置投入,车辆购置、办公电脑设备费用。
(7)广告宣传费、业务费,用于广告宣传、策划、业务招待等市场拓展费。
(8)备货周转金,备存一定量货物用于销售周转。
(9)风险准备金,用于产品存储、运输、展览过程中意外损失等风险准备。
(10)坏账准备金,销售款项无法全额回收、产品无法按期销售等情况下准备金。
金额估算: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包括基金所投资的各种股权及收益、债权及利息、购买的各类基金价值,银行存款本息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资产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价值。
(三)基金资产的账户
本基金资产以“×××”的名义在托管人处开立基金专用银行存款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有的资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资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资产的处分
本基金资产应独立于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资产,并由托管人保管。管理人、托管人以其自有的资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资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据本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处分外,基金资产不得被处分。
十、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目的
基金资产的估值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基金资产的价值。
(二)估值日
本基金契约生效后,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
(三)估值对象
运用基金资产所购买的一切有价证券。
(四)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契约》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五)暂停公告净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及错误的处理方式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四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资产估值错误。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净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差错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注册登记机构, 代理销售机构或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差错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受损方")按下述"差错处理原则"给予赔偿。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抗拒,则属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者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2.差错处理原则
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对不应由其承担的责任,有权根据过错原则,向过错人追偿,《基金契约》的当事人应将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差错责任方承担;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由此造成或扩大的损失有差错责任方和未更正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分别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差错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
(2)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差错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差错责任方仍应对差错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
(4)差错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差错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5)如果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如果因基金托管人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除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向差错方追偿;
(6)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基金契约》或其他规定,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据法院判决,仲裁裁决
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责任,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出现过错的当事人进行追索,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或补偿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7)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差错。
3.差错处理程序
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当事人,根据差错发生的原因确定差错责任方;
(2)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差错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差错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差错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资产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因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处理原则,方式适用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契约制订的业务规则中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责任分担按照相互间签订的《托管协议》的相关约定。
(七)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按估值方法的第(1)项中的第④项条款,第(2)项中的第⑥项条款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处理。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十一、财务会计资料
假设前提:
(1)风险投资总额4000万元, 20xx年一次性投入;
(2)20xx年投入的4000万元主要用于“直接数字成像系统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产品注册、网络建设、设备采购及其他辅助建设;
(3)考虑到该项目技术含量较高,更新较快,因此每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200万元;
(4)计算净现值NPV时采用的利率为7%(目前央行贷款指导利率为6.39%);
(5)项目投资回收期PP′采用列表法计算;
(6)内部收益率IRR按照逐步测试法计算。
净现值NPV计算
NPV2007=(800+200)-4000=-3000万元
NPV2008=(1280+200)×(P/F,7%,2)=1292.63万元
NPV2009=(2614+200)×(P/F,7%,3)=2297.07万元
NPV(2007-2009)=--3000+1292.63+2297.07=589.70万元
项目投资回收期计算
内部投资收益率
用逐步测试法,经过测试后得出:内部收益率IRR=22.95%
十二、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的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
2,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果基金首次募集的会计年度,基金契约生效少于2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3,本基金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相关的会计制度;
5,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
基金会计报表;
7,基金托管人定期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书面确
认。
(二)基金的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规定事项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时,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可以更换。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收益的构成
1.买卖基金差价;
2.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
3.银行存款利息;
4.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
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应计入收益。
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
(三)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25%;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内容。
十四、风险因素及对策
(一)风险因素
1.行业风险
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行业准入及监管的力度不断加强,医疗市场面临重新洗牌,可能对还不成熟的公司业务及管理带来冲击。
2.市场风险
DR市场大打价格战,使公司利润降低
3.技术风险
专利技术不足,技术开发不力,影响公司发展后劲。或佳能平板被其它品牌技术赶超。
(二)风险化解及防范措施
1.针对技术风险
随时把握世界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动态,保持公司研发投入开发经费为销售额的10%,培养并稳定核心技术队伍。加强公司与国外合作伙伴的联系,及时发掘其技术成果,作好技术储备。也可通过国际化的兼并重组,获得先进技术资源。
2.针对行业风险
决策和管理对高新技术企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不断加强和提高公司管理层的决策水平、管理技能和风险控制能力,降低公司的项目决策风险。另一方面,管理以人为本,建立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保持公司核心力量的长期稳定。培养和吸纳优秀人才,完善红、期权的分配及其它激励机制。使员工有归属感和成就感。
1) 针对市场风险:
拓宽销售渠道,制定合理的销售计划,加快新产品开发速度,降低成本,多发展客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在全国建立公司自己的销售网络。
2) 针对行业内部竞争:
加快研发,促进产品更新换代,使其系列化和多样化,并不断根据市场和用户反馈,使产品质量日益提高和完善。最快地、最大力度的占领市场,宣传企业,在最短时间内获得最大的市场份额,从而壮大自己。
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契约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运作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中第(3)到(7)项及第(9)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
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4.不列入基金运作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契约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认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募集"中的相关规定。
(三)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六、基金的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一)基金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将终止:
1.基金存续期满,未被批准续期的;
2.基金经批准提前终止的;
3.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基金被主管机关终止的。
(二)基金清算
1.基金清算小组
(1)自基金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清算小组必须在基金持有人大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注册会计师、律师等组成。基金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编制基金清算报告,并将清算结果报告基金持有人。基金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2.基金清算程序
(l)基金终止后,由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资产:
(2)清理并确定基金资产清偿债务;
(3)对基金资产进行评估;
(4)对基金剩余资产进行分配;
3.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清算小组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4.基金剩余资产的分配
基金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清算费用后,按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单位比例进行分配。
5.基金清算的公告
基金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清算小组向基金持有人报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基金清算结果由基金清算小组在清算结果确定后3
个工作日内报告。
6.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十七、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及内容。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资料寄送
投资人更改个人信息资料,请及时到原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网点更改。在从销售机构获取准确的客户地址和邮编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将负责寄送基金投资人对账单: 基金管理人每半年(6 月及12 月份)向所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寄送一次对账单。对账单在每半年(6月及12 月份)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寄出。 若发生交易行为,基金管理人将在交易发生的当季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寄出交易对账单。
(二)红利再投资
本基金收益分配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登记注册机构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红利按分红实施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免收申购费用。
(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本基金可通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提供定期定额投资的服务,即投资人可通过固定的渠道,采用定期定额的方式申购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不受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具体实施时间和业务规则将在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后公告。
(四)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契约的规定,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提供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服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契约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五)电话咨询及交易服务
道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电话系统,为客户提供安全高效的电话咨询服务,对直销客户还提供电话交易服务。
十八、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HT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基金契约》
(三)《××基金托管协议》
(四)关于××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其他相关文件
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1、
办公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2、
办公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HT筹委会
20xx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