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现有甲方重庆聚奇优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目前正处在发展壮大时期,需要进一步开拓市场,真正做大做强,鉴于乙方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并进一步促进公司发展和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为此,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的原则,甲方以虚拟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住 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
经营范围: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
二、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2.1虚拟股:是指重庆聚奇优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拥 - 1 -
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它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2.2分红:是指重庆聚奇优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年终按照公司股东章程可分配的净利润值。(公司各位股东管理外的除外)
三、订立协议各方当事人情况及持有虚拟股数量:
3.1 甲方法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籍贯: 。
3.2股份分配方式及比例。
姓名:身份证号: 籍贯: ,持有公司 %虚拟股份;
3.3乙方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由双方签字确认。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而无所有权和其它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四、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表决权,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
2、知情权,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全体股东成员如实报告公司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股东有权在审议报告的基础上提出质询或建议。一旦有股东对公司某项经营内容执行情况提出异议,公司就应该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交股东会讨论决定。
3、查阅权,为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实现共同的经营目标,股 - 2 -
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活动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帐簿。
4、红利发取权,依据公司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清单及税收,结合每年所有项目中标总价,最终合计所得年终净利润。
(二)义务
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义务。公司股东章程是由股东共同制定的,既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股东行为的准则,因此,公司股东章程对每个股东都具有约束力。
2、对公司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
3、保守公司经营相关核心内容的义务。
4、努力学习和自身提高的义务及培养员工的义务。
5、公司股东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分红
1.每半年或年终会计根据公司税后利润计算虚拟股东的净利润。
2.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2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的部分支付给乙方;
3.乙方取得的虚拟股分红以人民币的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六、续约事宜
a.本合同期满时,甲乙双方均同意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部分在合同期满后两年内,由甲方按每期三分之一的额度支付给乙方;
b.本合同期满时,甲方要求继续续约而乙方不同意的,乙方未提 - 3 -
取的分红的一半由甲方在合同期满后的两年内按均支付;可得分
红的另一半归甲方所有。
c.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合同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相关
规定或者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乙方未提取的分
红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再提取。
4.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虚拟股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
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它待遇。
七.合同期限:
7.本合同为年日止年日;
7.2合同期限的续展:
本合同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
续展本合同的期限。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按第六条规定续约;
2)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合同也随之终止。
九.争议的解决
如果发生本合同的争议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
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规定
乙方在公司工作要任劳任怨,若在公司经营过程中,谋取有损公
司利益者。发生一次,本协议将对乙方不在享受公司股东权利,
情节严重者可送检察机关。
- 4 -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协议方各执一份。 甲 方:重庆聚奇优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 人:
身份证号码:
20xx年 月 日
股 东:
身份证号码:
20xx年 月
- 5 - 日
第二篇:股份制合同书
股份制合同书
甲方:(管理决策人。)
乙方:(共同经营人。)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入股出资____ ______ _____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公司的名称,
经营场所位于
第二条、经营范围:。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姓名
1、甲方:
2、乙方:
第四条、出资方式及数额
1、甲方出资 元人民币
2、乙方出资 元人民币
3、甲、乙双方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元。 公司经营期间双方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擅自转移分割。
第五条、退股
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入股人可以退股:
1、经营期限届满,乙方不愿继续经营;
2、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3、经营期限届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退股;
4、甲,乙双方发生难于再继续股份经营时可以退股。
5、乙方退股需提前__月告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退股。
6、协商同意后清算公司资产,退还乙方所占公司股分的百分比。
第六条、解散与清算
公司股份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甲,乙双方不愿继续经营的;
3、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4、双方解散后,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结算。
5、经营终止后,甲,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 届时予以返还。
第七条、经营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 并邀请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 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 可作价卖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 不论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双方财产不足清偿部分, 由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淮安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 份,自双方签名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