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现场协议书
附:一、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一)追尾的;(二)逆行的;(三)倒车的;(四)溜车的;(五)开关车门的;(六)违反交通信号的;(七)未按规定让行的;(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各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二、全责方填甲栏,无责方填乙、丙栏;同等责任时,当事人各填一份。
三、当事人是指事故车辆驾驶人。
《交通事故责任现场协议书》填写说明
当事人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交通事故责任现场协议书》:
(一)填写《协议书》,要字迹工整、项目齐全,各执一份。
(二)事故时间一栏,须填写阿拉伯数字,精确到分钟。
(三)事故地点一栏,须填写事故发生在某区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
(四)姓名一栏,填写各方当事人姓名,填写前须核对各方驾驶证或身份证。
(五)车辆牌号、车型一栏,如实填写。
(六)电话一栏,须填写随时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
(七)保险公司一栏,填写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简称。
(八)报案号一栏,填写向保险公司索要的报案号。
(九)碰撞部位、事故成因、责任栏目中,在相应的“□”内划“√”,有“其他事故成因”的需文字描述。
(十)当事人责任一栏,对应当事人所承担的事故责任在相应的“□”内划“√”,填写完毕后,当事人共同签名确认。
(十一)对于当事人自愿放弃保险索赔的,可以根据事故双方的协议内容填写,并签名确认。
理赔中心地址及联系电话
东陵分中心地址:大东区东陵西路2号
联系电话:88458605
景兴分中心地址:铁西区北二中路8号
联系电话:25112188
东塔分中心地址:大东区长安路115号
联系电话:24324559
浑南分中心地址:浑南新区远航中路3号
联系电话:83602610
鸭绿江分中心:皇姑区鸭绿江街49-6号
联系电话:86376642
塔湾分中心:皇姑区昆山西区128号
联系电话:62225900
第二篇:交通 安全协议书
榆树井煤矿交通安全协议书
为了更好的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榆树井煤矿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职工的人身财产生命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榆树井煤矿(以下简称甲方)与本单位职工(以下简称乙方)的共同协商,特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交通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乙方及其车辆应自觉遵守本单位相关管理规定。
三、严禁乙方违规驾驶,严禁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和醉酒驾驶。
四、严禁乙方私下拼车回家;严禁乘坐没有正式营运资格的交通工具;乙方乘坐长途客车、火车、飞机时应遵守相关场所的法律法规,不得携带法律法规禁止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五、乘坐交通工具时,乙方应及时向承运方索要乘车票据并谨慎保存;发生矛盾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进行解决。
六、乙方要认真遵守本协议规定,如违反,后果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负责其善后工作。
七、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榆树井煤矿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