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4.20

冀安监管三〔2011〕50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精神,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条件

1.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

2.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三级标准以上水平。

3.30人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3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2人;

4.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要实现自动化控制改造;

5.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要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文件要求;

6.对安全评价和安监部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问题,已全部整改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

7.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其建设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已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许可手续;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

1

8.对取证时承诺搬迁的企业,已按搬迁计划进度实施。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同意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并换发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申请、接受、受理、审查和发证 延期的申请、接受、受理、审查和发证工作仍按《河北省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冀安监管〔2004〕7号)和《关于做好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2009〕5号)执行。

(一)申请时间:企业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期满3个月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二)申请材料:按《河北省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附件三的内容申报,该申请材料需经评价机构核实、审查和确认,并出具确认意见;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三)安全评价报告:应为安全生产许可证期满前6个月内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仍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冀安监管危化〔2004〕127号)编制,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1.明确生产装置的生产能力和申请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及生产能力;

2.明确取证后(对照上次申证安全评价报告)产品、原料、生产工艺、生产装置和设施变化情况;

3.明确取证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履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手续情况及变更“三同时”执行情况;

4.定性、定量分析安全评价内容的结果要有评价内容、各评价

2

单元评价结果和相应附件的支持;

5.平面布置图要与现场实际布置一致,并标明相互间距;

6.明确独立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要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文件要求;

7.对评价中提出的不符合项在送被评价单位的同时,抄送所在地市、县安监局,对整改情况及时派人进行现场复查,并出具不符合项整改情况复查确认报告。

三、工作要求

各级监督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指导,督促企业强化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延期申请手续。

1.切实做好申请材料的接受、审查和现场审查工作。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企业,一律不得同意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对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的,要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对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再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应责令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2.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受理、审查、发证、送达时限要求,办理许可手续,保管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无故不得超过审查期限。

3.充分利用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查的时机,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认真审查,抓好相关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3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危化企业许可证延期工作通知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xx年5月12日印发

4


第二篇:关于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换证工作的实施意见

桂安监管危化〔2008〕43号

关于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地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和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10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8]54号,见附件)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为做好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原则和目标

坚持“严格准入、简化程序、规并内容、下放权限、符合规定”的原则。通过延期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

范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换证对象

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企业。

三、换证条件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除应当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五条至第十六条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装置。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

(二)凡涉及硝化、氯化、氟化、氨化、磺化、加氢、重氮化、氧化、过氧化反应等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已经完成自动控制技术改造;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化工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具有化工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取得危化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四)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05]155号)的要求,已经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申报工作;

(五)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涉及硝化、氯化、氟化、氨化、磺化、加氢、重氮化、氧化、过氧化反应等危险工艺的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六)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区域的总体布置、工艺装置、储运设施、污水处理、消防、电气等已经具有乙级以上石油化工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并能提供总平面布置图和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等设计资料;

(七)已与附近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机构或产品工艺相同相近的大型石油化工企业签订了应急服务协议(服务期限应覆盖许可证有效期);

(八)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安全监管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能切实执行;

(九)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8号令的要求,履行有关安全生产许可手续;

(十)按照《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提交规划行政许可证明的通知》(安监总厅危化[2006]15号)的要求,提交规划行政许可证明。

四、申请资料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填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一式三份(县、市、自治区安监局各留存一份);

(二)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复制件,应有文件编号和公章);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盖单位公章);

(四)设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应盖公章);

(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应盖公章);

(六)为从业人员(与申请书中从业人数一致)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税务部门专用收据或有关证明材料(复制件应盖公章);

(七)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出具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在法定有效期内,并附有具有乙级以上石油化工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的总平面布置图和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

(八)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有文件编号);

(九)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或相关证明;

(十)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相关证明;

(十一)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

(十二)当地县以上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或相关证明(复制件); (十三)当地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检查意见书;

(十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制件;

(十五)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五、受理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申请,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由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直接接受。

六、审查

对已经受理的申请材料,延期换证采用申请资料审查方式或现场条件审查方式:

(一)符合自治区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桂安监管法规[2008]24号)规定的,采用申请资料审查方式直接办理延期审查,由自治区安监局驻自治区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审查并办理换证手续;

(二)对需要组织现场条件审查的,采用现场条件审查方式,自治区安监局驻自治区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受理企业换证申请后,自治区安监局组织专家负责炼油、氯碱、合成氨、硫酸(4万吨/年以上)、农药(原药生产)、酒精(2万吨/年以上)、溶解乙炔(30万m3/年)及剧毒化学品生产等危险性较大企业的现场审查;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由各地市安监局组织专家负责审

查。自治区安监局根据企业申报资料情况和现场审查结论对所有延期换证申请企业组织抽查。

七、其他有关事项及要求

1、要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管,督促其依法承担安全评价责任,履行相应的职责。

承担安全评价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评价要客观、公正、准确,出具的现状安全评价报告应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的要求,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的结论负责。

(1)对企业外部影响评价要包括:一是要说明企业与周边企业、社区、设施等的实际距离,评价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标准的规定;二是生产装置或储存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要说明重大危险源与周围居民区、学校等重大保护目标的实际距离,评价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标准的规定。除进行定性分析评价外还应进行定量分析评价,并作出明确结论。

(2)对于重大危险源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情况;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情况;涉及硝化、氯化、氟化、氨化、磺化、加氢、重氮化、氧化、过氧化反应等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采用自动控制、自动报警、自动泄压等控制方法,提升装置安全可靠程度情况。评价机构在安全评价时,要对企业是否涉及进行确认,对企业采用的控制方法的安全可靠性进行评价,形成独立评价内容,并作为评价报告的附件。

(3) 评价报告的对策和措施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针对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措施。对于已提出整改措施,但隐患短期内整改不了的,还要提出当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保证安全生产的应急补救措施,二是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的各个方面还要进一步提高或改进的措施(企业已做到的不用再提)。三是按照在定量评价中采取的补偿系数,所对应采取的补偿措施。

2、要把许可证换证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化工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已责令关闭、转产的企业,一律不予接收、受理其申请材料。要加强与同级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拟关闭、搬迁企业名单等有关信息。各县(市、区)安监局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将今年内到期需要换证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名单,向同级人民政府进行书面通告。今后各地要于每年初,将当年本地区所有到期需要换证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名单向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书面通告。

3、各级安监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办理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期满后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一律按规定予以处罚;对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再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应上报自治区安监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并收回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4、同一个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危化品生产场所的,企业在提出申请时,应一并提交所有生产场所的相关材料,发证机关按

一个企业核发一张许可证,并在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中分别注明该企业的每个生产场所及所生产的危化品品种;企业工商注册地址和生产场所不同的,发证机关依据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和企业申请书中填写的实际生产场所,分别在许可证上予以注明。

5、今后凡新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参照本通知所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办理。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更多相关推荐: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编号受理编号申请日期受理日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申请单位鄂尔多斯市双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生产单位鄂尔多斯市双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经办人李向栋联系电话137xxxxxxxx填写日期20xx年4月...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编号受理编号申请日期受理日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申请单位生产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填写日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样填写说明一本申请书封面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登记表

附表1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苏安危化生字第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登记表你单位申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的文件资料经清点登记如下1注1申请人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的真实性...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编号受理编号申请日期受理日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申请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填写日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样51填写说明一本申请书封面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20xx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申请单位受理编号受理日期联系人审查类别发证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样1填写说明一本审查书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填写二本审查书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文本...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编号受理编号申请日期受理日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申请单位生产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填写日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0全面及时专业权威安全生产行业资讯尽在中国安全生产商务网填写说明一本申请书封面...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

申请编号受理编号申请日期受理日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申请单位生产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填写日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样填写说明一本申请书封面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

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危险化学品生...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目录1总则32安全生产许可实施机关43取得许可的安全生产条件44企业申请541申请提交部门542初次申请543延期申请644变更申请745企业总部的申请946申请书...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意见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局令第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我省危险...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监发20xx10号各市安监局为做好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证延期工作根据国务院和国家局的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山东省危险化学...

41号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已经20xx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3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