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置换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等原则,就景东县文井镇者孟村大寨组苏其文、罗庆合土地调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置换土地概况:
1、甲方地块:位于大寨水平河,面积 0.64亩
2、乙方地块:位于大寨外段田,面积 1.28亩
3、甲、乙双方自愿永久置换属于对方的土地。
4、由于地块位置的差别,故乙方用外段田大田换甲方罗庆合水平合田,乙方用二分换甲方一分的做法,在签协议时进行置换。
二、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签署,协议签订生效,生效后,双方将土地交付对方使用,并且双方以后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
2、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组上留一份。 组上见证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第二篇:土地置换协议书1
土地置换协议书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置换)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置换地块情况
1、甲方将办公楼东面(后院)凸三角墙地,面积为 平方米与乙方房屋前面(西面)凸三角地,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进行等面积置换。
2、甲乙双方自愿置换的土地原属于本方的土地。
二、违约责任
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签署,协议签订之日生效。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把置换来的土地进行办公楼及附属设施建设,乙方把置换来的土地归乙方所有,双方以后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
三、其他
1、甲乙双方的土地置换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在执行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4、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公证单位执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及十八岁以成员签字(按手印):
公证单位(盖章):
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