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鹭新建厂房及辅助用房劳务分包合同(20xx0710修改)

时间:2024.4.21

“成都银鹭食品有限公司厂房及辅助用房”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     成都中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人:     四川鸿森劳务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工程名称:成都银鹭食品生产基地2#、3#化验楼,4#,5#检测楼工程

2        工程地点: 四川省新津县希望路江浙工业园 (A区希望大道与兴园12号路相交处)

3        工程承包范围

3.1      工程承包人提供的由成都银鹭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2#、3#化验楼,4#,5#检测楼工程”施工图中的所有内容(特别说明:不包含消防,门窗,栏杆,土方开挖及回填,外墙铝合金百页,与外墙保温有关的人工及材料费用、外墙装修中面砖(仅限面砖材料)、外墙装修中花岗石材、室内外涂料、室内装修中的墙地砖(仅限墙地砖材料)、室内花岗石(仅限花岗石材料),给排水采暖工程中所有材料(仅限主材,辅材及耗材由劳务分包人负责),电气工程中所有材料(仅限主材料,辅材及耗材由劳务负责),弱电工程中所有材料(仅限主材料,辅助及耗材由劳务负责),屋面工程(仅限瓦、型钢、冷拔钢丝);本合同中除特别说明外均包括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和以这三项费用为计价基础的一切费用(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劳务税金且不仅仅限于以上费用,既实行一口价总包干交钥匙工程。具体如下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A、土建工程且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不含土方工程)、主体工程(含构造柱)、砌筑工程(含砌体中植筋及腰带)、砼门窗框、外架手架工程、外墙保温工程不在本合同内;(施工承包人提供材料:钢材、商品砼

B、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2#、3#化验楼、4#、5#检测楼装饰装修人工费均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装修中由施工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在合同中特别注明,外墙贴砖(含外墙装修中嵌缝勾缝材料及铝合金装饰线条)、室内外墙面抹灰(含钢板网)、顶棚抹灰及地坪找平、室内地砖、室内墙砖、室内花岗石、装饰装修脚手架工程);(施工承包人提供材料:地砖、花岗石、室内外墙地砖

C、防水工程(外墙、屋面、卫生间、阳台)

D、屋面工程(施工承包人提供材料:屋面瓦、型钢、冷拔丝

E、给水排水工程(劳务分包人负责施工承包人所提供蓝图中管道、设施(备)、卫生洁具的安装施工承包人负责购买工程图纸内给排水材料(主材)及卫生洁具);

F、电气工程(劳务分包人负责施工承包人所提供蓝图中管道预埋、灯具及电气设施(备)、开关、插座、箱体、电缆铺设、桥架、穿线、调试、验收通过施工承包人方负责购买工程图纸内电气材料(主材)及灯具、开关,当施工承包人提供电气成套设备时扣除其中的劳务费用);

G、防雷工程(主要材料由工程承包人购买,辅助材料及人工劳务分包人负责);

H、电梯工程劳务分包人需施工与土建相关的工作及配合产生的相关费用;

I、弱电工程(不仅限于电视、电话、宽带等)的预埋管、接线盒、接线箱、穿铁丝等(施工承包人方提供工程图纸内弱电材料(主材)、辅材劳务购买:

以上各项具体说明如下(不限于以下说明):

⑴  负责工程图纸中所有的预留(埋),电气工程、弱电、给排水、空调采暖、电梯、消防管道穿墙、板、梁等部位的全部预留孔(洞)、预埋套管等,并负责管道与套管与建筑结构间封堵,保证不渗漏。劳务分包人必须配合总包另行分包的门窗、保温、涂料、干挂、栏杆、消防、铝合金百页、电梯、绿化景观、市政管网、道路、总坪等等,所有施工承包人的分包工程进行专业施工(包括由于工程承包人要求或变更导致的各专业的设备和移位发生的安装等)。本合同包含设计图(设计变更)中由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所有需要土建、安装收口及封堵工序及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在本次报价范围内,不再另行收取配合费用及其他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指定分包人造成的返工除外)。

⑵  室内给排水、电气工程、防雷工程、弱电工程,连接至室外的预埋管工程铺设至室外就近第一个井。

⑶  其它与主体工程不可分割之附属工程。

⑷  室外场地平整(建筑外边线周边3米范围)至建筑总平表示之标高位置。

⑸  蓝图所示防水工程

⑹  以上所述的工程承包范围及介绍只是概括的,并不是完整无缺的。劳务分包人应研究图纸、其它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应认真了解本工程的实际范围。双方确认方式,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均属于本合同承包范围,且全部工程量清单计价已经包括在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内。清单漏项由劳务分包人负责,施工承包人不予承担。

3.2      本工程约定的承包方式为按本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包人工、包材料(双方约定的材料除外、约定另行发包的除外)、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同价款已包括现状条件完成本工程的实体工程及实体项目的所有(且不限于):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利润、劳务税金、开办费、检验检测费(甲供材料由施工承包人负责)、风险费、不可预见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装卸费、各类措施费、临时设施费(约1100平方米施工用板房由施工承包人负责提供)、场地内外转运费、水电费、保险费、创优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向施工承包人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及经业主、SSOE公司、监理验收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发出最终许可文件前所需要的各项应有费用。

4        合同工期:

4.1      工程开工及完工日期:工程开工日期20##年3月 28日,劳务分包完工日期:2#、3#化验楼,4#、5#检测楼20##年1月 15日,同时,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劳务分包人必须满足本项目总控制进度计划、分阶段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对本工程进度的要求。

4.2      若劳务分包人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工程,每延迟一天劳务分包人向施工承包人支付¥30000.00元的违约金,延误工期达到15日以上,每延迟一天,劳务分包人向施工承包人支付每日¥50000.00元的违约金,同时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另外由于劳务分包人工程延误造成施工承包人不能按业主(成都银鹭食品有限公司)要求的竣工日期交工而发生的工程延期罚款及因该事件产生的其他费用,施工承包人有权按实从劳务承包人工程款及进度款中扣除,根据损失情况并保留进一步向劳务分包人索培的权利。非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劳务分包人不承担赔偿。经工程承包人报监理、管理公司及业主书面确认后,工期予以顺延。

4.3      劳务分包人需根据施工承包人要求向工程总承人上报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进行确认,该进度计划确认的结果并不能解除劳务分包人因其管理、组织不善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若劳务分包人工程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其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阶段性进度计划要求的时间节点、合同要求的工期及工程承包人对项目进度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有权对劳务分包人进行进度滞后罚款并组织其他劳务班组及材料进场施工,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从劳务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施工承包人提供相关合同、单据给劳务分包人作为扣款的依据并不需要其确认),

4.4      劳务分包人工程进度不符合双方合同中对工期的要求、工程承包人对项目进度的阶段要求及劳务人提交工程承包人审核通过的施工进度计划(阶段及月进度计划)要求时,工程承包人有权利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取暂停或暂缓支付劳务分包人月进度款,而不被视为违约。同时工程承包人项目部将有权对劳务分包人采取1-5万元的工期滞后罚款。

5        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

5.1      本合同实行劳务分包人交钥匙工程(合同特别注明不需劳务分包人履行义务的除外),合同价款由两部份组成:第一部份为建筑工程费用(含土建工程、地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砌体工程、防水工程、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第二部份为安装工程费用(含给水排水采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电梯);本合同2#、3#化验楼、4#、5#检测楼面积,暂按蓝图标示建筑面积(49244.22)平方米为暂定面积作为计价依据(蓝图面积计算错误,最终以双方按国家现行面积计算规范计算结果为准)。

5.2      第一部份建筑工程费用实行总价包干(交钥匙工程):小写:269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陆佰玖拾万元整);第二部份安装费用实行劳务人工单价包干(交钥匙工程),安装劳务单价:28元/m2(大写:贰拾捌元每平方,建筑面积暂按49244.22 m2)。

5.3      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内容均按总包干价进行结算,该包干总价已包括但不限于主辅材料采购费(施工承包人供材料除外)、正常损耗及采保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技术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总平打围费、劳务分包配合费与劳务分包管理费、水电费、各项管理费、税金(税金按工程所用材料全额提供材料发票)等劳务分包人完成本合同项下工程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本工程的所有风险、安全生产罚款及赔偿费及其他因本工程劳务分包施工管理不到位而发生罚款、赔偿等费用、完成与本项目工程有关的配合工作而产生的费用、劳务分包人合理利润等等为最终结算价,结算时包干价不再做任何调整。如因业主投资控制或工作协调配合、生产工艺流程等需要产生的调整、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则按工程施工变更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在变更时以经济技术核定单的形式(核算标准按四川省建设2009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材料价格调整按变更调整时当期成都市建设工程信息价新津信息价计算;计算后的变更总价下浮20%作为变更核定价)作相应增减。

5.4      本工程实施过程中确需发生施工图、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材料所列项目外的其它工程内容,以双方协商确认为准并办理经济技术签证单,经济签证单时限为该事件发生后14日内有效。

5.5      本合同工程所涉及的分包配合费与分包管理费为劳务分包单位协调、配合或管理其他由总包分包的其他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整个项目得以实施,同时为总包分包的其他各分包单位施工提供相应的施工便利条件(包括总包分包的其他各分包单位使用劳务分包单位已搭设好的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工具)所发生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分包部分,劳务分包人应积极配合,该部分相关工程资料,由工程承包人负责收集整理。

5.6      工程用水、用电由劳务分包人自行装表计量,并按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施工用水、用电计费标准缴纳(相关损耗按总用电量平均分摊)。

6        付款方式:

⑴  、劳务分包人在基础全面完成至±0.000以上的前提下,劳务分包人开始于每月25 日前向施工承包人报送当月基础±0.000上部工程所完成的工程量,待监理、管理公司和业主核审后于隔月的17 日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的80%(施工承包人对劳务分包人每月施工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审查,并依据审查情况来进行付款)。基础部份既正负零以下的款项在主体完工(含砌筑工程)全面断水后付该项的80%。

⑵  、本合同生效后工程承包人不预付劳务分包人备料款;工程款按进度及管理规定支付,当业主资金不到位的时候,施工承包人则相应顺延劳务分包人进度款(顺延的时间不超过1个月)。

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清运(清运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完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建渣)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85%。

⑷  、工程验收合格后,劳务分包人上报竣工结算并提交全部工程竣工资料后28天内,工程承包人办理完相关结算手续,完成竣工备案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6%(如因工程承包人的手续不全造成不能备案,不影响工程款支付)。

⑸  、余款4%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确认无质量问题后结清。质保金不计息;保修起始计算日期应以竣工验收合格确定的竣工时间为准(不含二装)。质保期限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执行(防水5年、安装2年、装修2年)。

⑹  工程承包人在20##年7月15日前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支付劳务分包人300万元,20##年8月15日支付劳务分包人500万元,20##年1月30日前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量(工程部、成部预算部核算的量为准)价款的85%。以上支付条件双方协商处理并不作为本合同的付款依据。

⑺  劳务分包人按本合同的结算合同价款总金额降1%让利于工程承包人时,工程承包人不要求劳务分包人提供材料、人工费发票。

6.1      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由劳务分包人报送份工程结算书,同时必须提供工程承包人确认的工程竣工前有关手续(格式详见附件)、竣工图(劳务分包人负责部分的电子文档或蓝图修改图)、材料进场验收单、水电费结算单等完整资料,按照本合同附件2的工程结算办理流程办理结算;否则,工程承包人不予办理结算,由此引起结算及付款延期由劳务分包人负责。若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劳务分包人不报送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竣工结算及相关资料,则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放弃办理结算。

6.2      [若结算金额增加部分大于人民币叁拾万元小于壹佰伍拾万元]劳务分包人报送工程承包人的结算资料由工程承包人内部造价管理部门负责审计,工程承包人在收到劳务分包人报送的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后 60 日(双方在此过程中消除歧义而延误的时间除外)内完成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劳务分包人应予以配合。

6.3      [若结算增加部分金额大于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劳务分包人报送工程承包人的结算资料由工程承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劳务分包人应予以配合。工程承包人在收到劳务分包人报送的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后 90 日(双方在此过程中消除歧义而延误的时间除外)内办理完结算。其审定的竣工结算与劳务分包人报审的工程结算相比超过±5%部分的审计咨询服务费由劳务分包人支付(审增和审减部分互不抵消)。

7        工程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7.1      工程承包人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实施工程承包人权利,对劳务分包人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资料、现场管理进行监督及管理,并有权要求劳务分包人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业主管理规定、监理要求、规范、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质量要求等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施工承包人口头或书面通知劳务分包人进行整改劳务分包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将根据情况大小进行罚款(公司项目部制定的相关罚款细则本合同的附件,劳务包人按此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7.2      劳务分包人在工程项目施工中涉及到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问题隐患的情况,工程承包人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有权要求其立既局部或全面停工整改(书面通知或口头通知事后补发)。若劳务分包人不服从工程承包人管理强行施工所造成的一切质量、安全事故损失均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并视为违约。工程承包人有权暂停、暂缓、停止支工程进度款,根据劳务分包人整改治理情况采取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同时处于5-20万元的罚款。

7.3      项目部因劳务分包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不符合合同、规范等的罚款,在项目部开具发罚单劳务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公司财务扣除,若劳务分包人在项目部开出罚款单后劳务分包人7日内拒签拒收则视为违约,将按罚款金额的3-10倍支付施工承包人罚款违约金。罚款及违约罚款在支付劳务分包人进度款时扣除(以项目部出具的罚款单为准)。

7.4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劳务分包人拒不执行工程承包人的管理时,工程承包人将视为劳务分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而单方面终止合同,施工承包人有权停止支工程进度款并保留进一步向劳务分包人索赔的权利。

7.5      劳务分包人施工进度不符合合同要求工期、总进度计划、阶段进度计划要求时,施工承包人有权组织其他劳务分包人进场抢施工进度无需取得劳务分包人的同意。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劳务分包人承单。

7.6      当劳务分包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地方政府、业主规定时,施工承包人有权自行组织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劳务分包人承单且无需取得劳务分包人的同意。

7.7      劳务分包人在工程施工中必须对施工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节约使用,材料用量需在公司成本部出具的材料施工预算之内,损耗控制在国家、地方定额规定的范围内。劳务分包人使用施工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时实行签字出库确认,在工程竣工后进行决算。若劳务分包人在决算时对施工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超出公司成本部材料施工预算用量(含国家、地方定额规定的损耗),超出部份的材料用量将按材料到施工现场价格的2-3倍进行处罚赔偿。

7.8      工程承包人对劳务分包人现场的管理人员不服从工程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时,有权要求劳务分包人立既清退出场并根据情况大小处以1-10万元的罚款。

7.9      工程承包人应及时确认有关的方案、图纸,协调与工程有关的问题。

7.10    工程承包人应及时提供施工所必需的各种资料。

7.11    工程承包人应积极、及时、主动参与决定相关技术方案。

7.12    工程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工程款。

7.13    工程承包人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劳务分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核定。

8        劳务分包人权利和义务:

8.1      劳务分包人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实施劳务分包人权利,就本合同约定工程内容在施工承包人的监督管理下自行组织施工及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

8.2      劳务分包人应接受工程承包人的监督及管理。

8.3      劳务分包人有义务完善施工方案及施工图(含结构、水电安装等)的技术核定、设计变更等。若因劳务不及办理变更签证给施工承包人造成损失,须承担连带损失并赔偿施工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8.4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政府相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并承担因违规及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8.5      劳务分包人必须遵守SSOE管理公司、监理公司、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团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质量、安全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8.6      本工程未交付业主使用之前,由劳务分包人负责成品、半成品保护,并承担发生的相关费用。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承包人已完成品损坏或污染,由劳务分包人在合同工期内恢复,其恢复费用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如因劳务分包人原因不能及时恢复,工程承包人另行组织恢复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从劳务分包人工程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劳务分包人补足。

8.7      劳务分包人应在交工前清理现场,将实施本工程产生的建渣及垃圾清运出本工程之外,堆放至合法地点,并承担相应费用,如由工程承包人清理,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工程承包人从劳务分包人工程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劳务分包人补足。

8.8      劳务分包人已充分考虑到材料供应、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风险因素,并保证工程的质量、效果和工期符合本合同约定及工程承包人要求。

8.9      本合同签定后 3 日内,劳务分包人须向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进度计划、7日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及各类符合本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在7日内提供基础部分所需材料清单,在30日内提供完本合同项下所有工作内容的材料清单,每个月20日前向施工承包人提供下一个月的施工材料需求计划(下个月是指次月的1日至30日)。劳务分包人在本项目中的现场负责人为 杨士兵  ,劳务分包人不得随意变更现场负责人,必须变更时须征得工程承包人同意;劳务分包人未经同意擅自变更现场负责人的,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0.00元/人.次;因劳务分包人现场负责人工作不力,工程承包人有权要求及时更换,且劳务分包人在接到工程承包人通知之日起 3 日内须更换到位,否则,每延迟一天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0.00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

8.10    工程竣工后20日内,劳务分包人应将由劳务分包人负责部分的竣工图(电子文档或蓝图修改图1份)及肆套由劳务分包人负责完成部分的竣工资料交工程承包人工程项目部。

8.1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劳务分包人须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工程移交书面报告。

8.12    劳务分包人有义务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随施工进度及时向工程承包人提供所有建筑原材料(施工承包人购买材料除外)的合格证(材料进场时必须同时提供)、材质检验报告及施工管理与各分部工程验收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测量、试验记录和施工物资资料(甲供材料由工程承包人负责);否则工程承包人有权推迟合同付款期限,直到资料提供时止.

8.13    为了顺利完成“四川银鹭新建厂房及辅助用房4#、5#检测楼”项目工程的施工任务, 劳务分包人至少派以下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劳务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  土建工程师     ,   施工员           ,质检员     , 专职安全员        , 安装工程师1名,测量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其它辅助管理人员劳务分包人自定(各主要职能人员必须持相应的政府许可的证书).

8.14    为了顺利完成“成都银鹭食品基地2#、3#化验楼、4#、5#检测楼”项目工程的施工任务, 工程承包人建议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至少提供以下机械设备及仪器: 塔吊3台, 钢筋切断机2台,钢筋成型机2台,各类焊机共计5台,闪光对焊机1台、水准仪2台,全站仪1台,其它辅助机械设备及仪器由劳务分包人自定(所有机械设备,必须提供相应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8.15    为了顺利完成“成都银鹭食品基地2#、3#化验楼、4#、5#检测楼”项目工程的施工任务,劳务分包人承诺以下内容:

①  “成都银鹭食品基地2#、3#化验楼、4#、5#检测楼”项目劳务分包人为 四川鸿森劳务有限公司 .

②  建筑梁底模准备两层半的数量,楼板底模准备两层的数量.

③   施工围墙2M高度(双面抹灰刷白,并按新津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美化)

④   砼及砂浆现场配合比的保证:按相关规范扩地方标准要求执行, 砼及砂浆试压块的制作杜绝假造。

⑤  相关的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应与主体工程进度同步,否则发包方推迟该阶段的工程款支付时间。

⑥  如因劳务分包人没有达到以上约定的机具设备配置水平及项目管理班子的管理能力水平达不到以上承诺而造成的工期拖延,应另承担¥10000.00元/天的工期违约金。

⑦  劳务分包人在工程施工中,对由工程承包人提供的钢材使用量若少于工程承包人成本预算部预算量的98%可以分享部份利益。具体为劳务分包人钢材必须节约量:成本预算量-工程使用量=节约量>成本预算量×2%;若劳务分包人钢材使用量超出成本预算量×98%,钢材用量超出部份将按同期钢材市场价格的2-3倍赔偿工程承包人,节约量超出成本预算量的2%,劳务分包人可以分享部份利益,利益具体分享方式及比例由双方协商解决(现场节约的钢材及其他由工程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归工程承包人所有及支配,劳务分包人不能随意处置否则按原价格从劳务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9        安全文明施工:

9.1      劳务分包人进场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筑安全技术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130-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及国家现行的安全规范、标准、条例,必须遵守工程承包人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因违反上述规定及要求发生的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人员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工程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或第三方人员财产损伤,以及因第三方对劳务分包人造成的事故均由劳务分包人负责解决,同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相应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9.2      劳务分包人严格按照工程承包人、监理公司、SSOE管理公司、业主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标准化文明施工,服从工程承包人、监理、SSOE管理公司、业主和相关政府部门对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并承担与文明施工相关的所有费用。

9.3      劳务分包人必须按规定购买建筑意外伤害险,如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劳务分包人不按规定购买的,施工承包人有权直接代买,并在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时,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9.4      劳务分包人必须为特种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及建设工程第三责任险及其他保险报施工承包人审查。如劳务分包人不按规定购买的,施工承包人有权直接代买,并在支付工程款时,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10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合格

10.1    对土建、装修、安装等工程的质量及验收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等国家颁布的相关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及本工程施工图的规定执行。

10.2    所有隐蔽工程应由工程承包人认可并报监理、SSOE管理公司、业主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0.3    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本工程的监理、SSOE管理公司和业主单位管理人员,有监督、指挥劳务分包人施工的权利。如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劳务分包人有关人员技术水平、管理能力低劣或不能满足相关要求或不听从指挥,工程承包人可随时通知劳务分包人更换,如发现所做工程粗劣或采用不合规定的材料,劳务分包人应遵照工程承包人要求拆除重做,其一切损失(包括经济和工期)概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工程承包人保留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10.4    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按业主认可并封样的材料样品进行验收,如使用材料与封样材料不一致出现质量问题,工程承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并要求劳务分包人无条件及时更换,合同工期不顺延,同时,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甲供材料由施工施工承包人自行负责)。

10.5    工程验收过程中,工程承包人或参与验收的其他人员认为有必要,要求劳务分包人拆除部分工程以便查看或作试验时,劳务分包人不得推卸并负责修复。

10.6    劳务分包人应提供设备、设施调试及验收工程所需的必要工人及测试工具等。

11      工程质保:

11.1    施工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约定本工程质保期为建筑主体1年;防水5 年;水电、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装饰装修工程(不含二装),包括内外墙饰面开裂、起鼓和脱落,墙内表面潮湿霉变,、涂料脱皮,台阶、排水坡断裂、沉陷,室内地面空鼓、起砂和开裂,门窗变形、透气,阳台、窗台漏水,为2年。

11.2    劳务分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在质保期内因施工质量、产品质量造成的质量问题,劳务分包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包括对第三者的损害或伤害),同时工程承包人有进一步索赔的权利,因质量问题而导致工程承包人对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工程承包人均有权在劳务分包人的质保金作相应扣除,不足部分,由劳务分包人补足。非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的返修,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劳务分包人有义务配合工程承包人完成返修。

11.3    质保期内,若因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材料品质造成的质量问题,工程承包人以书面形式(含传真)或工程承包人通知劳务分包人,劳务分包人需在接到工程承包人通知后72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在工程承包人指定时间内解决问题,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自工程承包人通知发出72小时后,劳务分包人仍无回应行动,视为劳务分包人拒绝维修,工程承包人可动用质保金另行组织维修,不足部分由劳务分包人负责补足,劳务分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11.4    工程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比例:主体为总价的2%;防水为总价的0.5%;水电、设备安装为总价的1%;装饰装修工程为总价的0.5%。

12      履约保证金

12.1    施工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劳务分包人应向施工承包人缴纳                     履约保证金           万元(大写)                    

12.2    履约保证金的失效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12.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承包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

12.3.1 劳务分包人伪造或变造相关合同文件的。

12.3.2 劳务分包人拒不履行相关合同条款及合同规定的违约情形出现。

12.3.3 由于劳务分包人原因导致终止或解除合同的。

12.3.4 本合同工程经检查、验收不合格,劳务分包人未在工程承包人要求的时间内按规定处理的;劳务分包人严重违反合同中对于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工程承包人管理要求的。

12.3.5 劳务分包人施工工期严重滞后(30天以上),经工程承包人要求,未做出明显改善的。

13      违约责任:

13.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并支付该次应付合同价款千分之三违约金。

13.2    因工程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工程款,每延迟一天,工程承包人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该次应付合同价款 千分之一 的违约金。

13.3    当劳务分包人违约的情况发生时,工程承包人可视情况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置:

13.3.1 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工期严重滞后,工程承包人认为劳务分包人无力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本工程,或劳务分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完善工程所涉及的相关手续而影响业主使用,或工程质量不合格,并经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工程承包人决定自行整改,工程承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停止支付合同价款,劳务分包人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劳务分包人同意按工程承包人的书面通知退场,并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工程承包人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在该种情况下合同总价=实际完成的工程总量(仅限业主认可的合格工程)结算价*70%(核算标准按四川省建设2009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材料价格调整按变更调整时当期成都市建设工程信息价新津信息价计算;计算后的总价下浮20%作为双方确认总价),办理结算时间为劳务分包人退场后30个工作日内结清。

13.3.2 劳务分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工程承包人不退还劳务分包人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14      其他约定事项:

14.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新增工程内容时,劳务分包人接工程承包人代表通知后,应立即执行,新增工程内容在本合同中已有结算方式的,按已有结算方式执行。如须由施工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协商价款的,双方可友好协商,但不得以新增内容价款未协商或未确定而拒绝施工或停工。

14.2    凡在本合同约定的劳务分包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工程承包人有权直接从劳务分包人存于工程承包人的任何利益中(包括应付工程余款)直接扣除,且工程承包人对未扣除的部分有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14.3    若劳务分包人在施工中受到工程承包人现场人员或本工程的监理单位无故刁难的,劳务分包人应及时向工程承包人汇报相关情况,并就此情形提供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工程承包人受理有效投诉后,将积极协助劳务分包人解决相关问题。否则工程承包人将视为无效投诉,投诉不予受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14.4    工程施工中,各阶段的工程内业资料(各种隐蔽资料、技术核定单、会议纪要、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经济签证单、工作联系函等)必须同步跟进;每次办理的签批资料必须留一份原件在工程承包人留底备查;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前一步的工程资料没有整理好提交给工程承包人的,工程承包人有权不支付该阶段的工程进度款;且劳务分包人不得以此为由停止施工。

14.5    工程施工中,如因特殊原因产生停水停电的,劳务分包人应自备发电机及水泵解决临时用水用电问题,停水停电时间过长的;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申请临时停工,但不向工程承包人另收费用。

14.6    工程竣工验收,在工程承包人没有向业主交房前的成品保护由劳务分包人负责并承担其相应费用;在工程承包人同业主交房时,劳务分包人应安排专人(各专业的施工及管理人员均应配备)配合工程承包人及物管进行房屋移交;交房过程中在规范范围内提出的相关质量问题,劳务分包人应第一时间时安排处理,直到达到合格并成功交房为止;劳务分包人应承担交房过程中配合交房及返修所产生的施工方相关费用。

14.7    在施工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友好合作,劳务分包人能按合同约定积极组织施工的情况下,工程承包人承诺附属工程在招标报价同等价格的基础上,优先考虑将附属工程及装饰工程承包给劳务分包人施工。

14.8    本合同未尽事宜,施工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另行协商,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20##年4月4日,施工承包人成都中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劳务分包人四川鸿森劳务有限公司签订的“成都银鹭食品有限公司厂房及辅助用房4#、5#检测楼工程”1140万元的合同同时作废。

14.9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施工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项目所在地 新津县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4.10  本合同经施工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签字盖章并加盖骑缝章后生效,本合同及其附件壹式伍份,工程承包人执叁份,劳务分包人执贰份,伍份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签定日期:            日               签定日期:            日       

签定地点:                         

               

附件1:

工程竣工前有关手续

工程名称:                      总包单位:

工程承包人负责人签字:           劳务分包人负责人确认:

附件2:

反商业贿赂协议

工程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为规范企业经营活动,维护工程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的共同利益,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的责任

1.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2   严格执行双方签定的成都银鹭食品生产基地2#、3#化验楼,4#,5#检测楼工程项目工程施工合同

1.3   工程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采用任何方式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1.4   任何一方发现对方业务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违反本协议行为的,有义务及时向对方监督部门举报(双方监督部门电话附后)。

第二条   工程承包人的责任

2.1   应与劳务分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

2.2   在商务活动中应当依法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有任何涉及商业贿赂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2.2.1向劳务分包人单位及劳务分包人工作人员索要或接受劳务分包人单位以及劳务分包人工作人员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好处费、感谢费等;

2.2.2 在业务活动中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态度粗鲁、刁难劳务分包人;

2.2.3 在劳务分包人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工程承包人或工程承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2.2.4 要求或接受劳务分包人单位或劳务分包人工作人员为工程承包人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或为其配偶及亲戚朋友安排工作提供方便;

2.2.5参加劳务分包人单位或劳务分包人工作人员安排的宴请、健身、娱乐、桑拿按摩等活动;

2.2.6向劳务分包人单位或劳务分包人工作人员要求为工程承包人工作人员的配偶及亲戚朋友介绍经营业务等活动。

第三条   劳务分包人的责任

3.1   应与工程承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

3.2   在与工程承包人的商务活动中应当依法办事、廉洁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涉及商业贿赂或损害工程承包人企业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3.2.1 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工程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2 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为工程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工程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

3.2.3 为工程承包人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安排婚丧嫁娶活动及为其配偶或亲戚朋友安排工作或牵线搭桥、提供方便;

3.2.4 以任何理由宴请工程承包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理由安排工程承包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与其组织的健身、娱乐、桑拿按摩等活动。

3.2.5 为工程承包人工作人员的配偶及亲戚朋友介绍经营业务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劳务分包人单位或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或第三条的,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工程承包人违约金共计人民币伍万元整,工程承包人将劳务分包人以上违约情形作为解除成都银鹭食品生产基地2#、3#化验楼,4#,5#检测楼工程”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据,同时工程承包人将永久性地取消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再次合作的资格,构成犯罪的,工程承包人将向司法机关报案,追究劳务分包人及劳务分包人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给工程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本协议作为成都银鹭食品生产基地2#、3#化验楼,4#,5#检测楼工程”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骑缝章后生效。

第七条本协议的有效期为生效之日起至成都银鹭食品生产基地2#、3#化验楼,4#,5#检测楼工程“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失效之日止。

工程承包人:                         

代  表:

工程承包人监督部门电话:             

劳务分包人:                         

代  表:

劳务分包人监督部门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3

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承诺书

致:成都中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担成都银鹭食品生产基地2#、3#化验楼,4#,5#检测楼”工程的施工任务,为确保安全顺利完成本标段的施工,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自愿在签订本合同时,向施工承包人交纳人民币150万元(壹佰伍拾万元)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文明施工保证金,该保证金作为工程施工中质量、安全、进度及文明施工保证的必要条件;以及因我公司未履行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条款的承诺需支付的违约金。

2、我公司承诺严格按照《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建设部备案号DBJ13-81-20##、J10796-2006《建设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进行施工,若有违约按规定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违约金。施工承包人在收到本工程监理单位或管理公司签发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违约金扣款通知单后,无需我公司确认,可按扣款通知单金额直接从我公司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中扣除。

3、若我公司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各项费用时,施工承包人可直接从我公司工程款中扣除。

4、我公司承诺,在承担工作范围内保证零伤害(伤亡)事故,如施工中产生伤害(伤亡)事故的费用大于30000.00元(叁万元),则施工承包人可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400000.00元(肆拾万元)的安全违约金。

5、所有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与施工承包人办理完各项资料及实体移交手续手后15日内,扣除工程违约金(如有)后,一次性全额退还(不计息)。

                            劳务分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附件4                      文明施工责任书

                          

为加强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整洁,依据《成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成都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条例》、《成都市建筑条例》和成都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实施《成都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制度》的通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控制扬尘污染的通告》等法律、法规规定。

一、建筑工地进出口要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包括规范的冲洗台,配置高压冲洗设施及污水三级沉淀池处理),建立专职的市容卫生监督员,防止车轮夹带污染路面。

二、建筑工地施工道路、施工地坪须进行硬化(场地太大可在道路及施工活动场所放15cm厚度左右),堆土及易产生粉尘的作业须采取覆盖、封闭、洒水等控制扬尘措施,土方垃圾、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

三、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机具、建筑垃圾须按文明施工平面布置图整洁堆放。

四、自行搭建的办公室、宿舍要符合坚固、防潮、通风、卫生等要求。临时厕所、淋浴室须符合正常及卫生使用条件要求。

五、建筑工程临时食堂设置须符合卫生、工人须持有效健康检查证上岗,食堂燃料要采用清洁能源。

六、泥浆水须经沉淀处理后,泥浆用密闭罐车运载至指定地点倾倒。建筑废水、生活污水不能直接排入下水道(沟),须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入周围的下水道(沟),同时设专人负责疏通、清理、防止下水道(沟)堵塞。

七、建设工地内应使用商品混凝土,如须自行搅拌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积极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

八、施工现场的办公、住宿的临时设施,须采用活动房。水泥、仓库、食堂、钢筋加工车间可以不采用活动房,但外墙面必须刷白,不能超出围墙,屋顶采用金属波纹瓦。并建立工地及临时用房、办公室的防火安全制度。

九、承包人应该保证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交通要道的整洁。

十、本责任书签订后,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市建设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定期与不定期对工地进行检查考核。对不履行责任书内容,将依据《成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成都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条例》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相应的处罚。

施工承包人:                             单位公章:                          

负责人:          签字时间:           联系电话:                           

劳务分包人:                               单位公章:                          

负责人:          签字时间:           联系电话:                          

附件5

安全施工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成都银鹭食品生产基地2#、3#化验楼,4#,5#检测楼工程

工程项目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工业园区A区希望大道与14路之间

施工承包人:  成都中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人:   四川鸿森劳务有限公司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建筑法”的有关条款,为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施工责任书,并确定劳务分包人所承建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一、劳务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应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经理、施工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二、杜绝和消灭建筑工地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重大伤亡、重大设备毁损、火灾及爆炸事故;杜绝死亡事故。

三、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安全责任人要明确规定自身职责并将安全目标层层分解下达,落实到每一个组、每个工人。

四、劳务分包人对承包范围内各类型的检查井,必须用可靠的材料进行防护,并设置警示牌。

五、重视工地消防工作,要在工地现场配备必需的消防设备器材,要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及火灾报警、扑救、自救技能的教育。

六、在施工期间中遇有毒有害气体或物质,应设置防毒设施,由于劳务分包人防护措施不力,导致施工现场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周边居民等人的生命安全受伤害,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七、在施工中需实施爆破作业,严格执行本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1.2条约定,由于劳务分包人防护措施不力,导致他人伤亡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导致周边地区供水管道、输电线路、燃气管道、通讯线路等设施受损,均由劳务分包人承担责任及一切费用。

八、加强重点部位(配电、财务、仓库)安全保卫,加强节假日和夜间值班以及夜间巡逻,消除各类社会治安隐患。

九、强化对多发性事故的专项治理,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制止和杜绝、假冒、不合格的产品及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加强工地食堂的管理,严防群发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十、加强对外来民工的管理,对招收的外来民工要求证件齐全,手续完备。要积极配合辖区民警搞好治安联防工作,确保平安。

十一、派专人值班,及时排除出现的险情,保证周边相邻建筑及人生安全,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达到100%。

十二、积极参与开展创造文明工地活动,努力使施工现场“五小”设施(宿舍、食堂、办公室、厕所、浴室)整洁;场容场貌、生活卫生、安全防火达标;材料堆放整齐、标志明显。安全防护用品齐全。

十三、在施工过程中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设施,确保安全生产所需投入。监理工程师及施工承包人有关人员将不定期组织检查。若劳务分包人未按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设置安全生产设施、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投入的,致使施工现场发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能达到合格或有关规定要求的,施工承包人有权要求劳务分包人在限定时间内整改或完善,同时有权扣除施工合同价款中所计取的全部或部分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当劳务分包人不及时落实整改,致使隐患扩大时,施工承包人有权另行选择其它承包人实施,其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经监理工程师及施工承包人有关人员组织检查:凡安全与文明施工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每次扣罚5000元,罚款从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施工承包人要求劳务分包人必须按有关法规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确保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劳务分包人应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组织安全技术部门每月和重要节假日前对项目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在检查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和施工承包人参加,未通知或未组织检查均视为违约,检查所存在的应限期整改并在复查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和施工承包人反馈。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施工承包人将与劳务分包人签订安全管理奖罚协议,落实本合同有关条款,具体明确奖罚细则。

十四、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终止。

十五、本责任书壹式二份,施工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施工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责  任  人:                        责  任  人:

签订日期:20##年       

附件6                      廉政建设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  “成都银鹭食品生产基地2#、3#化验楼,4#,5#检测楼工程

工程项目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工业园区A区希望大道与14路之间

施工承包人:  成都中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人:   四川鸿森劳务有限公司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承包人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建设责任书。

第一条     施工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的责任

(一) 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 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视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建设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四)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条     施工承包人的责任

施工承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项目建设的有关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 不准向劳务分包人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 不准在劳务分包人报销任何应由施工承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 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劳务分包人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 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劳务分包人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 不准向劳务分包人介绍或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劳务分包人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劳务分包人的责任

应与施工承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以及工程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施工管理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 不准以任何理由向施工承包人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 不准以任何理由为施工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 不准接受或暗示为施工承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 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为施工承包人、相关单位提供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五) 不准以任何理由为施工承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施工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务分包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劳务分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施工承包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施工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送交施工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施工承包人单位:(盖章)                劳务分包人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附件7

承诺书

致:成都中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担成都银鹭食品生产基地2#、3#化验楼,4#,5#检测楼工程的施工任务,为确保顺利完成本标段的施工并保证工程质量,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1、我司同意按照施工承包人指定投标时选用的材料、设备的品牌及型号、规格与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并承诺认真履行所有的供货合同,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否则,我司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我司承诺按投标时所报材料和设备的品牌进行采购,不得擅自更改品牌及规格。若需变更,须提报同等规格档次的品牌并经施工承包人同意。同意变更后造价增加按投标报价结算,若变更后造价减少按实核减。未经施工承包人同意擅自变更材料品牌及规格需向贵司支付按该批材料、设备价格总额的10%的违约金,由贵司从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3、我司承诺按照工程进度组织主要材料进场,若因未按供货合同向主要材料厂家支付款项而影响主要材料按时进场,从而影响工程建设,则同意贵司直接将该部分材料货款按供货合同支付给厂家。我司承诺办理一切财务支付手续。

                                劳务分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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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劳务分包合同书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为有效利用甲方的管理资源和...

关于20xx版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编制说明-20xx0605-

关于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起草说明为规范建筑劳务市场秩序理顺建筑劳务市场各方权利义务在遵循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我们结合国内建筑劳务市场的通行做法及最新发展情况起草了20xx版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

简易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劳务分包合同甲方以下简称为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为确保基础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及范围3分包内容4分包方式及价...

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20xx-6-9

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同文本并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达...

临建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中建五局三公司阳光100二期项目部临建劳务分包合同临建劳务分包合同甲方中建五局三公司长沙事业部乙方劳务队甲方因生产需要经与乙方协商由乙方提供足额技术熟练的建筑工人及相应的管理班子进入甲方项目并承揽该项目临建工程...

装饰工程劳务分包合同20xx.9.15

装饰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将精装修工程工程项目的总包劳务作业分包给乙方施工完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

养护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绿化养护劳务承包协议甲方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所承建的绿化工程项目后续养护工作的劳务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项目概况第二条承包范围本协议...

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编号号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甲方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乙方资质合格的承建制施工单位或劳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劳务分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

20xx广州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将位于军海湾花园工程施工承包给乙方为顺利完成本项目的施工任务明确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共识签订...

劳务分包合同范本2014(2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