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购销合同
甲方(供方): 乙方 (需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货物:
T恤衫TT-56(女)(灰)50件;
T恤衫TT-56(女)(黑)50件;
T恤衫TT-56(女)(白)50件;
T恤衫TT-56(女)(黄)50件;
T恤衫TT-56(女)(红)50件;
T恤衫SK-67(女) (橙黄)100件
T恤衫SK-67(女) (嫩黄)100件
T恤衫SK-67(女) (大红)100件
T恤衫SK-67(女) (紫红)100件
T恤衫SK-67(女) (蓝灰)100件
T恤衫SK-67(女) (全黑)100件
T恤衫SK-67(女) (粉红)100件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如果乙方在销售此批货物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乙方有权要求退还商品,甲方应无条件接收退还商品要求。
如果乙方发现大小号不一,或色泽发生错误等,甲方也应提供退换货服务。
第二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双方核定单价为:T恤衫TT-56(女)单价60元人民币;共250件;共计15000元。T
恤衫SK-67(女) 单价40元人民币;共700件;共计28000元。合计总金额为人民币43000元(肆万叁仟元整)。
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按上述价格执行。
第五条 交货方式:甲方送货上门
交货时间:甲方收到乙方押金款后发货
交货地点:乙方店面
运输费支付方式:甲方支付
第六条 付款
乙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预付给甲方合计金额的30%的押金款,逾期不付的将视为放弃本合同。乙方应于全部货物送达之日起半个月内将剩下的合计金额的70%补付给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付款后甲方无货。使乙方造成损失,应偿付乙方此批货款总价5%的违约金。
2.甲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甲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乙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甲方此批货款总值3%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甲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经甲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处理费用由甲方时候补付给乙方。
4.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九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此合同一式两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妥善保管。
甲方(供方): 乙方 (需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委托销售合同XXXXXX服装
委托销售合同
委托方:XXXXX(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 担保人: 签订时间: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代销甲方生产的深傲牌羽绒系列产品,并履行货品保管义务。
第二条 乙方销售羽绒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售价格以甲方出具经乙方认可的调货单为准。
第三条 产品质量:甲方按国标(GB/T14272-2002标准)供货,并保证产品质量。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如发生质量争议的,乙方应妥善解决好,经甲方确认确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甲方负责退、换货品。
第四条 乙方收货后应及时验收货物数量。验收属实后应及时确认告知甲方,如发现货品有串号现象应及时通告甲方核查,并最终做出确认。
第五条 甲方与乙方按甲方的出厂价(出厂价等于市场零售价减商业扣利)进行结算销售货款,零售价与出厂价的差额作为乙方的代销费用、利润和保管甲方产品的报酬。应季产品商业加价率为 %,反季产品商业加价率为 %,小件商品及特价商品加价率为 %。大型商场专柜,特殊情况乙方可根据商场营销、促销的具体相关情况进行适当上浮,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第六条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单方面打折让利行为,甲方不承担该打折让利损失;乙方擅自加价或扩大销售区域,视同违约行为。乙方应本着薄利多销的原则,积极向顾客宣传推荐甲方产品,扩大产品销售比例努力维护甲方产品形象。乙方应按甲方统一规定完善各销售网点的终端形象。经甲方批准,由乙方按甲方统一规定制作发布的户外广告费用,由甲方按广告申请规定给与相应费用承担。广告发布完毕公司派专人前去对广告费用进行审核,十日内乙方应将制作发布广告的合同、(署名广告发布、制作公司、联系电话)照片、最终费用结算表、有效
票据,交寄公司营销部,作年度结算报销凭证。
第七条 代销产品运费负担 。
第八条 乙方年度计划销售结算总任务为: 元,销售区域: 。
第九条 代销产品付款、结算方式及期限:本合同签订五日内(乙方收到甲方产品前),乙方应首付 万元,其中 元作为本合同押金,其余作为乙方支付甲方的货品预付款;在代理销售期间,甲乙双方每(半个月□壹个月□)结算一次,已销货款乙方应在约定时间的五日内,交付给甲方指定帐户或甲方授权的收款人 ,乙方不得与未经甲方授权的甲方其他管理人员有任何现金往来,如发生此类现象,均视为乙方个行为,由此引起后果的,均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产品,如发生偷盗、毁损、灭失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销售剩余产品应保持产品外观及包装的完好性,如有污垢或损坏(产品破损、吊牌、合格证损毁等)现象等等,每件产品退货时乙方应支付甲方整理费计人民币30元(大写叁拾元)。代销期限结束后,乙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将未售完产品还给甲方,并结算付清已销全部货款,做货、款两清。
第十一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销售所需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证件。
第十二条 甲方拥有对乙方经营网点,及乙方下设经营网点甲方产品的指导管理和销售知情权,乙方及其下属客户必须积极配合甲方人员工作在销售期间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销售统计管理工作,积极向甲方反馈市场信息,并于每周的周一、每月的周末向甲方用传真方式及时如实提供销售报表,如乙方提供报表不实或超过7天不能提供报表的,视同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停止供货。乙方本年度新品调货期为30天。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市场整体货品调剂工作。
第十三条 代销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四条 解决纠纷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 担保条款:乙方应提供具有担保资格和真实担保能力的单位、组织或个人作为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对乙方充分履行本合同承担的担保责任并负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及担保人名执壹份,签章后生效。
第十九条 甲方提请乙方及担保人对本合同各项印制条款作全面准确的解释,并应乙方及担保人要求作了相应条款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同一致。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名称:XXXXXXXXXX有限公司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XXXXXXXX 地址:
电话:00000000000000 电话:
税号:0000000000000000 证件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