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三包责任书
责任单位:XXX
责任人(签字):XXX
为加强县城区卫生管理,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环境,做到全民参与,责任明确,确保我县达到市级卫生县标准,按照《中共绥阳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阳县“整脏治乱”工作责任包保方案的通知》(X委【2011】72号)要求,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门前三包”的责任区域
各户房屋两侧墙根延伸线至下水道围成的区域。
二、“门前三包”的内容和标准
1、包环境卫生: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要随时保持门前责任区整洁、干净,做到无任何废弃物、积水、油污等。室内垃圾必须自备垃圾桶放置于门面内,将垃圾袋装后放入垃圾桶,定时倒入垃圾车,严禁将室内垃圾堆放在责任区内。
2、包设施维护:管护好门前的市政设施,保持设施美观、完好、无污物,对破坏设施的人和事坚决予以制止。
3、包市容管理:管理好自己门前责任区,做到无落地招牌、广告和其他影响市容的障碍物。对乱接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停乱靠、乱堆乱放乱摆等现象和乱丢乱吐等影响责任区卫生的人和事及时教育、制止。保证责任区内无当街打牌、赌博等有碍观瞻的现象。门前发生纠纷、斗殴事件时要及时出面劝解或报警。
三、管理办法
1、法定代表人、店主、房主为责任人。
2、自觉履行管理责任,安排好专人负责具体落实。
3、主动配合包保单位、城管队、环卫所等创建成员单位开展督促检查。
4、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每次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5、对侮辱、对抗、殴打管理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包保单位:XXX
监督电话:XXX
第二篇: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
“门前三包”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推动我乡村容乡貌的美化、亮化、净化和洁化的有序发展,塑造 新形象,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氛围,让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 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洁净乡村”,甲乙双方就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门前三包”的责任区域为各户(单位)门前两侧的墙根至排水沟。 各户(单位)门前的卫生责任区,要随时保持环境清洁干净,垃圾一律实行袋装,不得排放在卫生包干区域内,室内产生的垃圾严禁扫出室外或排水沟内,应就近丢入垃圾箱内,做到地面无纸头、烟头、果壳、废包装袋、积水等,门外无乱丢乱放现象。
(一)包卫生:即无垃圾污物,无果皮纸屑,无乱贴乱画,保持地面平整,排水通畅。不得从事有碍村容村貌和破坏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业。
(二)包绿化:即包培植门前绿化和保护门前行道树,保护管理好门前公共设施,禁止损坏花草树木等。
(三)包秩序:即保证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凉晒和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临街不得饲养家禽。
二、管理办法:
1、法人代表、店主、房主为负责人
2、乡人民政府委托乡园林卫生管理处为卫生监督检查单位,各户或单位自觉接受乡卫生环境园林管理处的监督检查,共同维护卫生面貌;
3、卫生环境园林管理处定期清扫垃圾,8点前进行第一次清扫,并保证全天候清扫;
4、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的户或单位,处于 至 元不等的罚款。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