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新城社区老年乒乓球协会章程
(试行)
第一条 长安新城社区老年乒乓球协会是长安新城业主、家属以及辖区单位老年乒乓球爱好者所组成的自治性组织。充分利用社区体育资源,切磋球艺,锻炼身体,以活动中心为依托,经过协商,自行组织乒乓球协会。是自主成立,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二条 协会的宗旨是:活跃社区体育生活,强健老年居民体魄、团结互助、增进友谊、提高球技、娱乐自我,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第三条 协会的所有权利属于全体组成人员,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会员可以通过各种合法手段参与协会管理和发表个人意见,所有协会成员的人格、权利以及义务一律平等。
第四条 协会每位成员无论个人身份、收入、性别、年龄、性格、球技高低,都有义务保障协会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协会的宗旨。
第五条 协会成员身份的获得必须承认本章程,自己提出正式书面申请,以登记批准及实际参加活动相结合的原则为标准。
第六条 有一定乒乓球运动的基础,身体健康,无妨碍乒乓球运动的疾病,男为55周岁和女为50周岁以上,均可加
入老年乒乓球协会。
老年乒乓球协会的加入和退出完全凭个人自愿。
第七条 协会规定自己的活动时间,尽量不受非成员干扰,成员在参加活动时要尽量避免迟到、早退,如有事应提前告知。
第八条 打乒乓球时尽量穿着运动装、运动鞋,要量力而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挫伤,因协会是自治组织,不具备医保条件,一旦出现后果,均由自己负责。
第九条 协会成员自觉履行本章程义务,遵守本协会的规章制度,按时交纳会费。
第十条 协会领导成员均由会员选举产生,任职时间可由全体会员讨论决定。
本章程暂试行,在活动中可根据乓协活动的实际情况和场地等情况进行全体讨论修改。
长安新城社区 老年乒协
20xx年10月
第二篇:东莞四中乒协章程
东莞四中乒乓球协会章程
为更好的开展东莞四中乒乓球协会的各项工作,使工作具体化,规范化,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乒乓球协会是四中教师以共同爱好,兴趣为动机而自发组成
的组织。
第二条:乒乓球协会在学校管理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有关活动。
第三条: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活动经费,不得进行经营性活动。
第四条:健康身体,愉悦心灵,促进友谊,保持合作。
第五条:满足会员需求,丰富课余活动, 对会员的教学、生活不干涉。
第六条:颁布规章制度,组织各种活动。
第七条: 本协会将在全校范围内吸收对乒乓球有兴趣的同行,交流技
术基本知识,并组织学校乒乓球队,组织对内、对外活动。同时也为学校乒乓球专业体育生提供陪练、陪赛等帮助。
第二章 宗旨
乒乓球协会的宗旨是:“健康、愉悦、交流、娱乐”。 目的是为了增强教师身体素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更好的开展教学工作,丰富业余生活。
第三章 协会机构
会 长:负责协会日常事务。(会长一名)
副会长:负责训练,外出比赛以及负责校内比赛的一切事宜。(副
会长两名)
技术指导:由有一定乒乓球基础,积极性强的教师组成,它主要
是为了提高个人的技战术水平和竞技水平,以及提高协会全体会员的整体水平。
组织理事:负责策划和组织比赛和活动,管理协会经费等。 外联理事:主要负责协会的社交活动,如:与其他社团的交流,
与校外的联谊等等。
宣传理事:主要负责宣传学校乒协,不断吸收新会员
第四章 会员守则
第一条:本校教师,凡承认本章程,均可申请加入协会。
第二条:会员需遵守学校和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协会公共财
物,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第三条:会员可直接向会长或协会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四条:对于违反学校或协会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会员,经协
会理事会批准,协会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五章 基本活动内容
(协会一切活动均不影响教师正常教学、生活的前提下进行)
第一条:组织会员学习乒乓球知识 , 观看乒乓球重大比赛。
第二条:邀请其他学校有乒乓球经验的球友 , 指导协会训练。
第三条:在校内推广乒乓球运动,校外积极开展学习与交流乒乓
球技术的活动。
第四条:协助学生会体育部搞好校内的乒乓球比赛。
第五条:组建校乒乓球队 , 参加校内、外乒乓球比赛 。
第六条:规定每周至少一次会内小型比赛,每月组织一次活动。
第六章 会费
为维持协会日常工作和活动 ,以自愿为原则, 协会会员每学期上缴会费100元 ,会费由协会组织理事代管,副会长记帐并定期向会员公开收支情况 。活动经费可由会费中支出外,还可以通过(在学校批准的前提下)其它企业单位赞助表演获得。
第七章 会员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本协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本协会组织的一切活动。
(2)对本协会的活动和发展提出意见或建议。
(3)参与修改章程、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协会各项工作的议程
(5)有退会的权利。
第二条:本协会会员具有以下义务: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协会章程。
(2)会员之间要相互帮助,共同解决疑难问题。
(3)按时缴纳会费。
(4)所有会员有维护协会声誉、团结其他会员、促进协会进步的义务。
(5)认真执行乒乓球协会作出的各项决议,承担乒乓球协会委托的各
项工作和任务,积极支持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类比赛和活动。
(6)积极宣传、组织和推动学校的乒乓球活动,促进乒乓球技术和理 论水平的提高,加强与乒乓球协会中其它学校单位会员间的交流 活动。
组织机构
第一条: 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权力机构。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 ,可视情况而定。大会的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方式。
第二条: 会员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 讨论、 制定、 修改本会章程;
(二) 审议和批准上一届协会的工作报告;
(三) 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方针政策和任务;
(四) 监督本协会的财务活动;
(五) 决定本协会其他的重大事项;
第三条: 章程的修改 、 协会人事的确定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决定必须经会员大会审议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