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入社合同
——社员带地入社利益保障的约定
编号:2014第 号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乙方:
地址:
经理: 联系电话:
为了依法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种植收购水稻合同:
一、品种及面积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在乙方指定地块种植 水稻品种,种植面积 亩(667平方米/亩),预计出售水稻 公斤。
二、质量标准
甲方所种植、出售的水稻必须使用乙方统一提供的种子及双方约定的生产地块种植水稻,乙方参照国家标准予以优先回收,具体价格标准待新粮收购时按当地市场情况拟定,以质论价,全部回收。
质量要求:如出米率比标准米率每高出一个百分点,每市斤价格上浮 元。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则每市斤价格下浮 元。水分超出17%的,按1:1.5扣量。
三、收购时间及履行地
收购时间:自 年脱粒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交付方式:
(1)打场期:由甲方自送到乙方所在地进行质检收购,乙方支付甲方运费、装车费。
(2)收购期:甲方所在地,乙方上门现场定价收购。
四、结算的价款及方式:
1、保底价格:社员生产的水稻,在同等质量前提下,乙方必须保证按合同约定,以高于当时当地市场价格每市斤 元作为保底价收购。
2、结算方式:交付粮食后7天内现金付款。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乙方组织社员统一购种、统一春耕、统一管理、统一收获、统一存放、统一销售,为甲方无偿提供水稻种植技术指导,并常年跟踪服务。
2、甲方统一采购乙方提供种子,乙方保证低于市场价格并为甲方免费催芽;优先为甲方提供翻耙地、插秧、收割等劳务服务,并优先收购甲方合同内水稻。
3、甲方以合同内约定的土地种植水稻加入乙方的合作社,享有乙方提供的相关免费服务指导、优先使用机耕。
4、甲方按乙方要求种植品种为 ,使用乙方统一提供的种子,乙方收割时必须无条件回收。如甲方种植的水稻不是合同内约定的,乙方有权拒收。
5、如国家对合作社有任何优惠政策或各项补助,按入社土地面积平均分配。
6、土地入社有效期限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7、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社员退社自由。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首先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由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集体表决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时需双方同时提供本合同原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南通市土地股份合作社助推现代农业发展
南通市土地股份合作社助推现代农业发展
南通市顺应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机遇,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助推现代农业发展。今年全市新增高效农业面积26.58万亩,累计高效农业面积285.5万亩,高效农业比重达40.8%。到9月底,全市共有土地股份合作社508家,农户入股面积已近20万亩,其中今年以来新增土地股份合作社254 家,新增入股面积12万亩。
近年来,南通市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注重保障农民权益。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合作社,坚持“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合作生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土地股份合作社均实行保底分红,在适当提留积累的基础上,还实行二次分红。据调查统计,全市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流转保底价平均在930元左右,多数合作社采取以大米等实物计价。海安县李堡镇新庄村通过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农户入股的土地生产蔬菜,入股农民每年每亩分红1000元。海安县城东镇韩洋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土地出租给海安绿洲果蔬有限公司从事瓜果蔬菜设施栽培,农户每年每亩可得650公斤稻谷价格的土地入股收入。海门市常乐镇培育土地股合作社近两年土地股分红在每亩200-300元。同时,入股农户参与合作社生产经营决策,充分保障了农民的民主权利。
二是尊重农民的创新精神。在土地股份合作社组建形式上,有以村、村民小组为单位组建的,有以部分承包农民联合组建的,有依托专业合作社组建的,也有“公司+农户”形式组建的。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经营形式上,有内股外租的,有合作社直接组织生产经营,也有实行承包经营的。
三是注重土地股份合作社与现代农业项目的对接。在今年新增设施农业面积9.95万亩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并承载建设设施农业项目的。通州区今年新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78家,农户入股面积3.5万,该区新建扩建规模以上农业项目142个,新增设施规模农业面积
3.55万亩,带动新增高效农田面积6.4万亩。海安县今年新发展的11个连片200亩以上设施栽培园区均是以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形式进行土地流转,总面积近5000亩。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组织使分散的、小规模土地得以集中经营、统一管理,促进了农业的专业化、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通过土地流转,形成大规模发展高附加值种养产品的现代农业园区,亩效益多数超过万元。通过成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组织,也培育了一大批有知识、懂技术、会管理、能经营的职业农民。通过成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组织,还促进了农业的标准化生产、品牌化建设,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
在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农村承包户对土地合作社这个新生事物还存在观望的态
度,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的难度较大。二是部分土地股份合作社有组织、有章程,但运作不够规范,产生的矛盾不能及时在组织内部消化,需要政府组织协调。三是组建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不能立马产生较好的示范效应,承载项目所获取的经济收益还不是很高等。
对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几点建议:一是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身份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给予保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开展立项,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二是上级部门加强业务指导,适时召开业务研讨会,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三是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应加强政策扶持,鼓励发展壮大。
(中共南通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