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由海南香圣天然食品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海南香圣天然食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开豪、陈德新。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速溶奶茶粉(蛋白质饮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速溶奶茶粉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速溶红茶粉、植脂末、白砂糖、奶粉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香芋粉、固体麦精、可可粉、咖啡粉、椰浆粉、水果粉等经配料、混合加工而成的蛋白型固体饮料的生产控制、检验、销售等环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317 白砂糖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7101 固体饮料卫生标准
GB14702 食用氢化植物油卫生标准
GB19642 可可粉固体饮料卫生标准
GB/T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 5009.6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T 5009.7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
GB/T 5009.8 食品中蔗糖的测定
GB/T 5009.46 食品中乳与乳制品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139 饮料中咖啡因的测定
GB/T 5410 乳粉(奶粉)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2695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GB/T 20706 可可粉
DB46/T 69 椰子粉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7]第102号令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产品分类
速溶奶茶粉有:原味奶茶粉、香麦奶茶粉、香芋奶茶粉、巧克力奶茶粉、椰香奶茶粉、咖啡奶茶粉和果味奶茶粉七类产品。
3.1原味奶茶粉:以速溶红茶粉、植脂末、白砂糖、奶粉等为原料,经配料、混合加工而成的蛋白型固体饮料。
3.2香麦奶茶粉:以速溶红茶粉、植脂末、白砂糖、奶粉等为主要原料,添加固体麦精,经配料、混合加工而成的蛋白型固体饮料。
3.3香芋奶茶粉:以速溶红茶粉、植脂末、白砂糖、奶粉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香芋粉,经配料、混合加工而成的蛋白型固体饮料。
3.4巧克力奶茶粉:以速溶红茶粉、植脂末、白砂糖、奶粉等为主要原料,添加可可粉,经配料、混合加工而成的蛋白型固体饮料。
3.5椰香奶茶粉:以速溶红茶粉、植脂末、白砂糖、奶粉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椰浆粉,经配料、混合加工而成的蛋白型固体饮料。
3.6咖啡奶茶粉:以速溶红茶粉、植脂末、白砂糖、奶粉等为主要原料,添加咖啡粉,经配料、混合加工而成的蛋白型固体饮料。
3.7果味奶茶粉:以速溶红茶粉、植脂末、白砂糖、奶粉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水果粉,经配料、混合加工而成的蛋白型固体饮料。
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料
4.1.1 速溶红茶粉、咖啡粉、水果粉、香芋粉、固体麦精卫生指标符合GB 7101的规定。
4.1.2 白砂糖:应符合GB 317标准要求。
4.1.3 奶粉:应符合GB/T 5410标准要求。
4.1.4 可可粉:应符合GB/T 20706标准要求,卫生指标应符合GB 19642的规定。
4.1.5 植脂末:卫生指标应符合GB14702的规定。
4.1.6 椰浆粉:应该符合 DB46/T 69标准要求。
4.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见表1。
表1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表2。
表2
4.4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GB 7101的要求。
4.5 净含量
净含量的负偏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5 食品添加剂
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6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2695的规定。
7 试验方法
7.1 感官指标检验
取5g左右的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搪瓷皿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外观按标签上所述的食用方法于透明的玻璃烧杯内用800C左右蒸馏水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辨其滋味,静置2min后,看烧杯底部有无杂质。
7.2 理化指标检验
7.2.1 咖啡因
按GB/T 5009.139规定的方法检验。
7.2.2 总糖
按GB/T 5009.7和GB/T 5009.8规定方法检验。
7.2.3 水分
按GB/T 5009.3规定的方法检验。
7.2.4 溶解度
按GB/T 5009.46规定的方法检验。
7.2.5 脂肪
按GB/T 5009.6规定的方法检验。
7.2.6 蛋白质
按GB/T 5009.5规定的方法检验。
7.3 卫生指标
按GB 7101规定的方法检验。
7.4 净含量的检验
按JJF 1070的规定执行。
8 检验规则
8.1组批
以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产品为一个批次。
8.2抽样
从每一批中按三千分之一随机抽样(每批抽样不得少于18个包装, 净含量不得少于1000g)分成两份,一份供检验,一份供复检。
8.3出厂检验
8.3.1产品出厂须经公司检验部门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并签发合格证(章)方可出厂。
8.3.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8.4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的全部项目。
正常生产时每年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原料来源变动较大时;
b)正式投产后,如配方、生产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8.5判定规则
8.5.1出厂检验判定规则和复检。
8.5.1.1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定整批产品为合格品。
8.5.1.2出厂检验项目中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检验结果若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可判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其它项目指标有一项不符全标准,可以加倍抽样复检。复检仍不符合标准,判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8.5.2型式检验判定与复检
8.5.2.1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定整批产品为合格品。
8.5.2.2型式检验项目凡铅、砷、铜或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可判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其它指标不超过2项不符合标准,可以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后仍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判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超过2项不符合本标准,不应复检,判为定整批产品不合格品。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标志
应符合GB 7718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要求。
9.2 包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GB 9683要求,包装材料应整洁,无破损。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其他包装,包装材料都应符合相应卫生标准要求。
9.3 运输
运输工具及车辆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等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物品混装、混运。产品运输过程时,车、船应遮盖,应保持清洁卫生和干燥,应防雨淋,防日晒、防潮湿,同时要小心轻放,避免生物挤压、撞击、剧烈震动。运输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品及包装的损坏。
9.4 贮存
9.5 产品要存放在清洁卫生、通风良好、保持干燥、防日晒,并具有防止外物侵害和污染设施的专用成品仓库内。堆放时与周围墙壁隔离20cm以上,离地面10cm以上,堆放层数以不使产品包装变形、损坏为限,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易挥发的物品同处贮存。
9.6 保质期
9.7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18个月。
第二篇:企业标准编号规范(范本)
企业标准编号规范(范本)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标准的格式和编写要素................................................................. 1
4 企业标准的编号....................................................................... 1
5 附则................................................................................. 3
企业标准编号编制说明................................................................... 4
前 言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标准化管理,规范企业标准的编写,建立有效的企业标准体系,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自20##年12月01日起实施。
企业标准编号、格式编写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企业标准的格式、编写要求及企业标准的编号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对搜集的国家法律、法规、外来标准的编码和企业标准的编写及编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范
GB/T 1.2-2002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
QP-4.2.3-2003《文件控制程序》质量管理体系
3 标准的格式和编写要素
企业标准的格式和编写要素,按GB/T 1.1-2000 及 GB/T 1.2-2002 规定执行。
4 企业标准的编号
4.1 本公司企业标准代号为Q/FLT。
4.2 技术标准编号表达形式
4.2.1 技术标准编号表达方式
表 1 技术标准类别代号
4.3 管理标准编号表达形式
表 2 管理标准类别代号
说明:本公司销售服务过程中,不涉及任何安装行为,因此特将”安装技术标准”和”安装管理标准”删除!!!
4.4 工作标准编号表达形式
表 3 工作标准类别代号
4.5 国家法律、法规编号表达形式
4.6 本公司所采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原编号继续有效,根据标准所属类别,按本标准的要求,再赋予该标准一个体系序号。
5 企业标准编号管理的有关规定
5.1 企业标准编号由标准化员统一编号,其它部门不得自行编号。
5.2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号执行QP-4.2.3-2003《文件控制程序》,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号执行*******。这些文件暂时按以上编号规则进行编号,在修订时进行编号更改,执行本标准第4条款的要求执行。其余文件按照本标准第4条款进行编号。
5.3 标准经复审后需要修改时,其编号只修改年份,其余代号及编号不变,在原标准编号位置上写新编号,下边写被代替标准编号。
5.4 标准需要废止时,在标准明细表的备注栏内写明废止日期。
6 标准编写格式
6.1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编写。
6.2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编写。
6.3 工作标准体系文件按附录C的规定进行编写。
其余标准和文件按GB/T 1.1—2000的规定进行编写。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写格式
*******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 标题:
修改状态: 第 页 共 页
———————————
若本标准编号规则与上级文件相抵触,则按上级文件执行。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环境管理文件的编写格式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工作标准—岗位说明书的编写格式
\
企业标准编号规范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的不断扩大。企业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工作要求越来越多,公司采用和制定了许多相关标准,形成了满足公司技术、生产、经营的企业标准体系。为统一企业标准的编号,方便标准的检索和管理,规范和整理企业标准文本,进一步完善企业的标准体系,是本标准制定的任务来源。
二、标准内容的确定
i. 根据国家有关标准,结合本公司标准化管理的机构、部门职能和实际运作情况,确定了本标准的内容。
ii. 标准中“技术标准类别代号”、“管理标准类别代号”和“工作标准类别代号”和企业标准的分类分别参照了GB/T 15497-20##、GB/T 15498-2003标准内容。
iii. 对于三合一管理体系文件和计量检测体系文件,原文件的编号继续有效,按本标准的要求再赋予文件一个体系序号。
三、计划
我们将根据标准化管理标准按时对本标准进行复审,以保持本标准的有效性和相对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