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MM
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AMM.xxx.xxx-2013
企业标准编写内容和格式
20##-XX-XX发布 20##-XX-XX实施
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企业标准编写规定是根据GB/T1.1-2009的要求,作为企业标准化文件编写时规定的纲领性文件,本规定为公司标准编写提供了依据。
本标准由xxxxxxxxxxx有限公司技术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自二0一X年六月XX日起正式实施。
本标准由xxxxxxx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
本标准20##年首次发布
企业标准编写内容和格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内关于相关标准编写的内容、格式及结构。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制(修)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20000.1-2009中确立的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导则或规定特性的文件。
注1:“规范性引用文件”是诸如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和法规等这类文件的通称。
注2:“文件”可以理解为记录有信息的媒体。
注3:界定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术语,是将文件及其内容作为单一的整体来定义的。
条款(等同GB/T 1.1-2009中的3.8)
规范性文件内容的表述方式,一般采取陈述、指示、推荐或要求的形式。
注:条款的这些形式以其所用措辞加以区分,例如:指示用祈使句表述,推荐用助动词“宜”,要求用助动词“应”。
要求(等同GB/T 1.1-2009中的3.8.1)
表达如果声明符合标准需要满足的准则,并且不准许存在偏差的条款。
陈述(等同GB/T 1.1-2009中的3.8.3)
表达信息的条款。
3.1 必备要素
在标准中不可缺少的要素。
3.7 可选要素
在标准中存在与否取决于特定标准的具体需求的要素。
3.2 主体
〈规范性文件〉中构成规范性文件实质内容的一组条款。
注1:就标准而言,主体即规范性要素,由标准的规范性一般要素和规范性技术要素组成。
注2:为了方便起见,规范性文件主体的某些部分可以采用附录的形式(规范性附录),但其它附录(资料性)只可以作为附加要素。
3.3 附加要素
包括在规范性文件中而不影响其实质内容的资料。
注:就标准而言,附加要素即资料性概述要素和资料性补充要素,可以包括:资料性附录、参考文献等。
4 职责
公司技术中心标准化人员负责制订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公司各部门负责按本规定执行。
5 标准的格式、结构和内容
5.1 总体编排
构成管理标准全部要素分三类,如图1所示:
如图1
5.2 标准层次
一项标准可能具有的层次见表1,层次的详细层次编号示例见附录A。
表1 层次及其名称
注:具体标准所具有的层次及其设置应视标准篇幅的多少、内容的繁简而定。
5.3 封面
产品标准的封面为必选要素,其余标准可酌情选取,封面的编排见附录B。
5.4 目次
目次是可酌情取舍的概述要素。使阅者对标准有个总体概念便于查阅,目次通常只列出章和附录,列出的所有要素应引用完整的标题,目次的编排格式及内容见附录C
5.5 前言
5.5.1 产品标准的前言为必选要素,其余可酌情选取,编写标准时应视其情况依次给出下列内容:
a) 标准结构说明;
b) 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提及GB/T 1.1;
C) 标准代替的全部或部分其他文件的说明;
d) 标准的提出信息或归口信息;
e) 标准的起草单位及起草人;
f) 标准所代替历次标准发布情况。
5.5.2 前言的编排见附录 D
5.6 标准正文的编写
5.6.1 标准的名称
必选要素,标准的名称力求简练,明确地突出标准的主题,易与其他标准区别,避免与其它标准名称混淆,标准名称不应涉及不必要的细节。必要的补充应在范围中给出。
5.6.2 范围
除了工艺规程的范围为可选要素外,其余标准必须选取,范围列于每个标准的开始,明确标准的主题及其所包括的方面,由此指明标准或其特定部分的使用界限,必要时可指出标准不适用的界限。
范围的陈述应简洁,以便能作为内容提要使用,范围不能包含要求。
标准对象的陈述及标准适用性的陈述形式如图2:
图2
规程 ……的特性
——本 标准 规定了—— ……的尺寸
标准 ……的特征
…… ……
规程
——本 标准 适用于/不适用于……
标准
……
5.6.3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为可选要素,它应列出正文中引用标准文件(主要是标准)的一览表,一般应包括它们的标准编号(代号、顺序号、年号)和名称,由下列引导语引出(GB/T1.1规定):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5.6.4 术语和定义
术语和定义为可选要素,它给出为理解标准中某些术语所必需的定义。应使用下列适合的引导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使用于本标准”;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5.6.5 图、表
标准正文中的图、表均有独立的编号,图、表的编号由“图”“表”和从1开始的阿拉伯数字组成,例如:“图1”“表1”等,只有一个图、表时仍然给出编号“图1”“表1”,图、表的编号一直从前言开始延伸到附录之前,并与章、条的编号无关。
5.6.6 附录
附录由正文编写的需要而定,并分“规范性附录”和“资料性附录”并应在附录的标题下方括号内标明是“规范性附录”或“资料性附录”。
5.6.7终结线。
终结线应为居中的粗实线长度为版面宽度的四分之一。终结线应排在标准的最后一个要素之后不能另起一面编排。
5.6.7 企业标准正文编排格式见附录E
5.6.8 封底线编排格式见附录F
附录A 标准层次编号结构
附录B 企业标准封面编排格式 单位为毫米
附录C 企业标准目次编排格式 单位为毫米
附录D 企业标准前言编排格式 单位为毫米
附录E 企业标准正文编排格式 单位为毫米
附录F封底线编排格式 单位为毫米
第二篇:企业标准备案检验规则的编写请参考如下内容
检验规则的编写请参考如下内容:
1 检验规则
1.1 原辅材料入库检验
原料入库前应由生产单位技术检验部门按原料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
1.2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由本厂质检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应附有合格证方准出厂。
1.2.1 组批和抽样
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应不少于8个(不含净含量抽样),样品量总数不少于2kg,检样一式二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
1.2.2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标签。
1.2.3 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中如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如其它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有1项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1.3 型式检验
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前;
b) 原辅材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时;
c) 正常生产每半年进行一次;
d) 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 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1.3.1 组批和抽样
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应不少于10个(不含净含量抽样),样品量总数不少于3kg,检样一式二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
1.3.2 检验项目
本标准第4章的全部项目和标签。
1.3.3 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中如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如其它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有1项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