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吉林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表》(纸质2份,附电子文档);应登记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及其执行标准。
(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申请表》(纸质2份,附电子文档);
(三)企业产品标准文本(纸质3份,附电子文档); 应符合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
(四)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纸质1份,附电子文档); 应说明以下内容:
1、制定标准的目的和意义。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应说明制定企业标准的理由。
2、确定主要技术指标、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的目的和依据。
3、有关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4、主要的参考标准和文献。
5、标准文本的格式、内容、层次等是否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要求编写。
(五)企业产品标准审查会会议纪要(纸质1份,附电子文档); 应包含以下方面内容:
1、标准编写是否符合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要求;
2、是否经查询,标准中所引用的标准为现行有效版本;
3、企业产品标准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符合性;
4、技术指标的先进性、合理性和完整性;
5、试验方法的科学性;
6、检验规则的可操作性;
7、企业实施该标准在设备、检验、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说明;
8、该标准可以批准发布和实施,并应尽快送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查备案;
9、专家组承诺对以上审查意见负责。
(六)参与企业标准审查会的专家的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企业产品标准审查由企业负责组织,也可以委托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或者其他技术组织负责组织。专家组负责标准的审查,实行组长负责制。专家组应当由研发、生产、检验、销售等方面人员组成,不少于5人。直接参与企业产品标准起草的人员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参加审查。参与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工作的专家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或者大专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从事相关行业工作经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强制性标准,了解相关产品生产的工艺、技术要求和国内外该领域技术、标准发展的状况。
(七)企业产品标准批准发布文件(企业红头文件原件1份,附电子文档);
(八)企业关于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须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原件1份,附电子文档);
(九)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十一)以下企业产品标准办理备案时还需提供的材料:
1、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产品,应提供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农药(含原药和试剂)、肥料、植物生长促进剂,特种设备、安全检测设备、警用装备、安全防范报警及控制系统,消防设备与器械、防火建筑材料,环保产品和计量器具等产品,应提供相关检验报告或验证材料;
3、特殊用途化妆品、消杀用品,应提供卫生部门有关批件;
4、委托加工企业,除需提交上述备案材料外,另须附委托合同(复印件)。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企业提交的备案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企业提交的备案材料齐全,在7个工作日内应予办理;企业提交的备案材料不齐全,予以退办并书面告知企业。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直接管辖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由吉林省标准化协会负责受理。
吉林省标准化协会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328号401室
电 话:0431-88950667
邮 编:130022
联系人:杨太春 手机:131xxxxxxxx
邮 箱:jlbzhxh001@163.com(申报资料电子文档发送地址) 附:申报材料的参考样本
吉林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表
填表说明:1、“登记编号”栏,由受理机关填写;
2、“标准备案序号”首次备案标准由受理机关填写;
3、“采标”栏,如执行标准采用了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则填“Y”,否则填“N”。
4、“产品名称”栏应列出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不仅限于申报备案的产品。
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
注:1、生产者名称及地址应填写异地生产或被委托加工的企业名称和地址。
2、该标准备案有效期为三年,到期企业未办理相关手续,将注销备案。
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
书。
声 明
我单位(名称) 所提交的企业产品标准(名称、编号)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已经专家审定,并按照规定程序由企业法人代表批准发布,符合如下要求: a)(相关法律法规名称): b)(相关强制性标准名称及编号): c)(相关产业政策): 并与推荐性标准: 相比,主要技术指标较推荐性标准:严于/一致/低。其原因是:
我单位对提供的与该标准有关的备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保证所生产的产品执行该标准。
我单位对违反上述声明导致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文件
×××字[201×]第××号 签发人 (法定代表人)
关于批准发布《××××××》企业产品标准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由我公司××××部门起草的《××××××》企业产品标准,经公司专家组审查,现予以批准发布,从201×年×月×日开始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Q/×××××-201×《××××××》
(公盖)
201×年×月×日
《×××××××》
产品标准编制说明
应包含以下内容:
1、制定标准的目的和意义(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应说明制定企业标准的理由)。
2、标准文本的格式、内容、层次等是否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编写。
3、确定主要技术指标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的目的和依据。
4、有关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5、主要的参考标准和文献。
6、修订的标准要说明修订的内容和理由。
Q/×××
XX企业标准
X
XXX产品标准的名称
xxx产品标准的英文译名(可选项)
XXXX - XX -XX发布 XXXX - XX - XX实施
XXXX(单位名称) 发布
Q/XXX XXXXX—XXXX 前 言
本标准由XXXXXXXXXXXXXXXXX单位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由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 XXX。
本标准于XXXX年XX月首次发布(或修订)。
I
Q/XXX XXXXX—XXXX 标准名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本标准适用于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GB/T×××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3 ××
2
Q/XXX XXXXX—XXXX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第二篇: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附件1:
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1.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协作单位、主要工作过程、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等。
*2.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编制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论据(包括试验、统计数据)、修订标准时,应增列新旧标准水平的对比。
*3.主要试验(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
4.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
*5.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6.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7.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8.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 渡办法等内容);
9.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10.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注: 打“*”号部分是企业标准编制说明中必须包括的内容,其它内容企业根据标准的实际情况说明。
1
附件2:
2
附件3-1:
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
3
附件3-2:
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
4
附件4: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
1)生产者名称及地址应填写异地生产或被委托加工的企业名称和地址。 2)该标准备案有效期为三年,到期企业未办理相关手续,将注销备案。
5
附件5:
声 明
我单位(名称) 所提交的企业产品标准(名称、编号)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已经专家审定,并按照规定程序由企业法人代表批准发布,符合如下要求:
a)(相关法律法规名称): b)(相关强制性标准名称及编号): c)(相关产业政策): 性标准:高/一致/低。其原因是:
我单位对提供的与该标准有关的备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保证所生产的产品执行该标准。
我单位对违反上述声明导致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6
附件6: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材料补正告知书
云企标补字?20xx?第xx号
xxxxxxxx公司(厂):
你单位申请的《xxxxxxxx》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所提
供(出示)的材料不齐全(不符合备案要求),请作如下补正:
如有不清楚的问题,请与 xxx联系,电话 xxxxxx
(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经办人:(签字)
当事人:(签字)
7
附件7:
云南省企业产品标准修改单备案申报表
8
附件8:
Q/XXX X-XXXX《XXXXXX》企业产品标准第X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经XXXXXXX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批准,自XX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标准名称:Q/XXX X-XXXX《XXXXXX》
一、4.4微生物指标中菌落总数、霉菌计数指标修改如下:
菌落总数:生制食品≤30000cfu/g,熟制食品≤100000cfu/g。霉菌计数:生制食品取消指标要求,熟制食品≤50cfu/g。
二、增加6.4条
“6.4 如果6.1的试验循环是按GB 18352.3-2005附件CA规定的运转循环进行,所测得的CO2、CO和HC均适用于本标准。”
9
附件9:
企业产品标准责令整改通知书
云企标整字?20xx?第xx号
xxxxxxxx公司(厂):
你单位原在xxx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x
xxxxx》,备案号:xxxxxx,现发现违反国家强制性标
准xxxxx (说明整改原因),请你单位停止执行该企业产
品标准,并于xx年月xx日xx日前修订标准并重新进行备案,
逾期未整改或逾期未提出整改复查申请的,我局将注消你单位企
业产品标准备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十二条进
行处罚。
(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经办人:(签字)
批准人:(签字)
当事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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