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相关事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本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合经区始兴花园32栋门面23#,建筑面积42平米 (使用面积 40 平方米)。
第二条 租期 三 年,自 20xx年 3 月 1 日至 2014 年 3 月1 日。
第三条 租金、租金缴纳方式及押金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2300元 。
2、商铺租赁采用先缴纳租金后使用原则,乙方每季度缴纳一次租金,缴纳时间为每半年缴纳一次。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方式支付租金。
3、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向甲方缴纳6000.00元 的押金。合同终止后,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应由乙方在租赁期间缴纳的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押金给乙方。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且不负责维修的,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押金被扣除部分费用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的缴纳
1、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费、网络费用 1
等乙方在经营期间应交纳的费用由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致使租赁物内相关设备损毁或房屋结构收到损坏的,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房地产转让的规定有权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但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存在无故拖欠现象,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所欠租金总额的5%。如拖欠租金达60天(含)以上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且不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续租。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后不负责恢复原状的,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 2
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十天的搬迁时间,逾期不搬迁的,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保留法律诉讼权利。
8、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租房用途,遵守中法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出租房屋相关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包括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和出租许可证等,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10、甲方在租赁期内负责对本合同约定期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性维修。
第七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相同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八条 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的,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所有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 甲方配备的室内电器、家俱的数量、型号和装修标准, 3
以附件确认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须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有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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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门面租赁合同通用版-实用 2
租赁合同
出 租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甲方将位于 门面租赁给乙方。
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 年,自 年_____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
店面第一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承租时一次性收清一年(12个月)租金。以后年度租金金额根据周围实际情况酌情调整。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
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二)甲方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四)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五)乙方需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电、物业税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
税务等费用。
第五条 续租
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六条 其它
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需改变经营性质须和甲方保持一致意见,不得转让、转租或对房间内设施进行改造,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擅自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租金。
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有违反法律的行为,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
乙方营业时如需临时占用周围公共面积,需和相邻业主保持一致意见。
第七条 违约
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若产生任何违约问题,赔偿金额为本合同所定年租金的20%。
第八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共壹页,捌条。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