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店面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 面积为 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租金: 。
二、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壹萬贰千元押金(12000)(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四、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五、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
六、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七、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八、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收回该房屋做为消防通道或作为前台使用时,乙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一个月内清场否则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按期清场后合同终止,甲方退还押金。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商业街门面租赁合同(精简版)
铜宝新城商业街商铺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合理的原则,承租方和出租方双方就相关租赁事宜协商一致并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铜宝新城商业街7栋 ,使用面积共计 平方米。
第二条 租期 叁 年,自 20xx年 10月 1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第三条 租金、租金缴纳方式及押金
1、经双方约定,铜宝新城商业街7栋14#-19#门面月租金为每平方米24元;33#-37#门面租金为每平方米17元。从20xx年10月1日起,租金按每年每平方米加1元计算。
2、本门面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
3、商铺租赁采用先缴纳租金后使用原则,乙方租金于每年 8月 31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下年度租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的缴纳
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物业费、网络费用及其他税费等乙方在经营期间应交纳的费用由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第五条 其它约定
1、租赁期间,乙方拥有并行使该房屋除产权以外的其它权利,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梁、柱结构,乙方擅自改变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担。
3、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出租房屋相关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包括出 - 1 -
租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和出租许可证等,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5、甲方在租赁期内负责对本合同约定期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性维修。
第七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相同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须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有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当地仲裁机关仲裁。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证件号: 证件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居住地址: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2 - 居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