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宣传协议书
甲方: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巫山支所
乙方:巫山县宏铮彩印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 制作宣传与费用
11月21日至12月22日 传资料(宣传册及宣传单)共计元(包含宣传资料发放)
二、 证明文件的提交
甲方在发布宣传内容之前,须向乙方提交下列证明文件,并对其提交的证明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获奖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成功案例实证资料;其他有关法律事实的证明文件。
三、 付款
甲方必须在宣传业务完结后一次性将款项支付给乙方。
四、 稿件的确认和修改
1、 甲方应对其自行设计或委托他人设计、制作的宣传样稿,以盖章或业务经办人的签字方式予以确认;
2、 乙方有权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的宣传内容,予以删改或拒绝发布。
五、 责任的承担
1、 由于甲方提供的宣传内容及相关证明文件不符合法律规定,致使宣传不能发布或不能按时发布的,由甲方自行承担一切损失;由于甲方提供虚假的、非法的宣传内容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 由于乙方工作失误造成宣传刊误,应负责对错误部分更正一次;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宣传刊误,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六、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协议双方对协议的变更或终止,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终止协议,否则构成违约。
七、 违约责任
协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任一条款均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导致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协议价款总额10%的违约金。
八、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不能发布或不能按协议约定发布,乙方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同样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业务宣传简版合同
业务宣传费简版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关于进行公司业务宣传活动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宣传活动经费,共计 整;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制作的所有宣传品进行复核和确认。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宣传活动创意策划;
2、广告传单的设计及制作;
3、工作人员的培训及日常工作的管理;
4、场地清洁及用品的维护;
5、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公司的形象及合法利益,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三、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协议双方对协议的变更或终止,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协议,否则构成违约。
四、违约责任
协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任一条款均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导致的损失。
五、免责条约
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不能进行宣传活动或不能按协议约定进行宣传活动,乙方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同样有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账号: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