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宣传费简版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关于进行公司业务宣传活动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宣传活动经费,共计 整;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制作的所有宣传品进行复核和确认。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宣传活动创意策划;
2、广告传单的设计及制作;
3、工作人员的培训及日常工作的管理;
4、场地清洁及用品的维护;
5、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公司的形象及合法利益,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三、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协议双方对协议的变更或终止,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协议,否则构成违约。
四、违约责任
协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任一条款均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导致的损失。
五、免责条约
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不能进行宣传活动或不能按协议约定进行宣传活动,乙方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同样有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账号: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
第二篇:简版合同2
购 销 合 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泉州恒峰卫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交期
合同编号:签订地方:泉州惠安签订日期:20xx年 年 月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产品质量符合乙方公司产品技术资料要求。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如有质量问题,货到后一星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有质量问题部 分由供方负责调换。
四、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乙方负责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仓库,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货物验收:货到甲方按质量标准检验。
六、验收标准、方法、期限: 货到后一星期内按双方签定的标准验收完毕。
七、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木托板/纸箱包装 。
八、交(提)货方式、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直送或托运。
九、到货地点(港、站): 。(合同履行地:惠安)。
十、违约责任:甲方迟延付款应支付迟延部分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乙方迟延交货的应支付按迟延部分货物价值的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一、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到付款 。
十二、甲方收到货物后必须将送货单确认后二日内签字或盖章传真给乙方,否则视为默认送货单数量。十三、以后定货数量以订单为准,订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制版费:收取版费每根叁仟元、订单数量达到15吨后退还版费。
十五、如因乙方原材料涨价或生产成本增加、需要调整价格、乙方需提前15天传真给甲方签字确认、如甲方两天内未回传的、视为甲方认同乙方的新报价。
十六、其它: 甲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需印刷商标的、还需提供
商标注册证、商标印刷委托书等《印刷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材料,并加盖公章,如不能提供的、乙 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七、每批订单最低起订量为3000KG,在正常情况下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在15天内安排生产。十八、本合同有效期从 2011 年 月 日至 2012 年 月 日止。
十九、本合同和订单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不得单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依法另立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签字盖章:乙方:泉州恒峰卫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岭镇电话:0595-87876300传真:0595-87877300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