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装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聘用乙方并派往甲方合作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工作,工作岗位为:客服代表。用工性质:服务外包。
二、甲方按有关约定,为乙方量身制作工服。
三、工服包括:男装(西服上衣1件,西裤2条,长袖衬衫2件,成本总价为人民币600元);女装(西服上衣1件,西裤2条,长袖衬衫2件,成本总价为人民币600元)。
四、甲方为乙方制作工服后,乙方需为甲方工作服务满二年以上方可全额免除工服制作费。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提前解除,乙方需按上述费用标准支付甲方工服制作费用,同时工服归乙方所有,具体支付标准如下表所示:
五、工服制作费用预先由甲方垫付,待乙方离职时由甲方按上述标准在乙方工资中扣减。
六、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第二篇:服装代销协议书
代 销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结合市场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销区域:
1、 甲方是乙方在太原地区的代销商,代理销售乙方生产经营产品。
2、 甲方为依法注册登记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销售乙方产品的经营范围,独立经营,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与乙方不具有经济、行政等各方面的隶属和连带关系。但是,甲方应在代销活动中维护乙方声誉和信誉,并依本协议约定开展代销活动。
3、 甲方在销售地区内为乙方的保护代销商,乙方不得在甲方门店三公里范围内再行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代销其产品。
4、 甲方在山西其他地区的代销活动中销售乙方产品时,乙方需依据此协议不得在甲方门店三公里范围内再行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代销其产品。
5、 甲方仅应在本协议约定的代销区域内销售乙方产品,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委托第三方代销乙方产品。甲方需要在协议代销区域外销售乙方产品时,须先经乙方书面同意。
二、付款方式及供货、货运与验收:
1、 合作期间,甲乙双方采用实销实结的结款方式,以 天
为一个结款周期 ,甲方公司财务付款到乙方指定账户。
2、 甲方向乙方订货及补货订单时,甲方应提供准确的产品型号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订货合同约定时间内将货物发往甲方指定仓库,乙方负责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
3、 当货物运达目的地后,甲方应立即对产品进行验收和清点产品品种与数量,如有短缺、损坏或者其他任何异议,甲方都应在协议期限 天内与乙方给予有效确认,并全面配合乙方查明原因,以及开展相关货物的退换等各项工作。
三、 代销期限及退换货:
1、 代销期限为 年,从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并盖章生效之
日起算。
2、 代销期限内,乙方需为残疵商品,滞销商品(不影响再次销售
的情况下)对甲方提供退换服务。
四、其他:
1、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公司账号: 公司账号:
公司公章: 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