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 项目围墙建设工程达成如下施工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项目围墙建设工程。
工程地点: 。
二、承包内容及材料
1、工程内容:砖围墙(结构尺寸详见设计图纸)
2、材料选用:灰、沙、砖、水泥、栅栏等。
3、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三、质量和安全要求
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科学、合理、有序地组织施工,保证围墙质量。若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和安全问题,甲方概不负责。
四、工期要求
乙方进入工地后必须在 天内完成全部围墙工程,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工期每逾期一天扣除违约金为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三。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1、本合同所承包的围墙为砖砌基础铁艺结构,长度以实际测量为准(不含项目厂区大门及门卫室),墙高 米。工程价款为:砖混实墙含地基、含铁栅栏,每米 元;砖混实墙含地基、不含铁栅栏,每米 元。该价格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等所有工程相关费用,围墙实际长度以工程竣工实际发生量为准。
2、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协定,合同签订后预付30%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六、甲方若要变更围墙设计及项目,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结算完毕后自行废除。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2
第二篇:围墙施工合同
围墙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本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就咸宁·领秀城围墙工程施工承包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
按本合同约定的围墙路线进行砌筑(详附图一),实际工程量以现场施工的实际发生量计算。围墙的做法见详图(附件二)。本工程范围包含围墙施工中的基础开挖、基础施工、材料、人工、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包利税、包至小区交付的成品保护等。
三、承包方式及工程款支付
1、工程单价
本工程采用单价计价包干方式承包,以现场实际发生量来计算总造价。 永久性围墙块石基础 220元/m3。体积约138m3,总价
永久性围墙上部墙体 210元/m。 体积约410m,总价86100元
临时性围墙(含基础)190元/m。 体积约220m,总价41800元
现场工程因地质条件及其他原因造成工程量发生变化的,由乙方提出签证,增加工程量按上述单价进行结算。
2工程单价说明:
⑴块石基础单价包含的施工内容:块石、水泥、砂、材料二次运输、基础开挖、基础夯实、砂浆制作、块石湿水、块石砌筑、养护、土方回填及夯实等。
备注:块石基础因现场地质条件影响,深度超过800mm的,块石基础的宽度改为800mm。
⑵围墙墙体单价包含的施工内容:标砖、水泥、细砂、材料二次运输、砂浆制作、标砖湿水、墙体砌筑、墙跺砌筑、勾缝、压顶以及养护等。
⑶临时性围墙(含墙体)单价包含的施工内容:标砖、水泥、细砂、材料二次运输、基础开挖、砂浆制作、砖基础砌筑、标砖湿水、墙体砌筑、墙垛砌筑、土方回填、土方压实、压顶及养护等。
⑷以上二条的单价中均包含文明施工、质量、验收、利税及成品保护费用。
3、付款方式
⑴本工程永久性块石基础完成后,经检验合格,计算出块石基础总量并按合同单价计算出基础总造价。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支付给乙方块石基础总造价的80%。
⑵本工程的永久性主体围墙完成后,经检验合格,计算出永久主体围墙总量并按合同单价计算出永久性主体围墙总造价。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支付给乙方永久性主体围墙总造价的80%。
⑶本工程的临时性围墙(含基础)完成后,经检验合格,计算出临时性围墙总量并按合同单价计算出临时性围墙总造价。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支付给乙方临时性围墙总造价的80%。
⑷本工程所有承包范围内的任务完成后,经检验合格,并通过验收,计算出本工程总造价,由甲方支付乙方至本工程临时性围墙总造价的100%,由甲方支付乙方至本工程永久性围墙总造价的95%,预留永久性围墙总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永久性围墙二年质量保修期满,扣除围墙维修费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剩余工程款。以上每次支付工程款时必须提供正式#5@p。
四、质量要求
1、乙方按图施工,要求外形美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2、本工程为清水墙体,围墙上所有勾缝必须美观,线条横平竖直完全达到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3、乙方所承包围墙施工在甲方正常使用中必须保证不跨塌,墙身不裂缝。
五、工期(60个日历天)
开工日期:20xx年9月20日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20日
由于甲方原因推迟交付的,由甲方提供相应文件,工期顺延。由于工程质量及乙方其他原因造成的,工期不予顺延。
六、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⑴按图纸要求进行放线和交底,并处理协调和对应位置施工单位的关系。 ⑵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逾期不支付,按日利息万分之五给予乙方利息。
2、乙方责任
⑴处理施工时和周边居民及双泉村的关系,协调好红线分界问题。
⑵按工期要求进行施工,逾期不交付使用的,每推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000元作为违约金。
⑶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教育,并做好交底,做好相应的安全文明措施,并为现场作业人员购买相应的保险,否则,现场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⑷施工现场所有材料乙方应派专人进行管理,由于管理不善,发生的遗失和偷盗由乙方负责。
⑸乙方有成品保护义务,在本小区交付使用前,所有围墙均为成品保护期,人为及机械损坏,或者因质量问题发裂的,均由乙方无条件进行修补或修复。
七、其他
1、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议或纠纷,应首先由甲方、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解决。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xx年9月14日 20xx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