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 权 认 购 协 议 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杭州久逸科技有限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中国法律法规设立的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注册资本_______万元;
2、乙方,系自愿成为甲方股东,仅享有该协议所规定的股东分红权利及承担相应的风险,放弃相应的管理者权利。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作为股东投资公司之事宜,与甲乙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股权认购
1、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认购_____万股整,计人民币______万元。
2、新股东的认购资金必须在规定日期之前到位,过期不再办理入股手续。
3、乙方用于认购股份的全部资金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汇至甲方开户银行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在甲方收到乙方汇入的股份认购款项当日,向乙方出具认购股份资金收据。
4. 本协议交易完成后,乙方以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依据,享受相应的股东红利分配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二、保证
1.甲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所陈述之情况属实,甲方保证指定持股人具备持有与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权利与授权,所代持乙方的股权在公司真实出资,是其合法拥有的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保证对所代持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2.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所陈述之情况属实,并具备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权利与授权。
三、各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交易完成后,指定持股人按相应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甲方负责办理本协议交易所必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银行账号、出具收款凭证、以公司名义出具股东确认函件等。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指定持股人不得转让其名下的股权,不得采取可能导致公司资产实质性减少的行为。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为保证公司的高效运作,乙方完全同意在本协议交易完成后,乙方按相应持股比例享有相应的股东分红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同时明确也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乙方放弃相应的管理者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认可由指定持股人行使其相应权利。
3、乙方无权擅自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在公司整体转让时拥有共同出售权,乙方单方毁约行为视为对所持股份的放弃。
4、乙方认可其对公司的权利仅限于股东分红权利及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并承诺不对该部分出资以任何名义行使债权人权利。
四、执行董事
双方同意由,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作为指定持股人并出任公司执行董事,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执行董事职权。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须承担本协议所规定的违约责任。
六、协议解除或终止
1、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协议,但须由各方签订书面终止协议。
2、任何一方单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须提前60日书面通知协议各方,并按照本协议行使权利及承担义务并清算完成。
七、法律适用与管辖
各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并由杭州市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篇:商铺认购协议
商铺认购协议
双方当事人:
甲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认购人】姓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确定对项目及认购事宜已充分沟通了解,并在平等,自愿,公正的基础上,就由乙方认购商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认购商铺的基本情况
乙方认购的商铺位于 。项目名称为:“ ”, 栋 层 号商铺。面积约为: 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相关部门实测为准。
第二条:计价和付款方式
1、该商铺认购单价为每平米(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合计总价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2、乙方按下列 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该商铺全部购房款,即(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2.分期付款
(1)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该商铺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年 月 日前全部付清该商铺剩余的 %购房款,即(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双方约定
1.本协议届满时,在甲方取得相关手续完善后,并且甲、乙双方无任何异议时,双方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交纳的款项抵作购房款。
2.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时,按照乙方在本协议中交纳购房款的数额退还乙方,甲方无条件收回本协议所示面积的商铺;并赔偿乙方实交金额的 10%作为赔偿金。
3.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因自身单方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需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甲方除收取乙方实交金额的 10%作为协议赔偿违约金,其余房款退还乙方。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以上条款执行。
4.回购:双方约定甲方在 年 月 日前有对该商铺的绝对回购权,但必须一次性将回购款(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整(¥: )支付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履行本回购的约定。
5.各方权责: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本协议存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退款项后,甲、乙双方所签定的《商铺认购协议》自动解除。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回购手续和《认购协议》解除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认购、回购相关的必须税费由甲方全部承担;若不达征收范畴乙方不得单方申征申缴,否则费用自理。
(2)因甲方回购行为采用电话或信函方式提前随时通知乙方,所以双方所提供的联络方式和地址必须正确和通畅;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协议履行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后,也可向协议签署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约定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购房款完全进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开据专用收款凭证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协议签署地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